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文化/奴隸制
與更現代的奴隸制形式不同,羅馬的奴隸制並非基於種族。羅馬的奴隸通常是戰俘,但在絕望的情況下,父親可以將自己的孩子賣為奴隸。[1] 孤兒被收養並用作奴隸也很常見。[2] 奴隸被視為他們主人的財產,殘酷的待遇是常態。[1] 也沒有禁止殺害奴隸的法律。然而,一些羅馬人,例如哲學家和詩人塞內加,主張公平對待奴隸。塞內加說:“結果是那些無法當著他的 [主人] 面說話的奴隸會在背後議論他。正是這種待遇讓人們說,‘你擁有的奴隸數量和你擁有的敵人數量一樣多。’當我們得到他們時,他們不是我們的敵人;是我們使他們成為敵人。”[2]
奴隸在羅馬的各個地方工作。雖然羅馬有多少奴隸尚不清楚,但估計有 25% 的羅馬人都是奴隸。[2] 一個富有的羅馬人可以擁有多達 500 個奴隸,而奧古斯都或提比略這樣的皇帝可以擁有多達 20,000 個奴隸。[2] 奴隸負責幾乎所有可以想象到的工作。在私人家庭中,奴隸被期望幫助他們的主人穿衣、做飯和清潔,以及做其他家務。他們幫助他們的主人洗澡,甚至把他們抱來抱去。基本上,奴隸被期望服侍他們的主人。奴隸還在礦山、工廠、農場和城市政府工作。他們建造了水道、道路和建築物。大多數奴隸看起來和典型的羅馬公民一模一樣,這使得人們有時難以區分兩者。元老院曾考慮讓所有奴隸都穿上特殊服裝,但最終放棄了這個想法,以免奴隸被誘惑聯合起來反抗。
奴隸通常是終身奴隸。唯一的例外是如果他們的主人釋放了他們,或者他們自己買下了自由。自由的價格通常等於他們主人為他們支付的價格,年輕男性通常最值錢。一個擅長烹飪的奴隸也很有價值。正式由治安官釋放的奴隸享有與羅馬公民相同的權利,但不能擔任公職。非正式地,被釋放的奴隸不是公民,他們死後財產和金錢將歸其前主人。一旦奴隸被釋放,他們就可以從事與羅馬平民相同的工作,例如工匠、助產士或商人。 [1]
由 Dominick DiMercurio II 編輯,修改了一些輕微的語法錯誤。使用 http://plagiarisma.net/ 檢查;狀態:獨特,原創性 86%。注意:提供了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