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社會學/原教旨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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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原教旨主義首次出現在19世紀末的美國。當時,一些較為自由的基督教新教徒試圖將他們的觀點與現代社會相適應,而其他一些較為保守的基督教新教徒則對此表示反對。他們堅持認為必須從字面上理解聖經。他們建立了一套名為《基本原理》的小冊子。
我們將所有反對現代社會、現代生活方式和科學的保守教義、運動和群體歸類為原教旨主義。它們在產生原因、目標和實現目標的方式(暴力、對話、賄賂)方面有所不同。
所有上述觀點都有一些共同點
- 宗教文字是完美的,沒有錯誤或誤解 - 必須從字面上理解它們
- 他們否認宗教多元化
- 現代社會充滿了負面影響(消費社會、享樂主義和道德多元化)
- 他們對自己的宗教有堅定的信念
- 反對女權主義、同性戀、墮胎和生育調節運動
- 他們的宗教應該成為社會和每個人的生活基礎
- 所有不同意他們信仰的人都被視為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