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理論/導論
在社會學中,社會學視角、理論或正規化是用來分析和解釋社會研究物件的複雜框架。它們有助於組織社會學知識。[1] 社會學理論不斷發展,永遠不能假定它是完整的。[1]
理論受認識論討論的影響,關於在進行社會科學時使用的最可靠和有效的社會研究方法。視角也與關於社會世界的本體論性質的核心假設有關。因此,理論受到對實證主義和反實證主義的歷史辯論的影響,關於結構和能動性的優先性辯論,以及關於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中其他基本關鍵概念的辯論(例如,唯物主義、唯心主義、決定論、辯證法、現代性、全球化、後現代性等等)。
社會學理論不同於社會理論。社會理論側重於對現代社會的評論和批判,而不是解釋,其目標是強烈的政治性。[2] 著名社會理論家包括尤爾根·哈貝馬斯、皮埃爾·布迪厄、安東尼·吉登斯、歐文·戈夫曼、米歇爾·福柯、多蘿西·史密斯、阿爾弗雷德·舒茨、傑弗裡·亞歷山大、雅克·德里達。[3]
另一方面,社會學理論的中心是試圖理解社會。[2] 社會學理論高度依賴科學方法,是客觀的,不假定對社會進行評判,而社會理論更接近哲學,更主觀,更有可能使用價值和判斷的語言,將概念稱為“好的”或“壞的”。[3] 著名社會學理論家包括塔爾科特·帕森斯、羅伯特·默頓、蘭德爾·柯林斯、詹姆斯·科爾曼、彼得·布勞、伊曼努爾·沃勒斯坦、喬治·霍曼斯、哈里森·懷特、西達·斯科奇波爾、格哈德·倫斯基、皮埃爾·範登伯格和喬納森·特納。[3]
模糊的界限影響社會科學,有許多著名的學者可以被視為介於社會理論和社會學理論之間,例如哈羅德·加芬克爾、赫伯特·布魯默和克勞德·列維-斯特勞斯。[3]
社會學理論不斷發展,永遠不能假定它是完整的。[1] 新的社會學理論建立在它們的前輩之上,並對其進行補充,但經典社會學理論仍然被認為是重要的和當前的。[1]
社會學領域本身以及社會學理論的擴充套件相對較新,可以追溯到 18 世紀和 19 世紀,它與更古老的社會科學領域密切相關。[1] 社會學透過其對社會的關注與其他社會科學區分開來,該概念超越了國家,包括社群、組織和關係。[1]
一些影響社會學理論的關鍵發展包括:個人主義的興起、現代國家的出現、工業化和資本主義、殖民化和全球化、以及世界大戰。[1] 這些以及類似的發展挑戰了當時的思想家,激勵他們質疑現有的理論是否能解釋觀察到的現實,並在此基礎上建立新的理論,尋找對觀察到的社會的解釋。
- ↑ a b c d e f g Craig J. Calhoun (2002). 經典社會學理論. Wiley-Blackwell. ISBN 9780631213482. 檢索於 2011 年 3 月 2 日.
- ↑ a b Kenneth Allan (2006 年 3 月 24 日). 當代社會與社會學理論:視覺化社會世界. Pine Forge Press. pp. 10–. ISBN 9781412913621. 檢索於 2011 年 3 月 2 日.
- ↑ a b c d Sanderson, SK (2006). "改革社會學中的理論工作:一個適度提案". 視角 (1360-3108), 28 (2), p. 1.
本章也大量借鑑了這篇維基百科文章:社會學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