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園與主教/耕作土地
黑死病在英國收割了它的死亡。該國失去了超過三分之一的人口。一些村莊被遺棄,房屋空置……鄉村開始瓦解 - 因為土地排水系統堵塞,軌道變得雜草叢生。地主無法維護他們的莊園 - 田地恢復了自然狀態。那些倖存下來的熟練工匠非常需要,這給了他們權力,而這些權力以前是被剝奪的……莊園主無法繼續使用舊的莊園制度 - 耕作制度崩潰。唯一能生產食物的方法是用擁有自己土地的承諾來吸引剩餘的勞動力。曾經的耕地現在用來放羊。這引起了政府的警覺,他們認為這將減少向王室服役的農民數量 - 他們將失去王室的臣民。這是領主和地主試圖阻止的。
毫無疑問,瘟疫確實改變了鄉村及其耕作方式。必須種植糧食,必須保持以物易物的制度。土地管理無疑受到了打擊,大多數莊園減少了耕作面積 - 生產力下降,但下降幅度有限,減少的人口仍然得到食物。主要收入來源是領主的存欄羊群,巴斯主教在這一點上做得很好 - 他保住了自己的地位。總而言之,查德及其附屬莊園的古代圍場並沒有發生根本變化。耕作制度隨著照顧土地的農奴數量的減少而發展。
第一批住宅是單間房的建築,容納家庭及其動物。中央是火爐。這種大廳式住宅讓位於煙灣式住宅,其中大廳一端的某部分設有二樓,透過梯子到達。壁爐上方留出空間讓煙氣向上流動到屋頂。在後來的時代,壁爐被改造成兩側都敞開的壁爐 - 這種結構成為隔牆 - 火爐加熱了兩個房間。不久之後,烹飪就在一個單獨的房間進行,要麼被隔開,要麼作為傾斜屋頂 - 附加在原始結構上。17世紀的住宅呈傳統房屋的形式,下面有兩間房,上面有若干臥室。在這段時期之前建造的原始粗糙結構隨著時間的推移得到了改進,被替換,被建造起來,並且被翻新……棚屋變成了小屋,小屋變成了小屋,小屋變成了農舍。經過多年的穩步改善,現在古色古香的農舍變得非常搶手 - 成為城鎮主要道路上的鄉村住宅。
棚屋沒有窗戶,依靠前後敞開的門來提供空氣、光線和人畜進出。後來的改進只需要很少的結構改變,就是在窗戶上開出縫隙 - 引入光線。12世紀之後出現的房屋中包括帶有欄杆和百葉窗的窗戶,以確保安全,並防止冬季的冷風進入。角也經過修整,以提供密封的透光覆蓋,但這些並沒有儲存下來。在洞口上蒙上一塊油布是另一種方法 - 作為一種發光屏障。到1500年,小塊玻璃的連窗窗格已經安裝好,窗格被綁在欄杆上。這是在凹槽鉛質窗格引入之前 - 用於在一百年後插入玻璃。玻璃是吹制和切割成形的,每次吹制都會出現所謂的“瓶底”,其餘部分被切割成非常小的窗格。後來,玻璃被吹製成管狀,然後取出 - 解開 - 展開,然後切割……這種後一種方法持續了幾十年。所有舊玻璃都會因吹制而產生變形,並且有明顯的特徵。無論是欄杆形成了格子狀菱形圖案還是垂直和水平的平面,都是偶然的 - 是一種設計特徵。
到17世紀,大多數敞開的大廳式住宅都被改造成帶樓梯和二樓。建築結構包含一系列設計好的壁爐,煙道上下相連 - 一些煙道共用一個煙室和煙囪。不久之後,建築師和建築師意識到,最好在煙道中新增一個彎曲部分,以吸入透過火爐的空氣 - 阻止煙氣被吸回房間。政府很快對人們擁有多少個壁爐 - 房間 - 建築徵稅。這就是1689年的爐稅。帕洛克旅館大約有十二個煙囪。那些擁有六個以上煙囪的房屋可以被認為是普通紳士的住宅……低於這個數字的是:佃農、商人或工匠的房屋。那些只有一間房的:農夫、鞋匠、勞工和牧羊人,那些每年爐稅支付不到20先令的戶主,只要他們沒有其他房產,就可以免稅。這種分組也適用於支付教堂什一稅、租金和稅款,以及那些是寡婦、貧民或臥床不起的人。
