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與寫作/剽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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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dictionary.com的定義,剽竊是指盜用他人作品或想法並將其作為自己的行為。
寫作方案管理委員會對剽竊的定義:在教學環境中,剽竊是指作家故意使用他人的語言、思想或其他原創(非公共知識)材料而沒有承認其來源。 [1]
在寫作中,有三種慣例需要您提供參考文獻。
- 當您使用他人的想法時,例如上面對剽竊的定義,請引用它們。
- 當您使用來源的方式對讀者來說不清楚時,請說明清楚。
- 承認您從他人那裡獲得的任何寫作論文的幫助。
引用您的來源很容易;這樣做,避免陷入困境。
以下內容改編自 Diana Hacker 的A Pocket Style Manual. [2]
- 您的研究論文是您與您的來源之間的合作。為了公平公正,您必須承認您對這些來源作者的欠款。如果您不這樣做,您將犯下剽竊罪,這是一種嚴重的學術違規行為。三種不同的行為被視為剽竊
- 未引用引文和借用思想,
- 未將借用語言放在引號內,以及
- 未用自己的語言表達總結和釋義。
如果您在論文中寫了以下內容
- 在撰寫研究論文時,重要的是要承認您對您在寫作中使用的來源作者的欠款。這是您與您的來源之間的合作。不承認您的來源是一種剽竊行為。
並且沒有引用 Hacker,這將構成剽竊。使用此作品的正確方法是
- Diana Hacker 強調了“承認您對”您在寫作中使用的來源的“作者的欠款”是多麼重要。她指出您的論文“是您與您的來源之間的合作”。“不承認您的來源是一種剽竊行為”(Hacker 115)。
同樣重要的是,不僅要引用您在作品中的來源,還要在論文末尾的參考文獻頁面上包含對該作品的詳細參考。先前來源的示例如下
- Hacker, Diana. A Pocket Style Manual. 紐約:Bedford/St. Martin's,2004。
以下規則摘自 Rosen, Leonard. The Academic Writer's Handbook: Instructor's Copy. 2006,第 122-124 頁。
- 引用其他作者時,使用引號並註明來源。
- 用自己的語言轉述他人的想法時,請註明來源。
- 避免使用原始來源中的詞語、短語或句子結構。
拼湊抄襲是指借用他人的詞語和句子,並對其進行改寫,修改一些詞語或短語,使其看起來像是你自己的寫作。拼湊抄襲在學術上是不誠實的,不應這樣做。有時,學生即使無意也會進行拼湊抄襲。但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這種行為都是一種學術違規行為。重要的是要仔細總結和釋義,避免拼湊抄襲和剽竊。釋義使用平行關鍵詞來重述作者的隱含和顯性主張和證據。作者需要在釋義中包含引用,因為釋義中的資訊不是作者的原創思想。
- ↑ Johnson-Sheehan, Richard and Charles Paine. Writing Today. Custom Edition for St. Cloud State University. 波士頓:Pearson Education, 2013.
- ↑ Hacker, Diana. A Pocket Style Manual. 紐約:Bedford/St. Martin's,2004. 115.
- ↑ Johnson-Sheehan, Richard and Charles Paine. Custom Ediction for St. Cloud State University. 波士頓:Pearson Education,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