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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理論/女性主義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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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義理論是一種透過性別不平等的視角看待社會世界的方式。其重點在於男性和女性的“權力”。女性主義理論探討了女性在社會中的角色以及她們所面臨的持續鬥爭。最重要的是,這種看待社會世界的方式側重於女性的權利,包括:經濟權、性權、生育權、財產權和選舉權。

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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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假設是關於世界的既定真理,不需要被證實。[1] 假設是理論的基石。儘管存在許多種類的女性主義理論,但它們都有一些共同的關鍵假設。Riley (1999)[2] 列出了三個

  • 性別是所有社會組織的原則
  • 性別是社會建構
  • 性別理論必然涉及不平等的政治

Chafetz (1997)[3] 添加了第四個假設

  • 男性和女性的思考方式不同

概念 是理論的基石。它們是認知意義單元——抽象思想或心理符號,有時被定義為“知識單元”。女性主義理論中存在許多關鍵概念。雖然 社會運動抗議活動 經常與女性主義聯絡在一起,但還有其他更為核心的概念,例如:性別、政治、權力、暴力和 勞動分工。下面將依次討論這些概念。

"研究性別意味著學習有關男性和女性的知識,因為它們具有相互依存的性質。"[4][需要引用] 與性別不同,性別是習得的。性別反映在 男性女性 的身份中。不同的文化對什麼是男性或女性有不同的定義,說明這些身份是社會建構的,是習得的。"(這些特徵)是在彼此對立的關係中定義的。"[4][需要引用] 例如,在美國,表現出情感的男性被認為是軟弱的,被賦予了女性特徵。相反,表現出決心的女性被認為是男性化的。女性主義理論家指出,對跨越性別界線的男性和女性的反應不同。 "如果一個女人取得成功,她會受到讚揚,但進入傳統女性領域的男性往往會受到懷疑。"[4][需要引用] 透過穿著褲裝或像男性一樣行事,女性打破了女性的刻板印象,因為她們被認為是在追逐一個無法實現的夢想。 "她們試圖透過 '向上移動' 和追求有價值的東西來提高自己的地位。"[4][需要引用] 像女人一樣的男人正在 "向下移動" 社會階梯。這表明男性的聲譽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對女性的負面刻板印象。

女性幾乎從未涉足的領域是 政治。在大多數國家,女性在政治機構中都處於代表性不足的狀態,儘管在許多國家,女性的政治參與率似乎正在上升。然而,即使女性進入政界,她們也往往集中在權力較小、聲望較低的職位上。這表明存在 玻璃天花板 效應,這種效應認為女性很少能攀登到社會等級的頂端,撞到了一道無形的玻璃天花板(某種未明言的界限),阻止她們進入權力的上層階層。 "這得到了研究的證實,這些研究發現立法機構和部長職位中的女性比例之間存在很強的相關性。"[4][需要引用] 這些職業中的女性通常處於等級制度的底層,而不是頂層。根據 Peterson 和 Runyon 的說法, "性別社會化、情境約束和結構障礙相互作用,導致女性在政治職位上受到歧視。"[4][需要引用]

鑑於政治和政治人物的力量,女性參與政治的水平低下維持了她們在社會中的次要地位。當然,是女性缺乏權力才繼續阻止她們獲得權力,導致了一種自我強化的過程,即有限的權力獲取機會阻止了權力的實現。在國家內部,女性在政治中代表性不足,在國際關係中,女性也普遍不被重視(雖然參見 希拉里·克林頓瑪格麗特·撒切爾 作為突出的例外)。從歷史上看,國家透過正式手段限制了女性參與政治,"國家透過將公民身份限制在那些執行軍事任務和/或擁有財產的人身上來做到這一點。"[4][需要引用] 這種限制被認為源於男性和女性之間的生物差異,[5] 這些說法現在已被證明完全沒有根據。

"傳統的權力定義強調,要擁有權力,要對他人進行控制,就必須擁有某些可支配的資源。"[4][需要引用] 在一個男性主導的世界中,這意味著擁有力量。參與侵略性行為,例如軍事行動,向旁觀者暗示參與這種行為的人有力量。目前,在美國軍隊中,存在著性別分工——女性不允許在最前線作戰,而是被降級到從屬和輔助角色。這種性別分工通常以以下說法為理由,"由於女性被認為是‘賦予生命者’,很難想象她們是奪取生命者。" 這一論點暗示女性天生不具有暴力性。關於軍隊中性別分工的另一個理由是,女性出現在戰場上會分散男性的注意力,導致男性將注意力集中在性徵服而不是軍事征服上。雖然最終透過剝奪女性的權力來傷害女性,但這種理由實際上暗示了男性才是問題所在——無法專注於戰爭努力。對這種分工的第三個理由是,男性有一種強烈的保護女性的衝動,無論是在戰場上還是在戰場外。如果男性一心一意地不惜一切代價保護女性,那麼他們作為士兵的效率就會降低。因此,雖然女性參與軍隊支援士兵併為國防承包商工作,建造戰爭武器,但她們被禁止實際作戰。結果,女性被剝奪了權力;她們無法真正控制他人。