查德莊園因其地理位置而得名,它位於一條貿易路線 - 普利茅斯和倫敦之間的主要公路。當進行末日審判調查時,這個自治市的人口不到兩百人。當伊麗莎白一世女王登上王位時,這個數字已經增加到五百人……再過兩百年,這個數字增加了五倍……然後成為一個巡回法庭鎮,擁有與之相稱的建築。領主的莊園法庭,可能在查德教堂舉行,也稱為莊園教堂,是審議所有人之間爭端的場所,並將結果宣告為習俗。該法庭每三到四周由“莊園陪審團”主持,其宣告成為當地法律 - 即使在國王法庭上也不允許上訴。其他事項不是領主的事,而是由“百人法庭”考慮,由警長代表國王主持。公民的良好行為透過法定保證制度來維持。這些是十戶左右的家庭,稱為什一稅,保證對彼此的良好行為負責 - 通常是商品的固定價格,並保持重量和質量。什一稅和酒稅官監督啤酒的計量。
教堂是鄉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許多佈道宣告了救贖的希望,這使得人們定期參加禮拜。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成為一種習慣,慶祝和宣告洗禮、婚姻和死亡的儀式……也慶祝聖徒日、聖誕節、復活節、大齋節和五旬節,所有這些都有助於區分季節……農民在土地上的工作:耕作、播種、收割和收穫,在禮拜儀式中佔據了應有的位置。所有這些特殊場合都將會眾聚集在一起。
聖瑪麗教堂建於1440年左右,用燧石和當地查德石砌成,在牆體和塔樓上裝飾了城堡,是當地社群的中心,為村莊提供了一個聚會場所。約瑟琳主教大約建於1235年的法庭,現在是教堂結構的一部分,表明在教堂建成之前,主教的法院是主教農舍的一部分,而主教的農舍比教堂要古老得多。查德教堂有自己的墓地,這是一種特權,而不是權利。
南查德的聖瑪格麗特小教堂建於1500年,是聖瑪麗教堂的一個祭壇 - 其神父從母教會獲得了一筆捐款,為創始人的靈魂做彌撒。該小教堂為聖瑪麗教堂的神父做出了奉獻和捐贈,用於虔誠的用途。它也被用作當地聽證會的中立地,特別是在各種宗教團體之間。
莊園是國王授予某個男爵或領主的特定數量的土地;國王也授予教會土地,以換取赦免。在當地,它分為兩個部分。有一部分是領地,領主保留為自己使用,另一部分是分配給租戶自由民或農奴的 - 以農奴地、維吉特或半維吉特土地 [維吉特是三十英畝] 的形式持有 - 以換取服務。土地被分配為牛皮或犁地,這是一塊土地,可以用一組牛在一年內耕作完……
每個莊園都是一個自成一體的王國……有自己的習俗……完全受領主的支配,領主擁有大部分公用牧場和荒地。除了供應雞蛋和雞肉之外,租戶還有一些責任……他們必須在收割和耕作時進行繁忙的勞作……這些義務不是與他有關,而是與他持有的土地有關……但是,他被期望提供援助。
土地的合法擁有者 - 佔據土地的人 - 作為“代代相傳的東西”,將其作為自己的領地 [di΄meen] 持有。在英國鄉村,莊園主通常擁有家庭農場。他還擁有每個田地中的若干條土地和各種其他地塊。
領主向租用自己土地的人收取租金,這些租金由他的管家或管理者收取 - 管理者還負責分配土地。巴斯主教,作為教會的地區長官,收取什一稅 - 一種對土地工作年收入的十分之一的稅收……由主教的管理者為教會專員收取。
威廉·佩特爵士及其繼任者 - 佩特男爵 - 被授予了該子莊園……並作為應得的,從每個村民那裡獲得了租金……這可能是現金、農產品或服務。這種“權利”取決於許多情況 - 收成好壞、莊園內需要做的工作以及戰爭。威廉爵士還必須向查德莊園的領主巴斯主教繳納租金。
