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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素養/泰坦尼克號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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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S泰坦尼克號於1912年4月10日從英國南安普頓出發前往紐約市。該船於4月14日沉沒,導致1500人喪生。[1] 這次臭名昭著的災難和巨大的生命損失是由於在船隻啟航前幾個月、碰撞前幾個小時以及沉船期間做出的多項不道德的決定造成的。

船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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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尼克號由貝爾法斯特的哈蘭德與沃爾夫造船廠白星航運公司建造。[2] 重量接近47,000噸,建造費用約為15億英鎊,擁有8臺三脹式蒸汽機,蒸汽由159個爐膛提供。船體被分成16個據稱是水密的隔艙。泰坦尼克號上的設施十分奢華,包括游泳池、三部電梯、健身房和土耳其浴室。[3]

泰坦尼克號在船廠準備下水

不沉之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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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往歐洲接管泰坦尼克號首航之前,泰坦尼克號船長愛德華·約翰·史密斯過於自信,在一次晚宴上他說他“對她的航海效能充滿信心……她是不可能沉沒的”。[4] 史密斯船長認為這艘船即使在海上最意想不到的考驗中也能保持浮在水上,並且毫不懷疑如果船受到嚴重損壞,她也能到達港口。[4]

水密隔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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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尼克號撞上冰山時,前五個隔艙立即進水。由於甲板的非水密性,水溢位到甲板上,並繼續淹沒剩餘的隔艙,直到整個船體被淹沒。因此,據稱是水密的隔艙被認定不是水密的。[5]

泰坦尼克號船長愛德華·約翰·史密斯

泰坦尼克號是一艘移民船,必須獲得其適航性的批准。[3] 建造完成後,這包括進行試航測試,其中包括讓船在港口周圍航行,進行一些轉向,並調整其羅盤。雖然這種測試相當不足,但被認為足夠了,泰坦尼克號獲得了批准。[5] 這種缺乏測試的行為受到高度批評,特別是海軍工程師戴維·W·泰勒的批評。泰勒強調需要由主管部門對像泰坦尼克號這樣的班輪進行適當的檢查,並將其與海軍艦船進行的廣泛測試進行了比較,這些測試包括將水線以上的部分隔艙注滿水以確定它們是否真的具有水密性。如果不是隔艙出現故障,泰坦尼克號應該能夠在足夠長的時間內保持漂浮,直到到達港口,而不是該船僅有的5個小時的疏散時間。[6]

救生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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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尼克號上只有20艘救生艇,總容量為1176人,這滿足了英國貿易委員會的要求。[5] 當時,貿易委員會的要求已經嚴重過時;對於10,000噸或以上的船舶,船上所需的救生艇數量最低為16艘。法律將10,000噸的船舶視為最大重量,但泰坦尼克號重達47,000噸,大大超過了這個限制,但仍然只需要遵守這些指南。[7]

哈蘭德與沃爾夫造船廠的首席設計師亞歷山大·卡萊爾承認,“她應該有50艘救生艇而不是20艘”,但泰坦尼克號所有者給出的理由是他們負擔不起增加船舶的頂部重量。[8] 顯而易見,安全並非優先事項。

泰坦尼克號廣告突出豪華設施

豪華勝於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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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泰坦尼克號的沉沒,許多人開始質疑在客輪設計中明顯優先考慮豪華而不是安全。在1912年4月17日的《紐約時報》上,文章“工程師將沉船歸咎於豪華”中,海軍工程師E·K·羅登強調了這是現代汽船設計中的一個嚴重缺陷。羅登接著指出,公眾很少關注安全措施,而是假設輪船公司正在盡一切努力確保所有乘客的安全。[9] 不幸的是,在泰坦尼克號事件中,許多人不得不為缺乏安全優先順序付出生命的代價。

沉船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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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尼克號首航路線,包括所有港口和沉船的大致位置

泰坦尼克號沉沒當天,航速為22.5節,約合每小時25.9英里;該船的最大航速為23節(26.5英里/小時)。[10]整個航程的平均速度約為20節。相比之下,包括加州號Californian和聖廟號Mount Temple在內的其他附近船隻,為了避免與冰山碰撞,平均速度為11節。[11][12]在北大西洋這樣一片冰域航行,為什麼船速如此之快,目前尚無確切原因,但許多人推測史密斯船長試圖打破泰坦尼克號姊妹船奧林匹克號Olympic橫跨大西洋的最短時間紀錄。另一種可能性是,為了處理燃煤艙的火災,將煤炭移入鍋爐,導致船隻不得不加快速度。[13]最終,泰坦尼克號並非為如此高的速度而設計的,它是一艘以舒適性為目的的客輪,這可能導致了碰撞和迅速沉沒。

冰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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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尼克號無線電室的複製品