勞動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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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男性和女性之間的勞動分工源於女性的生育能力。由於女性可以生育孩子,並在大多數社會中承擔大部分的育兒工作,因此人們假設女性天生比男性更具有撫養能力。相比之下,男性被視為女性和孩子的“供養者”,只有當他們從事“生產性勞動”時才被認為是“工作”。雖然今天許多人接受這種性別分工是生活中的事實,但勞動力並不總是這樣劃分,因為在更多農業時代以及今天以農業為主的經濟體中,女性與男性一起在農場工作。女性在孩子生命早期承擔大部分育兒工作並不奇怪,因為她們在歷史上一直是新生兒的主要生存方式(透過母乳餵養)。雖然今天 兒科醫生營養學家 大力提倡母乳餵養,許多女性也努力遵循這些指南,這表明性別分工很可能在未來繼續存在。

宗教是幾千年來壓迫女性的重要因素。對於大多數宗教,尤其是一神論宗教,上帝被描繪成男性,並被尊稱為“父”。[6] 在聖經的創世故事中, 夏娃 是從亞當的身體中創造出來的,暗示著男性的優越性。夏娃也經常被指責犯下了 "原罪",因為她屈服於誘惑,然後說服亞當也犯了罪(其他文化也有類似的概念;參見 潘多拉的盒子。在基督教中,上帝給了世界一個“兒子”來拯救人類,而不是一個女兒。許多 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 的先知都是男性,包括 摩西穆罕默德。大多數宗教權威人物都是男性,在一些宗教中,比如 羅馬天主教,女性不允許成為神父。[7] 宗教機構及其各自的意識形態促成了世界各地的父權制文化。雖然一些宗教正在遠離這種父權制(例如,一神論普遍主義者,但許多宗教仍在繼續壓制女性。

一股先驅者鋪平了通往女權主義和女權主義理論的道路,其中包括一些著名的女性,如 克利奧帕特拉伊麗莎白女王。任何一個反對父權制社會的女性都可以被認為是女權主義者。

然而,直到二戰之後,隨著 第二波女權主義 的興起,女權主義才成為一種有組織的運動,並發展出一套相應的女性賦權理論,即女權主義理論。[8] "女性共同身份的概念受到了越來越多關於女性多樣性的研究的挑戰。隨著第二波女權主義的興起,美國境內的女同性戀者和有色人種女性以及國際上的女性也挑戰了‘女性’這一同質類別的概念。"[8]

女性的歷史可以分為兩三個方面。第一個是補償性歷史。補償性歷史涉及女性成就與男性成就相似的情況。例如,可以說第一個上醫學院的女性可以與第一個上醫學院的非洲裔美國男性相提並論。第二個方面是貢獻歷史,它關注那些在父權制社會中取得成功的女性的集體或個人工作。如前所述,克利奧帕特拉和伊麗莎白女王等女性屬於這種歷史。貢獻歷史還描述了女性獨有的鬥爭;例如,在美國,在 19 世紀末和 20 世紀初爭取投票權的鬥爭。[8] 第三種方法被稱為性別史,它描述了女性和男性合作的情況。女性放棄了她們的女性職責,與男性一起平等地參加戰鬥的戰爭屬於合作歷史。這發生在 墨西哥革命 中的一場戰鬥中。女性還曾為了被認真對待而假扮男性(例如,聖女貞德。女性還曾出於經濟原因扮演男性角色(例如,“男性女兒”,她們在沒有男性兒子的情況下,為了繼承財產而扮演男性兒子的角色)。

在女權主義運動各個浪潮中,許多傑出的人物為女權主義和女權主義理論做出了貢獻。這些人的動機是世界各地女性所面臨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她們參與的原因各不相同,但通常包括對經濟權利、性權利、生育權利、財產權利和投票權的渴望。