最初規劃時,莊園的大部分土地被劃分成條狀地塊,稱為“條田”。這些條田由未耕作的草地隔開。條田的大小不一,但約為一英畝…… 長度為一弗隆(furlong)——40杆(pole),寬度為4杆。一弗隆被認為是牛拉犁耕作一個犁溝的合適長度。杆、竿(rod)和英畝(perch)長度相同,只是叫法不同,這純屬地方方言。有些條田是半英畝,長度與一英畝的條田相同,但寬度只有半數。這些條田並排排列,由未耕作的溝渠隔開,形成多個獨立的條田——約一平方英畝。每個平方英畝之間由更寬的土埂(balks)隔開,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土埂逐漸長滿草木,形成了粗糙的樹籬。這種土地分配製度有一個重要的缺點。原則是每年從三個地塊中分配不同的條田給每個村民——這樣所有人都有機會獲得最好的和最差的土地。這種集體分配土地的方式意味著沒有動力好好對待土地——因為他們知道土地會在來年重新分配。另一個弊端是必須將工具、籬笆和其他農具搬到新地點,這會浪費時間和精力。
莊園中所有租戶(vassals)都被分配到幾個地塊中的特定數量的條田,以便最好的和最差的土地均勻分配——有些人可能擁有透過服兵役獲得的土地。莊園主很可能是治安官,他擁有一塊韋爾加(virgate),並認為自己是一個鄉紳——在莊園中備受尊敬的人。更小的土地是“小屋田(cotland)”,擁有五英畝,其持有者不參加法庭,不支付租金或解救金,但提供服務。在自由租戶之下是農奴——占人口主體——他們做著主要的工作。農奴的習慣性土地——與土地相繫結的土地,被稱為“複製權土地(copyhold land)”——記錄在冊。那些擁有不到一英畝土地的租戶,則被稱為“荒廢地(waste hold land)”租戶,他們只需支付少量租金。分租通常只能由莊園主從自己的土地上授予,然後租金要支付給他。那些沒有土地——租房的人,沒有出現在冊。在他們之下是小屋居民,他們可能被稱為“分配者(allottees)”,而更低的是“農奴(serfs)”,他們實際上是奴隸,可以由領主隨意在市場上買賣。這被稱為“開放式或公共田地(open or common field)”耕作系統。公共土地或荒地也是共享的;以類似的方式——用於放牧和割草…… 當條田上的莊稼收割完後,牛羊也被放進去啃食殘餘的草,並用籬笆將它們圍起來。
在條田首尾相連的地方,會留出一塊空地,稱為“犁頭地(headland)”——這裡是犁可以掉頭的地方,這塊土地可以耕作,但只有在所有條田都耕完後才能耕作。如果條田位於山坡上,就會出現梯田或臺地。如果一到多個租戶經營著三十塊分散的土地,這片土地被稱為韋爾加(virgate),“由農奴耕種”,因此他成為農奴租戶…… 這是村莊等級制度中最高的等級,並在“鄉鎮法庭(Halimot)”——莊園法庭中擔任陪審員。即使農奴擁有土地,他們仍然必須支付租金。
未開墾的土地,生長著山毛櫸、橡樹和灌木叢,被準備用於未來的耕作。砍伐的木材被劈開,用於建造房屋、製作傢俱和圍欄,而更好的木材則被用於製造馬車和農具。這種清理為新一代人開墾了土地,也有助於為新的公路建設打下基礎。清理土地暴露了岩石露頭、礫石床和白堊山,這些都將用於未來老城建造道路和房屋。
這種莊園和修道院制度,透過收取租金和什一稅來使用土地,如果公正運作,對所有人都有益。領主和主教保證安全和管理…… 他們需要農奴或農奴——有效地耕作土地,並最終獲利,以維護他們的地位。村莊裡的自由民不受此稅收影響,他們擁有自己的土地或擁有領主需要的貿易或技能。不幸的是,沒有一個地主不在利用自己的地位,將“國王的意志”解讀為適合自己的——為了自己的“權利”而不斷索取更多的東西。
這種土地的開發和對季節性食物生產最佳實踐的監督並非偶然。它是關於農耕——透過開放式田地耕作,村民在同一個大田裡和其他村民一起耕種自己的土地。工具、馬具和重型裝置都是共享的,牛也是。收穫後,所有的牲畜都被趕到田裡,給土地施肥並吃掉剩下的草。所有這些都是在“公共地”——與其他所有人一起——作為一個共同的行動進行的。沒有時間進行不和諧或討論,土地和天氣決定了一切。幾個世紀以來,耕作和農耕的方法已經成熟。每個人都必須齊心協力,使這個系統運轉起來。
