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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辭與寫作/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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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號用於表示所有格和縮寫。
如果名詞不以“s”結尾,則新增“'s”(例如:司機's),或者如果名詞是單數並以“s”結尾(例如:Lois's)。
然而,如果一個詞的讀音在新增“s”後會變得很奇怪,則可以不使用額外的“s”。
如果名詞是複數並以“s”結尾,則不需要新增撇號(例如:diplomas' 而不是 diploma's)。
共同所有格
如果存在一個複合名詞,則將所有格撇號新增到最後一個名詞上。
例如:我去看 Anthony 和 George 的新公寓。(公寓屬於 Anthony 和 George。)
如果複合名詞表示個體所有格,則將撇號新增到兩個名詞上。
例如:Mary 和 Brian 的風格迥異。(Mary 和 Brian 有各自的風格。)
複合名詞
如果複合名詞使用連字元,則將撇號放在最後一個名詞之後。
例如:我姐夫的房子

常見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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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在非所有格名詞中使用撇號。例如:有些父母比我嚴厲。(撇號不是必需的)
  • 不要在所有格代詞中使用撇號,例如 its、whose、his、hers、ours、yours 和 the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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