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稅收/立法
下面是與2005-06年相關稅收立法的敘述性描述的連結。請注意,這不是立法本身,立法本身可以從OPSI獲得(參見 http://www.opsi.gov.uk)。
第六條 - 公司稅的徵收和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的排除
第七條 - 某些支付的處理和所得稅的償還
第八條 - 公司稅的一般方案
第九條 - 收入的計算:所得稅原則的適用
第十一條 - 非英國居民公司
第十一條A - 可歸因於固定機構的利潤的確定
第十二條 - 評估的基礎和期間
第十三條 - 小型公司減免
第十三條ZA - 第十三條(7)的解釋
第十三條AA - 公司稅起徵稅率
第十三條AB - 非公司分配稅率(已廢除,適用於2006年4月1日或之後做出的分配)
第十三條A - 緊密投資控股公司
第二十一A條 - 可徵稅金額的計算
第二十一B條 - 附表D第一項適用的其他規則的適用
第二十一C條 - 附表A徵收和相互業務
第二十四條 - 第二部分的結構
第三十四條 - 將保費等視為租金的處理
第三十五條 - 對以低價轉讓的租賃的徵收
第三十六條 - 對附有反贖權的土地出售的徵收
第三十七條 - 支付的保費等:從保費和租金收入中扣除
第三十七A條 - 第三十七條(4)和2005年所得稅法中收入減少
第三十八條 - 確定租賃期限的規則
第三十九條 - 對1963年前租賃的豁免,以及對個人的特殊減免
第 40 條 - 土地出售收入和支出稅務處理
第 42 條 - 對根據 2005 年 ITTOIA 第 34 或 36 條或第三部分第 4 章作出的決定的上訴
第 42A 條 - 非居民及其代表
第 46 條 - 儲蓄證書和稅收準備金證書
第 49 條 - 國庫等名下的股票和股息
第 50 條 - 英國證券:國庫關於不扣稅支付的指示
第 51 條 - 國庫關於北愛爾蘭證券的指示
第 51AA 條 - 根據第 50 或 51 條的指示開始生效
附表 A1 - 確定歸屬於固定機構的利潤:補充規定
附表 A2 - 公司稅:非公司分配率:補充規定(現已廢止)
第 30 條 - 2003 財年的徵稅和主要稅率
第 31 條 - 2002 財年的中小企業稅率和比例
第 32 條 - 2002 財年的公司稅起徵稅率和比例
第 133 條 - 2004 財年的徵稅和主要稅率
第 134 條 - 2003 財年的中小企業稅率和比例
第 135 條 - 2003 財年的公司稅起徵稅率和比例
第 25 條 - 2005 財年徵收和主稅率
第 26 條 - 2004 財年小型公司稅率和比例
第 27 條 - 2004 財年公司稅起徵稅率和比例
第 28 條 - 非公司派息稅率
第 10 條 - 2006 財年徵收和主稅率
第 11 條 - 2005 財年小型公司稅率和比例
第 12 條 - 2005 財年公司稅起徵稅率和比例
第 13 條 - 2005 財年非公司派息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