早在女權主義浪潮興起之前,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 就提出了男女平等的理念。沃斯通克拉夫特出生於 1759 年,當時女性沒有受教育的機會,註定被視為劣等。在她的一生中,她遇到了許多人,包括許多學者,他們幫助她追求成為作家和女權主義者的職業。她寫了大量的書籍,包括《婦女權利的辯護》,其中闡述了早期女權主義者關於性別平等的思想。在這本書中,她認為女性在智力、理效能力方面與男性平等,正是女性缺乏教育造成了她們看起來不如男性的假象。這種缺乏教育是社會規範的結果,而不是天生的能力。

第一波女權主義運動中,該運動始於 19 世紀後期,婦女關注的焦點之一是財產權。她們認為財產權不僅包括擁有土地或其他物質物品的權利,還包括在婚姻後擁有自己和子女的權利。隨著這場女權主義浪潮的結束,焦點轉移到了投票權以及經濟權利和性權利。第一波女權主義運動中對女權主義意識形態做出傑出貢獻的代表人物包括瑪格麗特·桑格伊麗莎白·凱迪·斯坦頓蘇珊·B·安東尼

瑪格麗特·桑格出生於 1879 年,是一名護士,她畢生致力於創造和改進避孕工具,以保護婦女免受多次生育和危險墮胎的危害。她是愛爾蘭天主教徒家庭的 11 個孩子之一,親身經歷了母親因無法控制的懷孕和流產而早逝的悲劇。在紐約做護士時,桑格照顧過許多因“後街墮胎”而恢復的女性,這些墮胎經常失敗。這讓她更加渴望找到一種方法,用更好的避孕工具來保護婦女,儘管當時社會對避孕工具存在汙名。桑格一生中因其激進的信仰而被逮捕過多次,包括在她開辦一家專門為婦女提供避孕工具的診所之後,以及創辦了美國生育控制聯盟,該聯盟後來更名為計劃生育。桑格不僅關心婦女的健康和福祉,她還預見了人口增長不受控制帶來的負面影響。桑格一直為更安全、更有效、更簡便的避孕方法而奮鬥,這個詞是她創造的,直到生命的最後,事實上,在科學家格雷戈裡·平卡斯的幫助下,她實現了創造“避孕藥”的目標。[9]

伊麗莎白·凱迪·斯坦頓最出名的是森尼卡瀑布大會,在那裡她和另外幾位女性共同起草了《權利宣言與決議》。這份宣言討論了男性和女性之間的許多不平等現象,包括沒有投票權、財產權或受教育權。在這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會之後不久,伊麗莎白·凱迪·斯坦頓和蘇珊·B·安東尼在森尼卡瀑布的反奴隸制大會上相遇,併成為了親密的朋友。她們一生都在共同奮鬥,斯坦頓是一位強大的演講家和才華橫溢的作家,而安東尼是一位領導者和組織者。她們不僅為婦女的選舉權而鬥爭,還優先考慮了非洲裔美國人的選舉權,甚至優先於她們自己的選舉權。她們兩人一起認為,實際上第十四修正案第十五修正案賦予了婦女投票權,這導致安東尼和其他幾位女權主義者於 1972 年被捕。蘇珊·B·安東尼創辦併成為《革命》雜誌的出版人,這是一份專門關注婦女權利的期刊。

貝蒂·弗裡丹 是《女性的奧秘》一書的作者,她也因對女權主義思想的貢獻而受到讚譽。《女性的奧秘》揭露了社會中限制女性並阻止她們充分發揮潛力或與男性平等的許多問題。弗裡丹聲稱,女性不應該僅僅透過做家庭主婦和母親而獲得滿足,而是應該透過教育和職業發展來接受挑戰和刺激,以便茁壯成長。弗裡丹還成為全國婦女組織的創始人兼首任主席,該組織至今仍在為爭取婦女平等權利而努力。[10]

現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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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上大多數地方,女性尚未實現與男性的平等。例如,沙烏地阿拉伯的女性目前面臨著制度性的歧視,部分原因是源於伊斯蘭教法的法律。伊斯蘭教法是穆斯林用來管理日常生活的一種宗教原則。在沙烏地阿拉伯,女性不允許駕駛或乘坐計程車,除非有男性護送。這限制了女性的出行,阻止了許多女性追求職業發展。這項法律使得女性難以接受教育,除非她們有足夠的經濟資源來支付男性家庭成員護送她們的費用。雖然繞開這項法律的明顯方法是出國接受教育,但政府也試圖限制這樣做。根據蘇阿德 (2001) 的說法,[11]“女性出國留學的機會帶來了政府獎學金只發放給有男性監護人陪同的女性的規定。”這些宗教文化信仰實際上將女性禁錮在家中,阻止她們接受教育,而接受教育可以使她們挑戰這些信仰本身。

