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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十誡:過去與現在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世界開放書籍

本書用英語撰寫,這只是印歐語系中眾多語言之一。它非常奇怪,因為w:奧托·葉斯佩爾森聲稱它沒有任何適當的語法,沒有性別,因此需要大量的詞彙來彌補。

我們傾向於認為英語是一種新語言,但它當然受到了基督教的很大影響,基督教試圖強加拉丁語,儘管它的大部分經文最初是用希伯來語和希臘語寫成的。多虧了伊斯蘭教對伊比利亞的入侵,許多基督教大學建立在阿拉伯學術原則的基礎上——如果沒有巴格達、非斯和格拉納達等卓越中心,我們歐洲人將對古代希臘和羅馬文學或文化知之甚少。

因此,十誡透過許多不同的途徑傳到了我們英語使用者手中,並在翻譯過程中略有扭曲,但幸運的是,在 17 世紀的英國,人們對最古老的古代經文進行了大規模的修訂,即被稱為w:欽定版聖經的經文,它可能很難閱讀,因此現在有幾種解釋,包括w:現代英語版

在最古老的希伯來語書籍w:出埃及記,已經存在兩個略有不同的版本,其中包含一些額外的誡命,但為了方便起見,讓我們堅持第一頁上顯示的基本內容。它們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關於上帝與人類之間關係的宗教內容,然後就像夾在神聖與凡人之間的三明治一樣,有社會部分(保持一天神聖,用於祈禱,工作六天,尊敬長輩)最後的部分處理我們人類之間的關係(不要欺騙,也不要偷竊,也不要殺人等等)。

出埃及記真正標誌著一種轉變,從古代所有關於帝國建設的宗教轉變為現代更努力地與與我們不同的人和諧共處。它沒有像我們和他們那樣引入部落的概念,而是描述了他們所經歷的冒險的部落是更大計劃的一部分,這個計劃包括所有由無所不能的神創造的萬物的創造,我們人類無法理解,也不應該命名或描述——當然,這並不能阻止我們嘗試:愛神,至仁至慈……

十誡的偉大之處在於它的簡潔和優雅——我們幾乎可以在學會說話後就學會它,並在我們足夠大到故意犯它禁止的罪過之前就明白它的含義!

1948 年,聯合國試圖為現代世界更新這份十誡,現在它以w:世界人權宣言的形式出版。這只是一個願望,但在歐洲已經成為一系列法律法規,例如[w:第四次日內瓦公約]和w:歐洲人權公約,但這些都是為了讓律師和法院執行。十誡是一種個人(並希望是永久的)承諾,對所有想要過上體面生活的人開放,無論我們可能受到政府或任何其他可能誘惑或強迫我們做出其他行為的強大人物的語言、宗教或任何其他區別!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