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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榮博覽會的劃手/佈雷特 WB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為一個開放的世界

佈雷特,威廉·巴利奧爾(埃舍爾勳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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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判斷”(Ape),187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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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年前,切爾西的約瑟夫·佈雷特牧師有幸得子,他及時地送兒子上了威斯敏斯特和牛津,後來又到了林肯律師學院。這位年輕的律師沿著法律的塵土飛揚的小路成功地跋涉。他沒有成為偉大的燈塔,也沒有展現出強大的辯護能力,但他對海事和保險法方面的意見卻被認為很有價值。雖然沒有被認為是冉冉升起的人物,但他被認為很聰明;此外,他結婚了,並自稱是保守派;然而,當他四十多歲時“獲得絲綢”(成為資深律師),他似乎並沒有獲得很大的晉升機會。然而,他轉向了政治途徑,兩次未能代表羅奇代爾,當然,這使他獲得了其黨派的感謝。然而,在1866年,赫爾石頓選他進入議會,雖然他在那裡沒有作為政治家取得過任何重大成就,但他吸引了迪斯雷利先生的注意,因此,當十八個月後,許多法律贊助職位空缺,有必要尋找保守派的律師時,他被任命為副檢察長。六個月後,他接受了初級法官職位,放棄了議會生涯,他剛在司法崗位上安頓下來,就從這寧靜的港灣看到了他以前的政黨在一次大選中慘敗。

作為法官,威廉爵士表現出堅強、果斷,總是能夠全面把握任何提交給他的案件。他完全依靠自己,形成並非常堅定地堅持自己的意見,並總是力求在他主持的法庭的判決中成為最終的、完整的和充分的。然而,他對時代精神並不麻木,他與公眾對案件的判斷往往一致。人們會記得,他審判了燃氣工,判處貝克上校有罪;但他能力強、坦率、溫文爾雅、心地善良、受社會歡迎,是首席大法官的密友;在某些情況下,他可能會成為首席大法官。

威廉·巴利奧爾·佈雷特(1815-99)的確被“送”進了威斯敏斯特和林肯律師學院,但不是牛津。他是凱厄斯學院的學生,是一位出色的拳擊手,在那裡被稱為“貝拉·佈雷特”,因為他穿著絲綢馬甲。他為劍橋大學划艇俱樂部劃了三年:在1837年和1838年分別對陣利安德俱樂部(當時該俱樂部仍設在倫敦),以及在1839年對陣牛津(為新成立的牛津大學划艇俱樂部進行第三屆划艇比賽)。他還贏得了1841年的亨利賽艇比賽,作為“劍橋訂閱室”(一個位於倫敦的劍橋校友私人俱樂部)的劃手。

雖然《名利場》把佈雷特的背景中的劍橋錯認為牛津,並且完全省略了他的划艇事蹟,但它還是很好地預示了他的後來事業。在他在《名利場》中出現的 1876 年後的幾個月裡,佈雷特被提升到上訴法院(1876 年上訴管轄權法在適當的時候打開了這個職位),並在 1883 年成為上訴法院院長。他在 1885 年成為薩里埃舍爾男爵,並在 1897 年退休後被封為埃舍爾子爵,這是自科克時代以來,除大法官以外,任何法官獲得的最高司法榮譽。他於 1899 年 5 月 24 日去世,他的孫子兼《名利場》中的劃手威廉·達德利-沃德,在劍橋船員中擔任 7 號劃手,結束了牛津在划艇比賽中九年的統治,兩個月後去世。

1838年劍橋大學與利安德划艇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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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贏得了第一屆划艇比賽,比賽於 1829 年在亨利舉行。劍橋贏得了第二屆比賽,比賽於 1836 年從威斯敏斯特到帕特尼舉行。在 1837 年,牛津提出了將亨利指定為比賽場地的挑戰;劍橋,船員中包括 W.B. 佈雷特,反駁說在倫敦舉行比賽;但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比賽沒有進行。然後劍橋向利安德發起了挑戰,利安德當時是倫敦領先的業餘俱樂部,進行一場從威斯敏斯特到帕特尼的比賽,由“紳士”擔任舵手,不允許犯規。利安德接受了挑戰,條件是他們可以使用自己喜歡的船伕舵手詹姆斯·帕裡什。劍橋同意了,並找到了他們自己的倫敦船伕威廉·諾爾頓,他在 1836 年為威斯敏斯特劃過。在比賽中,劍橋從後面追上來,以七秒的優勢贏得了一場乾淨的比賽。第二年,利安德發起了挑戰,比賽在相同的條件下進行,但雙方都犯了許多規,利安德第一個到達終點。體育報紙《貝爾的生活》報道說:“[t]he judgment displayed, more particularly by the Leander, in the art of fouling, and the science and tact show by both coxswains, were really beyond conception.” 然而,由於犯規,裁判宣佈比賽無效,因此佈雷特代表他的船員寫信給利安德,要求重新比賽。利安德拒絕了,聲稱他們拒絕接受裁判的決定,並認為自己贏得了比賽。這引發了一場熱烈的信件往來,但最終無果而終,只是“這一不幸的結果一定使大學劃手更加堅定地決心遠離職業選手,”R.C. 萊曼在他的描述中寫道。[1] 以下是佈雷特的一篇條目,他運用自己作為本科生的法律知識進行了論述

