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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場的劃手/謝爾曼 M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書籍,開放世界

謝爾曼,蒙塔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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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 (WAG),1895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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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看起來年紀更大,但他出生於 38 年前,父親是阿德爾菲的一位運動型律師;他曾幫助贏得亨利賽艇比賽的管家杯。在商人泰勒學校,他獲得了希伯來語和其他大多數科目的獎項;但他是一個胖乎乎、身材過大的男孩,除了擔任學校足球隊的隊長之外,他沒有表現出任何運動能力——直到他進入牛津大學:他憑藉獎學金獲得了參賽資格。因此,他在新生運動會中慘敗;之後他突然發展成為一名短跑運動員,並在他的第二個學期,在百米短跑比賽中擊敗了所有來自劍橋的參賽者,並贏得了該距離的英國業餘錦標賽。然後他獲得了橄欖球藍;並繼續在一次比賽中代表牛津大學對陣劍橋大學參加三項不同的比賽——即百米短跑、四百米短跑和推鉛球:這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一項創紀錄的成就。此後,他在四百米錦標賽中獲得亞軍,僅次於他的兄弟約翰·謝爾曼;儘管如此,兄弟之間的愛依然存在,一年後他也贏得了該專案。在此期間,為了尋求變化,他加入了聖約翰學院八人划艇隊,代表英格蘭參加了對蘇格蘭的曲棍球比賽,並且為了減輕壓力,在學校獲得了兩個一等學位——一個是古典語言預科,另一個是古典文學;因此,他可以被公認為是一位精神和身體上的傑出運動員。透過榜樣為體育事業做出諸多貢獻後,他開始傳授經驗,併成為三人組中的一員,創立了業餘田徑協會,該協會將於週六在斯坦福橋舉行第十六屆錦標賽,屆時他將第十二年擔任裁判。事實上,他為該協會的建立做出了最大的貢獻;他一直擔任該協會的榮譽秘書或副會長。

他險些被牛津大學開除(因為他在一個古老的紀念活動上製造了太多噪音),在 14 年前他獲得了律師資格;雖然他現在享有良好的普通法業務,但他還沒有獲得高階律師資格,也沒有競選議員,也沒有取得任何其他法律以外的成就,除了為“羽毛球”系列叢書撰寫關於田徑的書籍。然而,人們普遍認為他是一位非常可靠的律師,一位非常盡責的人,一個睿智的人,他從不沒有經過調查就發表意見。認識他的人發誓,他也是一位好朋友,一個可靠的人;此外,他非常謙虛,以至於人們相信他唯一的敵人就是嫉妒他的人。他是一個沉著的人,具有幽默感;即使是博彩公司也尊重他。他曾經積極參與城鎮與大學的衝突:因此,直到今天,他仍然在額頭上留著磚塊擊打的印記。

他是一個品行高尚的人;而且他比看起來更聰明。他被朋友們稱為“託恩特”。

蒙塔古·謝爾曼 (1857-1930) 在 1882 年的泰晤士杯比賽中為泰晤士划艇俱樂部划船。與同樣是劃手和牛津大學運動協會主席的 W.H. 格倫菲爾德一樣,謝爾曼曾經在尼亞加拉大瀑布下游遊過。他在 1915 年接替阿爾弗斯通勳爵(他作為理查德·韋伯斯特,大律師,曾經為劍橋大學運動明星 C.B. 勞埃斯辯護,在“皮帶”案中)成為業餘田徑協會主席。

在職業生涯中,謝爾曼在 1903 年成為國王御用大律師。對於《名利場》雜誌來說,預見性地將他描繪成終點線上的裁判,因為他於 1914 年被提升為國王陪審席,填補了幾個空缺的法官職位,其中一個職位是由查內爾法官退休而產生的。在這個角色中,謝爾曼主持了一些著名的謀殺案。“雖然他從不假裝自己是一位精通法律的人,但他不怕處理法律問題,也不怕做出決定。”[1] 然而,儘管有所有這些讚賞的評價,現實卻截然不同。謝爾曼的思想是預設的,甚至凌駕於他的司法職責之上,這在 1922 年的湯普森-拜沃特斯審判中最為明顯(在勒內·魏斯的《刑事司法》和其他著作中都有詳細描述)。他公然濫用職權支援檢方,激起了眾怒,觀察家雜誌指出。謝爾曼甚至巧妙地但毫不含糊地呼籲陪審團成員分享他對囚犯的偏見:“我認為你會感到厭惡……但你對厭惡的感覺不會讓你失去理智。”紐約時報引用他提醒陪審團,就在他們做出判決之前。必須問,一個法官怎麼會在這個審判的關鍵時刻說出這樣含糊的話,如果不是為了讓陪審團意識到,他們已經,或者最好說,感到厭惡。在謝爾曼法官的建議下,當時 65 歲的謝爾曼是一位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陪審團別無選擇,只能對埃迪絲·湯普森做出有罪判決,儘管她從未參與犯罪。對於這位無辜的年輕女子被悲慘地吊死,謝爾曼負有全部責任,他冷酷地犯下了這場司法謀殺。“法庭不是劇院,”他曾經說過,但他自己所做的事情更糟:他將法庭變成了他個人道德信仰的致命遊樂場。許多人認為,他應該被判犯有罪並被處以絞刑,而不是被封爵。—— 1927 年的一次手術,源於舊傷,影響了他的講話,他在 1929 年退休。

