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署案例集/北京汽車
民用車輛的使用
要分析的模式是中國的北京市的民用車輛。民用汽車的引入旨在透過提供一種便捷靈活的到達目的地的方式使私家車主受益。由於市場上有越來越多的潛在購車者,民用車輛還能提供更舒適的駕駛體驗,例如配備空調系統、真皮座椅、加熱和通風座椅。其主要市場是那些喜歡在獨立空間內旅行而不與其他人分享或到達其他交通工具無法到達的目的地的人群。
在民用汽車出現之前,北京的交通方式是什麼樣的?
1949年(新中國成立)之前,中國沒有汽油民用車輛。為北京居民提供的首要交通方式是機車、腳踏車和人力車(由人力拉動的兩輪車)。1949年之前,北京確實使用汽油車,但僅供政府或軍隊使用。1949年之前,機車是平民旅行相對較長距離的唯一方式(不包括僅用於軍事目的的飛機)。然而,機車能量效率低,會產生令人不快的噪音。在北京公開使用的交通方式是腳踏車,它環保,但如果用於長途旅行會使使用者疲憊。人力車以最慢的速度行駛,用於較短的距離和時間。與腳踏車相比,人力車僅供中產階級或貴族使用。新成立的政府於1949年建立新中國後,汽車市場根據改革開放政策向公眾開放。政府認為引入汽車市場的需求可以部分確保中國人民能夠在國際上具有競爭力。
第一輛“汽車”是在1672年左右作為縮小模型建造的。它是由蒸汽驅動的,是送給中國皇帝的禮物。
Setright, L. J. K. (2004). Drive On!: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Motor Car. Granta Books. ISBN 1-86207-698-7.
尼古拉-約瑟夫·居諾在1769年左右製造了第一輛全尺寸的、自推進的機械車輛。外燃機在19世紀初被應用於各種交通工具,例如蒸汽汽車或蒸汽公共汽車。設計可以遵循相同的開發模式和流程,但可以實現不同的結果。內燃機於1807年由尼埃普斯兄弟(尼塞福爾·尼埃普斯和克勞德·尼埃普斯)發明,但用於為船舶提供動力。令人驚訝的是,在同一年,瑞士發明家弗朗索瓦·伊薩克·德·裡瓦茲發明了類似的內燃機,用於為車輛提供動力。內燃機的發明促進了車輛的發展。後來,汽油動力車輛於1893年發明,柴油發動機於1897年發明。蒸汽動力、電力動力和汽油動力車輛競爭了很長時間,直到汽油內燃機在1910年代主導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