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聖殿
外觀
聖殿是主的殿。最早的聖殿包括摩西的帳幕和所羅門的聖殿。在後期,約瑟·史密斯被用作主手中的工具,建造了兩座聖殿,一座位於俄亥俄州柯特蘭(目前由基督教社群擁有和運營),另一座位於伊利諾伊州納武(1850 年被毀,由戈登·B·欣克利在 2003 年重建並重新奉獻)。聖徒抵達猶他州後,他們建造了四座先驅聖殿,聖喬治、曼蒂、羅根和鹽湖城。之後不久,夏威夷萊伊、艾伯塔卡德斯頓和瑞士伯爾尼也相繼建造。這 7 座聖殿是 1930 年 4 月 6 日,教會成立 100 週年時唯一投入使用的聖殿。戈登·B·欣克利在建立規模較小的聖殿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正在建設或計劃建設 200 多座聖殿。以下連結提供了有關教會聖殿的更多資訊:http://www.lds.org/temples[1]
聖殿有五個主要部分:死者洗禮和確認、賦權和入門儀式、以及婚姻。死者洗禮和確認只為死者代理完成。後期聖徒相信,那些在沒有機會接受洗禮的情況下去世的人,仍然可以在靈界獲得這個機會。在代理教儀進行時,活著的成員會充當那些接受教儀的人,就好像他們是接受教儀的人一樣。賦權和入門儀式有所不同,因為活人和死人都可以接受這些儀式。成員相信,賦權是神和成員之間達成的一種雙向承諾,稱為聖約。如果成員履行他們這方面的承諾,他們就能保證獲得神賜予的許多恩典。聖殿婚姻是最神聖的,它們為活人和死人舉行,併為今生和永世舉行,包括任何出生於受封(聖殿結婚)父母的孩子。這支援了教會的教義,即家庭可以永遠在一起。後期聖徒相信,死者可以選擇是否接受教儀。這維護了每個人都有權做出自己選擇的信念,並且選擇權是神所能給予人類的最大恩典。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