1878 年賽艇比賽:牛津滑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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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大學在 1878 年的賽艇比賽中以約 300 碼或 40 秒的優勢獲勝。W.B. 伍德蓋特在 1909 年回憶起他觀察了半個多世紀的賽艇比賽,他選擇了這支牛津大學的隊伍和 1899 年和 1900 年的劍橋大學的隊伍作為他的最愛。“還有其他一些優秀的隊伍,也有一些實力薄弱的隊伍;但我認為,我提到的這三支隊伍有資格獲得優先考慮;如果再次從這三支隊伍中選出一支,我傾向於選擇 1878 年的隊伍,如果只考慮他們明顯比其他隊伍優秀的團隊質量。”《名利場》雜誌(1878 年 4 月 20 日)也對此印象深刻

那些去觀看 1878 年比賽的賽艇專家,即使沒有看到一場精彩的比賽,也看到了一些非常優秀的划船技術。獲勝的船隻很棒,像他們後面的兩個“漿手”這樣的球員並不常見。劍橋大學的隊員在實力和風格上都處於劣勢。他們的划槳方式與牛津大學的隊員之間存在明顯差異。除了實力問題外,牛津大學的划船風格更好,也更有效率,比他們的對手更有效率。批評一支失敗的船隻是不公平的,因為一支失敗的船隻永遠無法發揮出最佳水平;但劍橋大學劃出了一條比我們看到的一些大學隊伍更好的追擊路線。

伍德蓋特在為《名利場》雜誌(1896 年 4 月 8 日)撰寫關於 1897 年賽艇比賽的評論時回憶起 1877 年和 1878 年的牛津大學隊伍

牛津大學雖然在紙面上與去年的隊伍基本相同,但比 1896 年的隊伍快了一些。滑動的改進是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1877 年和 1878 年的牛津大學隊伍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後者的成員比前者(打成平手的隊伍)略微弱一些;但 1878 年的隊伍比前一年快了一百碼左右,因為他們的滑動技術得到了改進。

R.C. 萊曼從未參加過賽艇比賽,但他為雙方執教了許多隊伍,他在他的《完整劃手》一書(1908 年)中指出,牛津大學在 1878 年的比賽中幾乎完全依靠身體擺動,幾乎沒有使用他們的腿部。直到幾年後 S.D. 馬特勒伯裡出現,才將這種舊的正統觀念(固定座椅身體擺動)拋棄,並引入了新的觀念(腿部驅動和擺動)

幾乎完全依靠身體擺動而不借助腿部力量的錯誤,現在已經不再被灌輸,因為人們在這一問題原則上達成了普遍共識。然而,在過去,這種方法有它的支持者和倡導者,我認為主要是在牛津大學。已故的 D.H. 麥克林先生在他的關於賽艇的清晰而簡潔的文章中,在《體育百科全書》中提到了 1878 年的牛津大學划艇隊。這支隊伍由一流的隊員組成,展示了強大的力量、身體形態、整齊劃一的步伐,但他們的滑動,按照我們現有的標準,絕對是異端邪說。麥克林先生可能在伊頓公學看到過這支隊伍,因為如果我的記憶沒錯,他們偶爾會在那裡訓練。我在帕特尼觀看他們訓練,我記得他們划船的一個特點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雖然他們在開始時用巨大的力量和熱情地使用身體,但他們幾乎沒有使用腿部。當他們完成划槳時,他們的膝蓋是彎曲的,並且在這個位置上,他們高於船的座椅板。這意味著他們幾乎完全依靠身體,並將滑動視為划槳的附帶事件,而且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事件。由於他們將此作為一項原則,因此他們明智地沒有試圖過多地使用腿部。如果他們那樣做,他們一定會將他們的划水工作分成兩個獨立的部分,他們的整齊劃一也會受到影響。在此之後不久,由於連續四次敗給劍橋大學,牛津大學的隊員認識到真正的原則,並且從那時起,他們一直是這一原則最傑出的倡導者之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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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國家人物傳記詞典.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