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政務實施/烏克蘭/地方請願統一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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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請願統一系統 | |
|---|---|
| 多語言 | |
| 移動版本 | 否 |
| RSS | 否 |
| 訂閱 | 否 |
| 賬戶 | 註冊 需 |
| 搜尋 | 是 |
| 社交網路 | 否 |
| 官方網站 https://e-dem.in.ua | |
公民可以透過官方網站向地方政府機構提交電子請願書,其中包括對地方政府機構法定活動的評論、投訴和建議,關於其社會經濟、政治和個人權利以及合法利益實施的宣告或請願書,以及關於這些權利和利益受到侵犯的投訴。
烏克蘭憲法第 40 條賦予所有烏克蘭公民提出個人或集體書面申訴的權利,或親自向國家權力機構、地方政府機構以及這些機構的官員提出申請。這些機構有義務審查申訴並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間給出有理有據的答覆,即: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不超過一個月,而那些不需要進一步研究的申訴則應立即處理,但最遲不應超過自收到之日起十五天。如果在一個月內無法解決申訴中提出的問題,則相應機構、企業、機構、組織負責人或其副手應確定必要的審議時間,並將其告知申請人。同時,受理申訴所涉問題決定的總體時限不得超過四十五天。
請願書的審議條件是,自公開之日起至多 90 天內收集到至少 500 名公民的支援簽名。
申訴權使公民能夠維護其權利和合法利益,並在這些權利和利益受到侵犯時恢復這些權利和利益,參與國家和公共事務管理,並影響公共權力機構和地方政府機構、機構、企業和組織工作的改進。
為了建立新的請願書或對現有請願書進行投票,您必須在地方請願網站上註冊,提供您的個人資訊,並透過向您的手機發送啟用碼來確認註冊。
重要!您需要擁有烏克蘭的手機號碼才能收到註冊確認碼。
地方請願統一系統網站與烏克蘭內閣請願入口網站的主要區別在於社群的選擇。使用者需要在地方請願統一系統網頁頂部的相應搜尋引擎中選擇社群。如果找不到社群,則需要按照地方請願統一系統網站上的說明新增社群。
建立新的請願書時,務必檢查網站上是否已經存在類似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