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心理學/人格障礙
根據 DSM-IV-TR,人格障礙是“一種持續的內在體驗和行為模式,明顯偏離個人文化預期,具有普遍性和僵化性,在青春期或成年早期發作,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穩定,並導致痛苦或損害。”相同的定義也可以適用於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礙影響人格,即人際關係、社會功能和心理能力。這些障礙通常處於一個頻譜上,從輕微到嚴重不等。患有非常輕微的人格障礙的人過著正常的生活。然而,症狀對生計的干擾通常在高壓力或外部壓力期間出現,並可能導致情緒、心理和社會功能的損害。
這些障礙的特點是:
- 自我形象
- 建立成功人際關係的能力
- 情緒範圍的適當性
- 自我認知、世界認知和他人認知,以及
- 衝動控制
這些因素的組合形成了人格障礙,導致表現出與社會規範不同的外部行為。這就是為什麼患有 人格障礙的人與社會中的其他人關係不好。
人格障礙可能由多種因素引起,包括(但不限於)養育方式、人格和社會發展、遺傳和生物因素。然而,由於症狀在高壓力時期出現,因此治療集中在應對機制上。
此外,薩姆·瓦克寧博士指出,患有 人格障礙的人之間存在共性。這些包括自我為中心、受害者心態、缺乏同理心、存在操縱或剝削行為、抑鬱症、對其他精神障礙的脆弱性或易感性、對自我和他人認知的扭曲或膚淺的理解、需要強迫世界符合患者的需要,以及沒有妄想/幻覺或思維障礙(除邊緣性人格障礙期間外)。
DSM-IV 中列出了十種人格障礙
- 反社會人格障礙
- 被稱為反社會者或精神病患者,這些人對當地文化的標準缺乏尊重,與他人相處不好,也不遵守普遍接受的社會規則和條例。
- 迴避型人格障礙
- 在社交上受到抑制,有自卑感,對批評很敏感。
- 邊緣性人格障礙
- 以情緒波動和人際關係不穩定為特徵。患者往往缺乏認同感。
- 依賴型人格障礙
- 患者無法獨立行動,必須依靠他人。這些人缺乏自信,害怕分離,而且往往順從。
- 表演型人格障礙
- 這個人會在不恰當的方式和情況下表現出過度的感情,而且幾乎具有戲劇性。表現出來的情緒會迅速發生變化,而且沒有預兆。
- 自戀型人格障礙
- 缺乏同理心,需要得到他人的欽佩,這些人往往忽視他人,對批評非常敏感。
- 強迫型人格障礙
- 完美主義者,無法改變習慣,還具有不可控制的思維或行為模式。
- 偏執型人格障礙
- 不信任他人,認為他人正在策劃或正在對患者造成傷害。患者無法原諒,這破壞了任何人際關係。
- 精神分裂型人格障礙
- 情緒範圍有限,對他人表現出冷漠。
- 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礙
- 極端的非conformity,以至於古怪對患者或他人有害(相信擁有魔法力量導致身體傷害等)或消除人際關係。古怪可以體現在外表、行為或人際關係風格中。
治療無法解決原因,因為原因並不確定。常見的治療方法是治療會議,在會議中,患者被教導如何控制自己的生活,改變或以不同的方式對待特定的行為。因此,據說患者必須希望自己做出改變才能治癒。在這樣的治療會議中,會實施心理社會或弗洛伊德技術,以確定這種障礙是否源於童年創傷;然後,會使用認知行為療法。通常,治療支援系統、家人和朋友的支援以及藥物被用來進一步幫助治療人格障礙。
Lebelle, Linda 人格障礙。於 2007 年 4 月 17 日從 Focus Adolescent Services 網站檢索:http://www.focusas.com/PersonalityDisorders.html
(2001 年 10 月 21 日)。精神幫助網 - 人格障礙。於 2007 年 4 月 17 日從 MentalHelp.net 網站檢索:http://mentalhelp.net/poc/view_doc.php?type=doc&id=440&cn=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