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革命/外設/滑鼠

由斯坦福研究院的道格拉斯·恩格爾巴特發明了計算機滑鼠。他在1950年構思了滑鼠的想法,但直到1963年才發表。施樂公司在1974年改進了他的原型,並將其展示給蘋果公司的史蒂夫·喬布斯,喬布斯很快將這一概念應用到了他的圖形化麥金塔電腦上。滑鼠花了十年時間才在全世界範圍內被接受。

如今,滑鼠是一種廣泛使用的輸入裝置,是一種手持式指向裝置,可以無線連線到電腦,或者透過連線到電腦系統USB/OS2/序列埠的電纜連線。它設計成放在使用者一隻手下面,以便檢測運動。它通常具有按鈕或其他裝置,允許使用者執行不同的系統相關操作。
"滑鼠"這個名字源於早期模型與同名齧齒動物的相似性。這些早期模型有一個連線到裝置後部的電線,看起來像滑鼠的尾巴。老式的滑鼠使用滾球,滾球使用兩個互相垂直的齒輪在表面滾動,如今大多數滑鼠都是光學的:使用光線來檢測運動。
從那些早期開始,出現了多種型別的滑鼠。其中一種型別是機械滑鼠。所謂的滾球滑鼠是在20世紀70年代早期發明的,並在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成為個人電腦上使用的主流形式。另一種型別的機械滑鼠在底部有兩個塑膠“腳”,用來感知運動。
光學滑鼠使用發光二極體和光電二極體來檢測運動,是在20世紀80年代早期研發的。由於最終能夠在滑鼠中嵌入更強大的影像處理晶片,因此滑鼠能夠檢測到各種表面上的運動,這也消除了對特殊滑鼠墊的需求。如今,光學滑鼠透過使用光電感測器來拍攝滑鼠操作表面上的圖片來工作。
雷射滑鼠早在1998年就問世了。2004年,羅技和安捷倫科技推出了一款使用小型雷射的雷射滑鼠,提高了滑鼠拍攝影像的解析度。雷射滑鼠是無線的,節省了電力。
3D滑鼠是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推出的。它採用無線方式,戴在手指上的環上。它被停產了,因為它沒有提供足夠的解析度。
有線滑鼠通常使用細電線傳輸其輸入。無線滑鼠透過紅外線或無線電傳輸資料。
滑鼠的按鈕多年來變化很小,主要在形狀、數量和位置上有所不同。大多數滑鼠通常有一個到三個按鈕。雙按鈕滑鼠最為常見。主按鈕位於滑鼠左側,方便右手使用者使用。第二個按鈕通常用於在電腦軟體使用者介面中呼叫上下文選單,位於右側。位於中間的第三個按鈕通常對映到常用的操作或宏。也有製造了五鍵或更多鍵的滑鼠,這些額外的按鈕可以實現網頁的前進和後退導航、瀏覽歷史記錄滾動或其他功能。然而,額外的按鈕在電腦遊戲中通常更有用。
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圖形使用者介面的廣泛使用,使得滑鼠成為電腦使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據估計,2000年全球滑鼠銷量約為15億美元。隨著電腦使用的增加,可以肯定的是,銷量將繼續增長,這使得參與“滑鼠”製造業務成為一項非常有利可圖的事業。
經典的有線滑鼠,雖然它改變了連線到電腦的聯結器,但仍然是最常用的滑鼠型別。然而,新的無線技術正在使無線滑鼠變得更加普遍。
大多數無線滑鼠使用無線電頻率(RF)技術與電腦通訊。使用的RF技術通常是藍牙技術。無論滑鼠使用普通RF技術還是與藍牙相關的標準,它們都需要兩個主要元件:發射器和接收器。它們的工作原理如下
1. 發射器位於滑鼠內。它傳送一個電磁(無線電)訊號,該訊號編碼有關滑鼠移動和您點選的按鈕的資訊(可能是透過藍牙)。
2. 接收器連線到電腦,接收訊號,解碼它,並將其傳遞給滑鼠驅動程式軟體和電腦的作業系統。
3. 接收器可以是一個連線到電腦的獨立裝置、一個放置在擴充套件槽中的特殊卡,或者一個內建元件。許多筆記型電腦現在都配備了內建的藍牙功能。
無線電頻率相對於另一種經過良好測試的用於短距離無線通訊的技術紅外線的一個主要優勢是,不需要視線傳輸。無線電頻率從發射器以球形的方式工作。
無線滑鼠需要注意的是,必須與它的接收器“配對”。配對意味著裝置都在同一個頻率、同一個頻道上執行,並使用一個通用的識別碼。配對如此重要的原因是為了過濾掉來自RF裝置和其他來源的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