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頭巾/伊斯蘭教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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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義務的來源
根據主流伊斯蘭學者,在公共場合,除了臉和手以外的部位必須用不透明的寬鬆材料遮蓋,這是所有達到初潮的穆斯林女性的義務。在祈禱時,遮蓋也被認為是義務。[1] 解釋女性頭巾義務的經文出自《光明章》,第31節:“你對信女們說,要她們遮住自己的視線,守住貞潔,不要顯露自己的裝飾,除了本該顯露的以外;她們應該用面紗遮住胸部,不要顯露自己的裝飾,除了對自己的丈夫、父親、丈夫的父親、兒子、丈夫的兒子、兄弟、兄弟的兒子、姐妹的兒子、婦女、她們的左膀右臂所擁有的奴隸、那些沒有性慾的男性奴隸、未懂事的小孩,以外的人。” [古蘭經 24:31 -優素福·阿里]
對老年女性,這項要求會比較寬鬆,因為《光明章》第60節提到:“那些不再期待結婚的老年婦女,如果她們不顯露自己的裝飾,則她們不戴面紗沒有罪過;但是,她們最好保持端莊。安拉是全知全能的。” 但是,習慣戴頭巾的老年女性,在過了這個年齡以後,也可以繼續戴頭巾。
古蘭經沒有談及祈禱時的頭巾,但有一段聖訓提到:“先知(願安拉賜福於他並使他平安)說:安拉不接受未成年女性的祈禱,除非她戴著面紗。” 這被解釋為包括私下祈禱和集體祈禱。
不同的觀點
一些世俗穆斯林和穆斯林學者得出結論,穆斯林男女都需要遮蓋身體,並保持謙虛的態度,但不需要遮蓋頭部。他們指出,古蘭經命令女性遮蓋“除了本該顯露的以外”,而在阿拉伯社會,這並不包括頭部,而在其他文化背景下,頭部和頸部通常是裸露的。這種觀點在伊斯蘭學者中並沒有得到廣泛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