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至內容

出售房產/執照/美國/印第安納州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開放的世界
印第安納州州旗

在印第安納州,您首先需要根據您的背景確定要採取的三條路徑中的哪一條。這些路徑適用於

  1. 持有印第安納州有效執照的人士;
  2. 持有來自與印第安納州有互惠協議的州的有效執照的人士;或
  3. 計劃首次獲得執照的人士。

現在提供一些背景資訊。印第安納州房地產委員會將房地產經紀人稱為房地產銷售人員。(記住,印第安納州是透過立法[1]將圓周率的值定為 3.2 來化圓為方的州!)

續簽印第安納州執照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這是所有 3 條路徑中最簡單的。只需使用有效的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訪問 IPLA 網站[2],並支付續簽費。

當您持有來自另一個州的有效執照時,獲得印第安納州執照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如果您在以下 15 個州(阿肯色州、科羅拉多州、康涅狄格州、佛羅里達州、佐治亞州、伊利諾伊州、愛荷華州、肯塔基州、馬薩諸塞州、密西西比州、密蘇里州、內布拉斯加州、北卡羅來納州、俄克拉荷馬州或威斯康星州)中持有有效執照,那麼您很幸運。您只需

  1. 下載作為房地產銷售人員或經紀人的執照申請表[3]
  2. 填寫表格(主要意味著選中對應於相關州的複選框,並提供該州簽發的執照號、地址資訊等);以及
  3. 連同執照費一起提交表格。

如果您在其他州持有有效執照,請繼續下一部分。

首次獲得印第安納州執照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 ^ 印第安納州議會,“印第安納州圓周率法案”,http://www.agecon.purdue.edu/crd/localgov/Second%20Level%20pages/indiana_pi_bill.htm,訪問於 2007 年 7 月 16 日。
  2. ^ 印第安納州專業執照機構,網站,http://www.in.gov/pla/express/,訪問於 2007 年 7 月 16 日。
  3. ^ 作為房地產銷售人員或經紀人的執照申請表(印第安納州),http://www.in.gov/icpr/webfile/formsdiv/44176.pdf,訪問於 2007 年 7 月 16 日。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