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華集市上的劃手/格倫菲爾德 WH

格倫菲爾德出身於傳統自由派家庭,35 年前出生。他很快表現出堅韌的性格,並逐漸成長為打破紀錄的運動員。與往常不同的是,他的精神沒有屈服於物質。他的生活充滿了運動,並融合了古典文學和政治鬥爭。他開始時是哈羅公學的入學獎學金的第二名,在那裡他贏得了英里賽,並在對陣伊頓的比賽中兩次入選了校隊。作為牛津巴利奧爾學院的一員,他參加了對陣劍橋的 3 英里賽; 幫助牛津隊在與劍橋隊的划船比賽中取得平局,只有一根斷槳阻止了劍橋隊獲得勝利,而在下一年,他輕鬆地幫助牛津隊戰勝了劍橋隊; 並擔任了牛津大學體育俱樂部的會長和牛津大學划船俱樂部的會長。他還參加了獵狐運動。然而,儘管如此辛苦,他仍然設法在中等考試中獲得了二等榮譽,這是一項側重於古典文學的榮譽考試,並且只因病暫時失能而未能獲得“大考”的更高榮譽。此外,他還曾三次登上馬特洪峰,以及其他許多山峰; 他曾兩次遊過尼亞加拉瀑布; 他曾乘坐一艘拼板八人艇橫渡英吉利海峽; 他曾在一整天內從牛津划船到倫敦; 他曾兩次前往落基山脈探險; 他還曾三次被宣佈為泰晤士河的划船冠軍。
但他還有時間從事其他追求。他曾擔任財政大臣的私人秘書; 他曾兩次當選索爾茲伯裡的議員; 5 年前,他作為《每日電訊報》的特派記者在蘇阿金參加了戰鬥。但在三年前,他與一位迷人的女士結婚,現在他似乎在追逐菲利普親王曾經擁有的獵犬方面過得比較安穩。
他是兩個郡的治安法官,塔沃哈姆萊茨的副郡長。他有兩個兒子,他們有望成為他們父親的優秀繼承人。他是一個善良而強壯的人,除了在塔普洛宮的一些身份不明的小偷之外,沒有人知道能勝過他; 而他從未能找到那些小偷。

威廉·亨利·格倫菲爾德 (1855-1945) 在 1877 年和 1878 年的划船比賽中為牛津隊划船,在 1881 年,當他還是索爾茲伯裡的自由黨國會議員時,為勒安德划船俱樂部在 Grand 比賽中划船。當《浮華集市》在 1890 年以騎馬裝扮的形式刊登他時,他已不再參加划船比賽,但他繼續進行擊劍、狩獵、釣魚和騎馬,總而言之,“表現出他那代人中任何人都無法比擬的多才多藝”。[1] 在 1896 年夏季的《浮華集市》中,哈爾·赫斯特為格倫菲爾德創作了一篇名為“在海德公園騎腳踏車”的小故事。1906 年(43 歲時),格倫菲爾德參加了雅典中間奧運會的英國佩劍隊,64 歲時,他獵殺了大約 850 只雄鹿,這在 1914-18 年的戰爭期間為“鹿肉委員會”做出了巨大貢獻。在戰爭爆發之前,他曾指導過許多牛津隊的船員,並在他在亨利附近塔普洛宮的住所款待他們。
格倫菲爾德同時擔任牛津大學划船俱樂部和牛津大學體育俱樂部的會長,預示著他一生將在體育組織中擔任類似的領導職位,包括業餘擊劍協會、亨利皇家賽艇節(裁判)、草地網球協會、瑪麗勒骨俱樂部和 1908 年倫敦奧運會。在體育之外,他也步步高昇,曾擔任倫敦商會、皇家農業協會和泰晤士河管理局(他擔任主席長達 32 年)的會長或主席,以及各種地方政府職位,以及從地方到國際的各種特設委員會。他的訃告作者總結道:“他將社交才能、個人魅力和行政能力結合在一起,被譽為能夠完成任務的人,一度同時身兼 115 個委員會。他的興趣的多樣性與他的勤奮和責任感相得益彰。”[2]
格倫菲爾德於 1905 年被封為德斯伯勒男爵,但他的第三個兒子在 1926 年的一次汽車事故中喪生,而他的兩個大兒子則在 1915 年戰死,因此男爵頭銜於 1926 年絕嗣。
1877 年,牛津隊在巴恩斯橋之後領先,但在他們的船首槳手劃斷他的槳後,就失去了優勢。劍橋隊趕了上來,終點裁判沒有設定標誌杆,宣佈比賽結果為平局,這是歷史上唯一一次平局。《浮華集市》沒有報道當年的划船比賽,但 R.C. 萊曼回憶道

[劍橋隊] 在他們的船上遇到了很大的麻煩。斯沃德爾和溫希普為他們建造的船太小了,而且船身弧度很大,以至於在側風中無法保持航向。在比賽當天早上,他們在船尾增加了假龍骨,但沒有在船舵上增加相應的部件。儘管如此,他們的船一旦在比賽中進入漢默史密斯橋上方的湍急水域,就開始順風轉向。當牛津隊的船保持直線航行時,我看到劍橋隊的舵手戴維斯不斷地使用他的右手舵線,而他的船卻像一隻聖伯納犬跑步時那樣側著身子前進。在巴恩斯橋,牛津隊超過了對手,似乎已經穩操勝券。就在巴恩斯橋附近,有一艘拖船或汽艇剛剛向上遊行駛,導致水面上出現巨大的湧浪。突然,我們,也就是在他們身後的那艘汽船上的人,發現牛津隊的船首槳手考爾斯遇到了麻煩; 他顯然劃錯了,他的槳似乎損壞了,因為他好幾槳都沒有劃,然後,他並沒有正常地划槳,而是似乎在水裡拍打著槳,只有偶爾嘗試划一槳。劍橋隊在薩里站划槳,也就是說在最後一個彎道的外面。他們在這時奮力划槳,並表現出非凡的勇氣和決心,開始迅速追趕領先者。他們不斷地追趕,在比賽結束時,任何在後面的人都不可能說哪支隊伍贏了。終點裁判是一位名叫約翰·菲爾普斯的老水手,“誠實”約翰·菲爾普斯,他一直被稱為這個名字。他站在終點的一艘停泊的船上,但當時兩岸都沒有標誌杆,他可以用這些標誌杆確定他的界線。他儘自己所能判斷比賽結果。在下一年,兩位會長設立了終點標誌杆,這些標誌杆一直保留至今。比賽結束後,沒有人知道哪支隊伍贏了。裁判,奇蒂法官,在裁判的汽船上等待著,但由於菲爾普斯沒有登船,他不得不趕緊回到倫敦履行職責,留下口信,讓菲爾普斯晚些時候到他的法庭見他。當菲爾普斯到達那裡時,他立即被問及比賽的結果。作為回答,他將兩隻手的手掌合在一起,稍微向後前後移動,說,“他們是這樣劃的,先生; 我無法將他們分開。”因此,比賽結果被宣佈為平局。奇蒂法官本人幾年後告訴我這個故事的部分內容。[3]
菲爾普斯是羅伯特·庫姆斯的那支四人艇的成員,這支四人艇在 1845 年的泰晤士河賽艇節上擊敗了哈里·克拉斯珀。1877 年的比賽是他最後一次擔任裁判,之後再也沒有允許水手擔任裁判。所有未來的比賽都安裝了終點標誌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