分配給每個村民的土地條田又長又窄,專門設計用於牛隊進入耕作。幾個世紀以來,犁地的行為產生了階梯狀結構,有點像梯田,今天看起來像一系列山脊。這些條田聚集在一起,形成“地塊(shots)或弗隆(furlongs)”,而條田的頭部相連的未耕作部分被稱為“土埂(baulks)”——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變成了小路、路徑和岔路。
所有村民都在三個地塊中擁有若干條田——其中一個地塊輪流休耕,作為動物施肥的牧場。[休耕地不需支付租金] 條田的數量由社群中的等級或地位決定——由領主的管家分配。他的工作是確保土地分配公平——根據古老的習俗和土壤肥力——分享好的土地和困難的土地。三年輪作系統運作得還算可以——一年種植玉米或豌豆,第二年種植玉米和豆類,第三年休耕。
農奴的定量——他分配的工作量或土地份額,是每英畝草地五隻羊,這也適用於他可以放牧到休耕地的羊的數量。在十五世紀後期,必須向莊園管理員支付“放牧權(pannage rights)”費用——允許豬在“大查德森林(Great Chard Wood)”中覓食橡子。放牧權,賦予了放牧牛羊的權利。另一個,則賦予村民“泥炭權(Turbary)”——砍伐泥炭或挖掘泥炭,“燃料權(estovers)”——從連根拔起的樹木上收集木材,“風倒木權(wyndfallen)”——從被風吹斷的樹枝上收集木材。在“查德草地(Chard meadows)”和“塔斯沃斯中田(Tatworth Middle Field)”之外的公共土地上圍欄放牧,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查德歷史小組,1996年,重印並略作補充,2001年。最初發表在《薩默塞特考古學和自然歷史學報》,第133卷,1989年。]
豬是村民的主要肉類來源。再一次,必須支付“放牧權(pannage)”費用,以便讓豬覓食,並且對豬的進食數量和時間進行了嚴格的監管。過多的翻根會影響幼樹的生長,而泥浴會造成土地貧瘠。雖然森林、木材和蕨類植物被清理,形成了耕地,但人們認識到,這將對可以捕獲和食用的野生動物的數量產生不利影響,並最終剝奪土地的木材,用於建造房屋。
隨著塔斯沃斯的發展——主要是因為人口出生,而不是外來工人的湧入,更多的貿易和技能開始出現,為村莊帶來了繁榮。麵包師、屠夫、酒商、鞋匠、鐵匠、趕車人、牧羊人、店主、裁縫和籃子編織者,只是一些蓬勃發展的行業。雖然他們很忙,但他們不能耕作土地或分配給他們的土地…… 因此,出現了以物易物、協議和代幣交換。每個村民都有權使用荒地——草地、牧場和森林。大多數村民都支付租金和什一稅,併為社群做了一些服務——脫粒、揚場、收集、搬運或堆放。河邊的草地專門用於主教擁有的牛群——用來做村裡所有的重活。
在宗教改革期間,亨利八世於1534年自封為英國教會的首領——這是英國曆史上的前工業時代。亨利的行為廢除了羅馬對英國教會的控制,而教會非常強大——在英國社會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亨利對社會的各個方面都擁有了絕對權力。這是一個經濟動態的時代,它影響了城鎮和村莊。從本書的角度來看,這個時代將查德及其衛星村莊牢牢地定位在版圖上。正如解釋的那樣,塔斯沃斯村透過主教代表與村莊會議合作,行使著高度的民主控制——表達擔憂並選舉民眾選擇的領導人。經濟以種植業、乳製品牲畜、林業手工藝品和鐵匠鋪為中心。
