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與寫作/教師手冊/論證
外觀
論證
在教授論證時,重要的是展示實際的方法,因為這通常是讓學生感到困惑的領域。透過展示構建論證的實用方法,學生可以更好地表達自己的想法。此外,論證技巧也可以應用於其他作業,例如研究論文、因果關係和比較與對比。
Toulmin 方法
1. 主張
這是論證者希望聽眾相信的陳述。諸如“墮胎應該受到憲法保護”、“大麻應該用於醫療目的合法化”和“飲酒年齡應該降低”之類的主張,是常見的過度使用的大學新生論證主張的例子。主張可以作為論文陳述,它是任何論證論文的必要起點。
2. 理由
論證的理由或資料強調論證者的信譽(或可信度)。對於論證來說,理由必須有充分依據、無爭議且有支援力。以堅實的理由支援的主張會變得更加強大。例如,在關於降低飲酒年齡的論證中,說“我的父母告訴我喝酒對你有害”的效果遠不如說“科學家預測,每次狂飲時,人會失去 0.5% 的腦細胞”。
3. 保證
這將前兩步聯絡起來。它在主張和理由之間架起了橋樑。有時保證是隱含的、未說明的,或與理由結合在一起。
4. 限定詞
這修飾了論證的強度。根據你選擇的限定詞型別,你的論證會變得更可信或更不可信。例如,限定詞“所有喝酒的人都成了酒鬼”,是一個過於強烈的斷言,變得不可信。這裡,如果限定詞減弱,陳述就會變得更可信:“有些人喝酒後會變成酒鬼”。
5. 反駁
通常需要包括並可能反駁反駁論點。例如,說“儘管科學家聲稱飲酒對大腦有影響,但事實證明它與使用手機一樣沒有破壞性”,表明你能夠預料到你的批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