性別隔離是沙烏地阿拉伯政府用來壓制女性的另一種做法。女性不允許與男性一起在機構工作,因為她們可能會激發男性的性衝動。此外,男性也決定女性的工作型別,因此嚴重壓制和限制了女性的潛力。他們聲稱這種做法保護了社會風俗,並防止了男性無法控制性衝動而導致的任何衝突。女性要外出工作,也必須得到監護人的許可。[11]

在印度,女孩受到歧視,因為她們被視為經濟負擔。由於男性通常在家庭外工作,並且比女性賺得多,因此男性孩子更受重視。儘管嫁妝習俗(新娘家在結婚時送給新郎家的禮物)屬非法,但這種文化習俗仍在繼續。這加劇了性別偏見。由於歧視性的育兒行為,女孩的嬰兒死亡率更高。選擇性墮胎雖然是非法的,但普遍存在,以防止女嬰出生。殺嬰,也稱為女嬰殺害,是指“在子宮內發現胎兒是女性時非法終止妊娠,(這)導致了性別比例下降”。[12] 印度 2001 年的人口普查顯示,印度兒童的性別比例失衡。中國也存在類似的習俗,原因相同。

非洲大陸也持續存在對女性的歧視性待遇。在盧安達的許多村莊,女孩和女性在月經期間被迫輟學。這種文化習俗將月經視為一種恥辱,是許多盧安達人的文化傳統的一部分。此外,衛生巾被徵收重稅,這導致年輕女孩負擔不起。這些歧視性做法導致女性終身處於比男性低等的制度性地位。每月缺課會導致教育程度降低,進而導致成年後收入潛力下降。此外,由於預計女性會缺勤,缺乏教育進一步降低了她們的就業機會。僱主更願意僱用男性,這加強了男性在社會中的主導地位。[13]

由於許多用於解釋犯罪行為的原始理論都基於僅限於男性的研究,因此需要修改這些理論來理解犯罪行為中的性別差異,特別是在為什麼女孩的犯罪行為遠低於男孩的原因。何塞菲娜·菲格雷拉·麥克唐納認為,社會控制理論同樣可以解釋女孩和男孩的行為;應變理論提出的預測指標也同樣有效。一些專家預測,隨著女性性別角色在社會中的改變,女孩在犯罪行為方面會越來越像男孩,女孩會表現得更加暴力,並參與諸如幫派鬥毆之類的活動。由於女孩離家出走和其他身份犯罪的重要性,瞭解女孩的身份犯罪行為至關重要。根據切斯尼-林德的說法,女孩經常從虐待中逃離,一旦她們“流落街頭”,就會出現多種負面後果。[citation needed]

說明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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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主義理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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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hafetz,Janet Saltzman。1978。社會學理論構建與檢驗入門。F.E. Peacock 出版社。
  2. Riley,Nancy E. 1999。 “挑戰人口統計學:來自女性主義理論的貢獻。” 社會學論壇 14(3):369-397。
  3. Chafetz,Janet Saltzman。1997。 “女性主義理論與社會學:主流理論中被低估的貢獻。” 社會學年度評論。 23:97-120。
  4. a b c d e f g h Peterson,Spike 和 Runyan,Anne。1993。全球性別問題。
  5. Donovan,Josephine。1985。女性主義理論。連續性。
  6. Reuther,Rosemary Radford。2007。 父權制。性與性別百科全書。
  7. Winkelman,Michael。2007。 祭司制度,祭司和女祭司。 性與性別百科全書。
  8. a b c Bonnie G,Smith。2005。婦女史全球視角 第 1 卷,芝加哥,伊利諾伊州。
  9. “人物與事件:瑪格麗特·桑格 (1879-1966)。” PBS.com。
  10. Fox,Margalit。 “貝蒂·弗裡丹,在“女性神秘”中點燃了事業,於 85 歲去世。2011。
  11. a b Joseph,Suad。 “中東婦女與權力” 賓夕法尼亞大學出版社,費城,賓夕法尼亞州,2001 年。
  12. Ganesamurthy,V.S。 “印度賦權:社會、經濟和政治。” 新世紀出版公司。2008 年。
  13. Aruthum,K。 “衛生巾太貴”。盧安達每日新時代報,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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