4月14日,泰坦尼克號收到附近六艘船隻發出的冰情警告(見下表)。[14][15]史密斯船長只檢視並回復了來自卡羅尼亞號Caronia、諾達姆號Noordam和波羅的海號Baltic的警告。針對波羅的海號的警告,史密斯船長回覆:“感謝您的訊息和良好的祝願;自離開以來天氣晴朗。——史密斯”。[14]這代表了之前回復的風格——天氣和狀況似乎良好。這種回覆暗示船長並不擔心冰情。

最緊急的冰情警告是在當晚晚些時候由麥薩巴號和加州號發出的。在加州號傳送資訊之前,晚上10:33,她由於前方的一片密集浮冰而完全停了下來。[16]針對加州號無線電報務員西里爾·埃文斯的資訊,泰坦尼克號當時值班的報務員傑克·菲利普斯Jack Phillips回覆道:“閉嘴!閉嘴!我正在與開普雷斯聯絡”。[17]開普雷斯是負責轉達乘客發往紐約市的資訊的無線電站。當時,無線電報務員的主要工作是轉達乘客的資訊,而不是船員的資訊,因為他們受僱於馬可尼公司Marconi Company,而不是白星航運公司。這使得船員無法使用任何開放的緊急通訊渠道。

1912年4月14日泰坦尼克號收到的冰情警告
船隻 警告時間
卡羅尼亞號 上午9:12
諾達姆號 上午11:27
美國號 下午1:49
波羅的海號 下午1:54
麥薩巴號 晚上9:54
加州號 晚上11:07

沉沒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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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轉向避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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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在最後一刻避免與冰山碰撞,船長下令倒車,先讓船頭繞過冰山,然後再轉動船尾。[18]2010年,有訊息透露,白星航運公司董事總經理布魯斯·伊斯梅Bruce Ismay據稱下令“慢速前進”,因為他認為這艘船是不會沉沒的。[19]

救生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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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尼克號救生艇被吊到卡帕西亞號上

船員在沉船過程中未能充分利用救生艇,導致了巨大的人員傷亡。救生艇僅救起了705人,有些救生艇的載客量不到50%。[1]缺乏指揮和勝任的領導是疏散措施不足的主要原因。

“沒有采用任何裝載救生艇的系統;對於從哪個甲板裝載救生艇,存在很大的猶豫;對於每艘救生艇所需的船員人數,存在很大的分歧;對於每艘救生艇可搭載的乘客人數,沒有任何指示,也沒有統一的裝載方式”。[20]

大多數遇難者是三等艙乘客。史密斯船長從未發出過全船警報,導致許多三等艙乘客直到為時已晚才意識到發生了什麼。[20]一些三等艙乘客很難及時穿過“迷宮般的走廊和樓梯”[21]到達上層甲板。[1]內尚·克雷科裡安是一位三等艙乘客,他的孫子聲稱克雷科裡安“不得不打破一條鎖鏈才能到達上層甲板”。[22]然而,英國調查人員發現“關於三等艙乘客被鎖在甲板下方的說法是錯誤的。調查中提供的證據確實表明,最初一些大門阻擋了旅客的去路,因為服務員在等待指示,然後這些大門才被開啟,但那是在大多數救生艇已經下水之後”。[21]救生艇下水後,沒有立即返回去接更多的人,因為他們不希望乘客蜂擁而至導致救生艇傾覆。最終,救生艇確實返回了,但那時為時已晚。[1]

加州號船長斯坦利·洛德

加州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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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時,加州號距離泰坦尼克號足夠近,可以從水中救起大量人員。[1]船員看到了泰坦尼克號發出的求救訊號,並通知了他們的船長斯坦利·洛德Stanley Lord。“洛德沒有下令讓船上的無線電報務員開啟無線電,而是告訴船員繼續使用摩爾斯燈”。[1]過了一會兒,船員們認為那艘船已經駛離了。美國調查委員會得出結論,加州號的官員和船員“看到了泰坦尼克號發出的求救訊號,卻未能根據人道主義原則、國際慣例和法律的要求做出回應”,並且“這種行為,無論是出於冷漠還是嚴重疏忽,都極其令人譴責,並且讓加州號的指揮官承擔了嚴重的責任”。[20]

泰坦尼克號聽證會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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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美國參議院委員會關於泰坦尼克號沉船事件的聽證會。

美國和英國都進行了獨立調查;美國調查了82名證人。[23]除非索賠人能夠證明船長或船員犯了公司知情的錯誤,否則白星航運公司將承擔有限責任。個人圍繞泰坦尼克號的速度、未能配備額外配備望遠鏡的瞭望員以及未能對船員進行適當培訓等方面構建了訴訟理由。然而,“1916年7月,由朱利葉斯·M·梅耶法官簽署的最終判決書認定該公司無罪”。[23]