先生:--為了回答您的信函,我只能向您說明一些與最近比賽有關的事實。在收到您“在劍橋船員可以指定的最晚日期與他們比賽”的挑戰後,他們為此指定了 6 月 14 日,這一天被您接受了。當他們到達倫敦後,您說您的許多船員希望在這一天參加阿斯科特賽馬;因此您不能在那一天比賽,以後也不會比賽。他們認為這場比賽不是為了爭奪任何大獎而進行的,而僅僅是出於榮譽競爭精神,其中任何一方都寧願讓步而不是接受優勢,因此,儘管他們在倫敦缺乏練習,他們還是在所有事情上都滿足了您的願望。

比賽開始時,我們起初,就像前一年一樣,落在了後面;但當我們在霍斯費裡趕上你們時,我們意外地發現自己被一艘駁船夾在一邊,你們的船夾在另一邊,充分證明帕裡什已經逼近了我們,並沒有給我們留出空間讓我們沿著正確的路線前進。對此,諾爾頓渴望也採用船伕的戰術,從而試圖弄壞你們的船的舵。然而,我們認為可能發生了一些事故,堅持倒車,讓你們佔領了泰晤士河的 Middlesex 一側。我們照做了,讓你們領先了一段距離,在 Surrey 一側追趕上你們,然後再次被你們超越。我們仍然堅持讓諾爾頓讓路給你們;但在紅屋子,發現所有希望透過的努力都徒勞無功,並確信你們在縱容你們的舵手的行為,我們告訴他撞向你們,在那裡折斷了你們的槳等等。我們現在問裁判比賽是公平還是犯規,當他回答說犯規時,我們舉起槳來要求比賽結果。

我們的船當時已經灌滿了半船水;但看到你們已經換了新的槳,並且已經劃出去大約 200 碼,我們再次出發追趕你們,不到半英里就追上了你們。經過切爾西橋後,我們再次超過了你們,並且實際上橫穿了泰晤士河,試圖看看你們是否會讓我們透過。當我們在旺茲沃思草地附近,泰晤士河的錯誤一側再次被超越時,我們給了你們最後的機會,當你們經過帕特尼橋時,我們撞上了你們。

我們知道我們船上發生的所有這些情況,並且感受過一天內七、八次啟動沉重的八槳船的巨大辛苦,你們的船員沒有必要這樣做,我們不禁對你們聲稱“贏得了比賽”感到非常驚訝,或者對你們對哪個船員更強感到懷疑感到驚訝。

就技術要求而言,我們從未聽說過裁判的決定可以被質疑;並且不知道兩個對手船員可以提交其主張的其他權威,我們當然認為,繼續進行任何進一步的通訊都是毫無用處的。

我依然是您的忠實僕人(代表劍橋賽艇隊),威廉·巴利奧爾·佈雷特。[2]

1839 年,新成立的牛津大學賽艇俱樂部 (O.U.B.C.) 向劍橋大學賽艇俱樂部 (C.U.B.C.) 發起挑戰,進行第三屆大學划船賽。比賽路線是從威斯敏斯特到普特尼,在復活節假期舉行,由紳士擔任舵手,不允許犯規。1929 年的官方百年紀念史記載道:“劍橋大學依然擁有更好的組織和更多的人才可以選擇;此外,他們在過去的兩年中參加了 Leander 比賽,並從 Noulton 和其他倫敦划船者那裡接受了教練,他們的風格有了很大進步。”“比賽的結果毫無懸念:從開始到結束,牛津大學一直處於落後狀態,劍橋大學以超過 1 分半鐘的優勢輕鬆獲勝,成績為 31 分 0 秒。”[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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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R.C. Lehmann,The Complete Oarsman,第 13 頁。
  2. ^ W.B. Brett,引自 C.H. Dudley-Ward,A Romance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第 195-96 頁。
  3. ^ G.C. Drinkwater & T.R.B. Sanders,The University Boat Race: Official Centenary History,第 1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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