莊園主,也可能是鄉紳和治安官,行使著司法和良好治理的權力。鄉紳,通常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是高階的土地紳士,負責莊園的日常運作。這是一個世襲的等級制度,以紳士為基礎。如果莊園裡有貴族或主教,他們可能屬於更高的階級,情況就不總是這樣。然而,他們都沒有傾向於干預莊園的運作。在鄉紳之下是牧師,然後是經營莊園農場的大型佃農:藥劑師、磨坊主、莊園管理員、車輪匠、酒店老闆、郵遞員,然後是小農。最底層是鞋匠,在他之下是農業工人。社群中的每個成員都根據自己的身份穿著。
研究表明,塔斯沃斯是一個大約五百英畝的次莊園,生產穀物和牲畜。這片土地的第一位擁有者是威廉·佩特爵士(Sir William Petre),他在1550年作為依附於巴斯和韋爾斯主教的佃戶,向他支付租金。他是次莊園的佃戶,在為其服務。他沒有自己的法庭,因為主教是主人。他的莊園實際上是一個農業用地。
根據1569年的鎮議會記錄,塔斯沃斯的一名屠夫向顧客收取過高的價格,被罰款…… 這並不是記錄中唯一一起店主試圖為他們的商品收取超過可接受價格的案例。莊園法庭或集會,被稱為“村議會(Hallmoots)”,在土地所有者的同意下控制著人口的行為——土地所有者擁有“所有權(right of title)”…… 實際上,莊園主…… 以及主教,作為教會的代表。在查德莊園及其次莊園塔斯沃斯的情況下,莊園主是韋爾斯主教,他是教會的地區長官。
塔斯沃斯在規模上不斷增長——建造的住房數量不斷增加…… 人口增加,他們的物質條件比前幾代人要好。從純粹的種植業轉向混合農業——重點放在養羊業上,提高了人均財富。到世紀末,公共土地面臨著被圈地的壓力。為了良好的牲畜育種,將動物分開,仔細管理羊毛和乳製品的生產變得至關重要…… 這是食品和動物產品生產的自然而然的演變。
小農場主的反應是恐懼和擔憂。農民們被迫放棄他們的權利,被更大的租戶農民所剝削。結果是動盪不安。更多的公地被變成了牧場,曾經耕種的田地播下了草籽。富有的農民開始對更好的畜牧業產生濃厚的興趣。牧場被排幹,水道被改道,溝渠被挖。石頭被從土地上撿起來,用來建造界牆。圍欄被豎立起來,樹籬被修建。英格蘭開始呈現出今天所見的樣子。實際上,窮人放棄了他們的權利,卻沒有得到多少補償,被剝削了。漸漸地,那些小棚屋和村莊被夷為平地,小屋被廢棄了。窮人湧向城鎮,在工廠裡工作。
亨利國王解散修道院,將三分之二的前修道院土地出售……他最初的意圖是廢除整個修道院制度。修道院包括修道院、修道院、女修道院和方濟各會修道院……它們的解散持續了四年,從1536年到1540年……總共有八百多家宗教機構,是許多僧侶、修士、教士和修女的住所。
最初,國王和他的領主將土地贈送給教會以確保救贖——為他們祈禱。透過精耕細作,僧侶們開發了土地,使其變得非常有利可圖。在解散之前,大部分土地用於生產羊毛,這非常有利可圖,在國內和國外都有現成的市場。這使得各種宗教團體非常富有。黑死病過後,黑死病對人口和僧侶造成了沉重打擊,耕作制度開始衰退。此後,土地無法得到妥善維護。為了提高盈利能力,田地被改成了牧場,更容易管理。清除土地上的石頭,建造牆壁、圍欄和樹籬,羊被圈起來……產量增加,利潤也隨之增長。
1538年,副主教認為解散的速度不夠快,特別是在較大的修道院。他派出了他的秘書,他們向方丈遞交了一份現成的投降契約,在大多數情況下,方丈欣然簽署了財產轉讓。那些自願這樣做的人獲得了終身養老金和一筆款項。大小不一的財產被授予土地所有者或出售,一些被贈送給教區。石製品被拆除並重新使用,鉛和貴金屬被熔化。有許多修道院被提升為大教堂,由一個院長和一個教士會議組成,這使它們免於滅亡。
