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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稅收/立法/1988年所得稅和公司稅法第14條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1988年所得稅和公司稅法第14條為ICTA的目的定義了合格分配。定義如下

任何 分配,除了 -
(a) 與進行分配的公司相關的分配,僅憑ICTA第209(2)(c)條進行分配;或
(b) 由進行分配的公司直接或間接從發行股本或證券的公司獲得的任何股本或證券組成的分配,並且該分配僅憑第209(2)(c)條進行分配。

第14條還包括有關預繳公司稅的資訊,預繳公司稅已於1998年廢除。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