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融資與投資/違規的影響
違反Z條例的規定可能導致民事和刑事處罰。民事處罰包括向借款人支付最高1,000美元的罰款、實際損害賠償以及律師費。刑事處罰包括最高5,000美元的罰款、最高一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有。
平等信貸機會法最初透過時,禁止貸款人基於性別或婚姻狀況在任何信貸交易方面進行歧視。截至1977年,該法擴充套件到涵蓋更多受保護的借款人。這些包括因種族、膚色、宗教、國籍、年齡、來自公共援助計劃的收入和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行使正當權利而受到歧視的個人。
該法律保護的例外情況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未成年人)和非公民,其身份可能會影響債權人在違約的情況下獲得權利和救濟。
該法律和由美聯儲理事會發布的B條例的目的是確保貸款人不以超過合理和可辯護的商業理由對待某一組申請人優於其他組。已建立嚴格的規則,要求在信貸交易的各個方面都進行公平交易。
未遵守該法律的債權人將承擔個人或集體訴訟中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這些損害可能是實際的或懲罰性的。懲罰性賠償的目的是懲罰不法行為者。這些賠償在個人訴訟中限制為 10,000 美元,在集體訴訟中限制為 500,000 美元或債權人淨值的百分之一(以較低者為準)。集體訴訟是指特定群體因違反法律而遭受損害的事件。一般來說,訴訟必須在違法行為發生後的兩年內提起。
該法律的措辭非常廣泛,涵蓋了信貸交易的所有階段。以下是貸款人的“做”和“不做”清單:
- 不要詢問個人的節育措施或生育意願;然而,諸如申請人是否預計其收入將來會中斷之類的中性問題被認為是合適的。
- 告訴申請人,除非申請人希望考慮此收入來源,否則不必披露來自撫養費或子女撫養費的收入。
- 告訴申請人,聯邦政府需要某些資訊用於監測目的,但這些資訊不會被用作歧視手段。請注意,申請人可以選擇不提供此資訊。
- 除非州法律(如加州的夫妻共同財產法)要求籤署才能在用作貸款擔保的財產上建立適當的留置權,否則不要要求配偶共同簽署信貸票據。
- 不要在評估申請人的信貸價值時使用年齡。該規則的一個例外是,如果申請人被視為“老年人”(62 歲或以上),並且正在考慮年齡以有利於申請人。
- 不要要求申請人透露婚姻狀況。這擴充套件到使用禮貌頭銜(女士、先生、夫人、小姐),除非申請人要求。
- 如果夫妻雙方都參與貸款,則以夫妻雙方的名義提供信貸資訊,以便在每個名義下建立信貸歷史。
- 在 30 天內通知申請人您是否批准貸款或採取不利行動。
- 提供不利行動的具體原因。具體原因可能包括:沒有信貸檔案、信貸參考不足、訴訟、留置權、債務過高、信貸義務拖欠、無法驗證就業或收入、聯邦住房管理局 (FHA) 或其他政府計劃拒絕、抵押品不足。
- 在通知申請人採取的行動後至少保留 25 個月記錄。
該法於 1971 年 4 月生效,試圖規範提供有關消費者錯誤資訊的信用局的行為。首先,銀行和信貸公司必須向相關人員提供消費者的信貸檔案。此外,消費者在檢視檔案後,有權更正信貸報告中可能出現的任何錯誤。
其次,如果債權人拒絕向申請人提供貸款,則必須向申請人提供提供信貸資訊的信用局的名稱和地址。應要求,信用局必須向消費者提供申請人信貸檔案中包含的相關資訊。最後,該法限制了以下人員訪問消費者的信貸記錄:(1)評估保險、信貸或就業申請的申請人;(2)獲得消費者的許可;或(3)獲得法院許可。

為了防止在市中心地區出現紅線和撤資現象,國會通過了社群再投資法。`紅線` 是一種做法,即貸款人拒絕在城市的某些地理區域提供貸款。就好像有人用紅筆在鄰里邊界周圍畫了一條線,說不在該鄰里提供任何貸款。
為了遵守該法案,貸款人必須準備社群再投資宣告。這些宣告包含最多四個基本要素
- 貸款人劃定了其貸款活動發生的`社群`。貸款人可以使用政治邊界來指定其`大部分`貸款所在的`有效貸款區域`,或任何其他`合理劃分的當地區域`。必須注意的是,此類指定不應不合理地排除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人口居住的區域(另請參見聯邦公平住房法的要求)
- 貸款人必須提供一份其在每個社群提供的信貸型別的清單。
- 必須公開發布或提供有關每個區域的貸款活動的適當通知和資訊,以便公眾查閱。通知的具體語言由政府規定。
- 貸款人可以選擇披露旨在滿足社群信貸需求的積極計劃。
1968 年,國會頒佈了國家洪水保險計劃。該立法的目的是為那些因洪水而遭受實物和個人財產損失的人提供保險範圍。為了鼓勵購買國家洪水保險,位於洪泛區的任何不動產,除非購買了洪水保險,否則不得透過聯邦監管的貸款人進行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