土地的重新分配意味著所有權的改變,而不是“用途的改變”。支付租金和什一稅的制度沒有改變,只是現在所有者更多了。然而,在新秩序建立之前,出現了混亂和混亂——租金沒有支付——土地變得雜草叢生。最終,一些教會土地被歸還給原來的所有者……秩序恢復了……這種和諧很快被租客驅逐打破了。“開放式田地制度”變成了“圍地”。目的是使土地更加 productive,特別是為了放牧羊群……這反過來又為推廣一種新的耕作技術創造了機會——可控的糞肥施用於耕地。受圍地影響最大的是小農場主,他們擁有混合農場,小農戶和那些權利有限的人。他們都被支付了最低限度的搬遷費用,減去當年的沒收費。在1530年代,農產品價格——勞動力和穀物,大幅上漲。到1540年,發生了一場持續的乾旱,進一步推高了價格。有些人認為,這是圍地持續進行造成的,因為羊毛養殖減少了可用於種植穀物的土地面積。四年後,國王又出售了更多的土地贈款。土地上的應付租金包括繼續收取舊的“土地地租”的權利——城牆外的土地租金,每英畝一便士的租金——或每半年土地面積的租金。因此,土地上的租客有了新的業主,但沒有從他們原來的沒收義務中解脫出來。在接下來的五十年裡,土地交易很多,這使得土地持有集中並重新開發了更大的莊園。巴斯主教支援國王,保住了自己的莊園。愛德華·西摩爾自封為索默塞特公爵,並因此吸引了人們對他的關注。最終,他被推翻,並被沃裡克伯爵取代,成為大議會的首腦。
修道院解散對塔特沃斯市民的影響很小。亨利的專員在聖瑪格麗特小教堂或任何行會基金中沒有發現任何東西可以讓他們動心。福德修道院關閉,成為了一座私人住宅。那些堅定的天主教徒都保持低調,搬走了或移民了。對於那些勞動的租戶來說,他們的生活方式沒有改變。小教堂和行會廢除,他們的盤子被熔化,這對他們來說意義不大。
1546年,英格蘭和法國之間恢復了和平。九年後,瑪麗一世復辟,在英格蘭恢復了天主教信仰,然後輪到新教徒躲藏起來。從那時起,非國教徒開始組建由奉獻的傳教士領導的小組。在接下來的三百年裡,異端教堂開始興起:浸信會、佈道堂、衛理公會和衛斯理派、獨立派和公理會派等。這種背離既定宗教機構的舉動,突出了塔特沃斯及其周圍地區的特點。
教會並不是唯一經歷社會和經濟變化的機構。正在“遷徙”的人口增長正在破壞莊園制度。在一段時間的增長之後,這是一個衰退的時期。政府透過和平法官實施了控制措施,和平法官有權徵收資金來緩解貧困。政府命令查德教區執行立法,並設立自己的治安官。漸漸地,莊園失去了其重要性。
羊毛的重要性在1586年被記錄為一種商品,以及用於當地以物易物和編織——不再被認為只是副產品。漸漸地,純農村土地耕作促進了輔助貿易,最終發展出更有利可圖的技能——運貨車製造商開始製造更實用的農業機械,磨坊主設計了切割木材的機械,鐵匠生產了烹飪器具和門窗傢俱。不久之後,這些技藝精湛的適應者被企業家組織起來,在社會中又增加了一個階層。這些新的商人透過組織自己加入行會來維持自己的地位——由一個委員會控制的互利社團。
土地所有者對下層階級的統治沒有受到質疑——這是一個公認的事實,而且只有在大多數情況下存在某種公平的情況下才能奏效——一些人透過努力工作、機會主義和好運改變了自己的階級。擁有自由地的人保證有權投票選舉議會。自由民是較小的土地所有者——如果他們富有,他們可以成為佃戶農民。他們擔任陪審員、治安官、教堂管理人、執達員。在塔特沃斯這樣的村莊裡,只有幾個人,可能只有三到四個人。如果村莊管理良好,任何功勞都歸於他們。農夫很少擁有土地,但擁有長期租約的小塊土地,這些租約會續簽。他們要麼購買剩餘的土地來增加自己的利潤,要麼成為他人的僱傭勞動者,同時保留自己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