新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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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調查小組都建議制定新的安全條款。美國調查委員會建議“要求配備足夠的救生艇,以容納所有乘客和所有船員”,“分配到救生艇的所有船員都應進行放下和划船的演習”,以及在啟航前將乘客和船員分配到救生艇上。[20] 首屆國際海上人命安全會議於1913年召開,旨在根據這些建議制定規則。[1] 國際冰情巡邏隊也隨之成立,這是一個由“13個國家支援美國海岸警衛隊的一個分支,負責偵察冰山的存在”的組織。[23]

總的來說,在船舶建造過程中過度自信以及不願質疑權威是導致泰坦尼克號災難的主要因素。在建造這艘船時,顯然優先考慮了豪華性,而忽略了安全措施,包括船上的測試和裝置。在事件發生前的幾天裡,船長和船員做出了魯莽的決定,例如超速行駛和忽視冰山警告。在沉船期間,史密斯船長的不作為導致救生艇登船效率低下,許多三等艙乘客因此喪生。斯坦利·洛德船長的不作為剝奪了留在水中的乘客最後一絲生存機會。這種不作為與“戰爭迷霧”相結合,使原本可以解決的問題的解決方案脫軌。“戰爭迷霧”一詞描述了一種現象,即在緊急情況下,資訊變得混亂。[24] 泰坦尼克號的沉沒證明了一個普遍的原則,在做出道德決策時必須考慮這個原則:在緊急情況下,即使在可以解決的情況下,混亂也容易妨礙解決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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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 b c d e f g Tikkanen, A. (2019年10月13日)。泰坦尼克號。大英百科全書。大英百科全書公司。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Titanic
  2. 國家檔案館。(2012年3月)。泰坦尼克號。https://www.nationalarchives.gov.uk/titanic/
  3. a b Cronan,James。(2011年1月)。泰坦尼克號:官方故事。檔案館媒體播放器。https://media.nationalarchives.gov.uk/index.php/titanic-the-official-story/
  4. a b 確信他的船:史密斯船長不相信泰坦尼克號會沉沒。(1912年4月18日)。華盛頓郵報(1877-1922)。https://www.proquest.com/docview/145159197
  5. a b c 美國參議院。(1912年)。“泰坦尼克號”災難報告。華盛頓:政府印刷局。https://www.senate.gov/artandhistory/history/resources/pdf/TitanicReport.pdf
  6. 紐約時報特稿。(1912年4月16日)。隔艙壁有故障,海軍專家表示:如果泰坦尼克號堅持了五個小時,就應該有可能救它。批評私人測試,建造安全船舶很容易,建造師泰勒說,適當的檢查可以防止災難。紐約時報(1857-1922)。https://www.proquest.com/docview/97349528
  7. 郵輪和安全裝置:生命艇問題。(1912年4月18日)。曼徹斯特衛報(1901-1959)。https://www.proquest.com/docview/475429516
  8. 發往《紐約時報》的特別電報。(1912年4月17日)。船舶設計師稱救生艇太少:卡萊爾宣稱,泰坦尼克號搭載的救生艇超過了規定數量,但需要50艘。他斷言,現行法律不足,除非提高要求,否則公司無力增加頂部重量。紐約時報(1857-1922)。https://www.proquest.com/docview/97275933
  9. 工程師將豪華歸咎於沉船:海軍當局宣稱,在現代船舶中,安全被犧牲給了舒適。E.K.羅登在海軍中寫道,沒有足夠的救生艇,此外,沒有絕對的“不沉船”。(1912年4月17日)。紐約時報(1857-1922)。https://www.proquest.com/docview/97264791
  10. Halpern,Samuel,“時間的謎團”,THS 泰坦尼克號通訊員,第31卷,第178和180號。
  11. 洛德,斯坦利。美國調查,第7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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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a b Booth,J.和Coughlan,S.(1993年)。泰坦尼克號——災難的訊號。韋斯特伯裡:白星。
  15. 特恩布林,喬治·E.英國調查16097-16099。
  16. 洛德,斯坦利。英國調查6702-6704。
  17. 埃文斯,西里爾·F.英國調查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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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a b c d 泰坦尼克號災難。(1912年5月)。報告806。商務委員會。參議院。S. RES. 283。第62屆國會。來自https://www.senate.gov/artandhistory/history/resources/pdf/TitanicRepor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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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Sindelar,D.(2012年4月13日)。從土耳其人到“泰坦尼克號”:一位亞美尼亞人的命運逃脫。2020年3月20日檢索,來自https://www.rferl.org/a/armenian_escape_from_ottoman_turkey_titanic/24547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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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戰爭迷霧。(2020年4月17日)。檢索自https://www.encyclopedia.com/humanities/dictionaries-thesauruses-pictures-and-press-releases/fog-w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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