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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系統案例手冊/殘疾人停車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開放的世界

圍繞殘疾人停車的聯邦法規首次出現在 1990 年,當時喬治·H·W·布什總統簽署了美國殘疾人法案 (ADA) 為法律。ADA 禁止基於殘疾的無正當理由的歧視,並明確承認消除結構和建築障礙的重要性,要求所有受 ADA 約束的新設施或改造設施對殘疾人易於接近和使用。

儘管存在這項聯邦法規,殘疾人停車由州一級進行管理和執法,通常由州機動車管理局 (DMV) 或州交通部 (DOT) 負責。為了促進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並減輕聯邦和州執法流程之間的緊張局勢,ADA 授權司法部在州或地方官員的要求下,證明州或地方無障礙法律是否符合或超過 ADA 的要求。[1] 每個州都設定了自己的“符合資格的殘疾”標準,即有資格獲得特殊殘疾人停車證或殘疾人車牌的殘疾,這使得管理變得困難。在州和地方一級,圍繞殘疾人停車執法的政策問題和策略有很多,將在下面更詳細地討論。

參與者註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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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 全國網路:由國家殘疾人、獨立生活和康復研究機構資助,ADA 全國網路提供關於如何實施 ADA 的資訊、指導和培訓,以支援 ADA 的使命,即“確保殘疾人享有平等機會、充分參與、獨立生活和經濟自力更生”。該網路由遍佈美國的十個區域 ADA 中心以及一個 ADA 知識轉化中心組成。[2]

殘疾人:ADA 將殘疾人定義為身體或精神殘疾嚴重限制其一項或多項主要生活活動的人,或有此類殘疾的歷史記錄的人,或被他人認為有此類殘疾的人。ADA 沒有明確列出所有涵蓋的殘疾。[3]

州交通部 (DOT):殘疾人停車的政策和法規。

州機動車管理局 (DMV):負責頒發永久和臨時停車證、機構停車證以及永久和軍人殘疾人車牌的機構。

喬治·H·W·布什總統:1990 年 7 月 26 日簽署了《美國殘疾人法案》(ADA)。

媒體:公眾宣傳和提高對殘疾人停車問題的認識。

美國司法部 (DOJ):2010 年釋出了《美國殘疾人法案》(ADA) 的新條例;並負責以下與 ADA 相關的職責

  • 技術援助:ADA 要求 DOJ 向企業、州和地方政府以及在法律下擁有權利或責任的個人提供技術援助。司法部透過各種方式提供教育和技術援助,以鼓勵自願遵守。這些活動包括透過 ADA 網站和 ADA 資訊熱線向公眾提供直接的技術援助和指導,為公眾開發和傳播技術援助材料,以及開展宣傳活動。[4];
  • 執法:DOJ 可以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以執行 ADA,如果 DOJ 勝訴,法院可以下令賠償損失和補發工資以補救歧視。[5];
  • 調解:透過 ADA 調解計劃,DOJ 將適當的 ADA 爭議轉介給調解員,而無需當事方支付任何費用。司法部計劃中的調解員是經過 ADA 法律要求培訓的專業調解員。[6];
  • 監管:ADA 要求司法部制定實施的條例。[7]; 並,
  • 州和地方無障礙要求認證:ADA 明確承認消除結構和建築障礙的重要性,要求所有受 ADA 約束的新設施或改造設施對殘疾人易於接近和使用。受監管的實體必須遵守司法部的 ADA 規則,包括 ADA 無障礙設計標準。為了促進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並減輕聯邦和州執法流程之間的緊張局勢,ADA 授權司法部在州或地方官員的要求下,證明州或地方無障礙法律是否符合或超過 ADA 的要求。[1]

事件時間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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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年:最早的為“殘疾人”停車提供法律保障的是特拉華州 1955 年的法典 2134。

1960 年:對殘疾公民的保護源於 20 世紀 60 年代的民權運動。雖然在那十年中沒有透過直接涉及民權的立法,但它為未來的立法奠定了基礎,因為民權涉及防止歧視和為平等權利和機會做出讓步。

1968 年:在透過《建築障礙法案》後,聯邦政府強制執行停車位、標識和路緣坡道。與物理無障礙相關的通用無障礙符號也在那一年首次亮相。

1973 年:華盛頓特區首次推出殘疾人停車貼紙。

1988 年:《民權法案》第八章於 1698 年透過,禁止在種族、宗教、國籍和性別基礎上在住房方面的歧視,但直到 1988 年才認識到需要保護殘疾公民的立法。當時,殘疾人被新增到第八章。

1989 年 9 月:參議院通過了《美國殘疾人法案》(ADA) 的版本。

1990 年 5 月:眾議院通過了 ADA 的版本。

1990 年 7 月:喬治·H·W·布什總統簽署了 ADA 法案。該法案的第 4.6 章是“停車和乘客上下車區”。正是這一章啟動了為殘疾人駕駛員預留停車位的建立。該法案規定這些停車位需要位於通往入口的最短路徑上,這意味著它們是距離企業最近的停車位。它還規定這些停車位需要比普通停車位更寬,旁邊需要有通道,這些停車位不能位於陡坡上,需要設計成殘疾人停車位。[9]

地點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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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停車位標準

紅色頂端計價器位置 - 華盛頓特區

藍色區域停車人口普查地圖 - 舊金山

明確識別政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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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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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年《美國殘疾人法案》(ADA) (42 U.S.C. 12181-12189) 第三章禁止公共場所基於殘疾的歧視。它要求政府建築物以及公共和商業設施的設計、建造和改造符合其制定的無障礙標準。[10]

2010 年,美國司法部發布了修訂後的法規,採用可執行的無障礙標準,稱為 2010 年 ADA 無障礙設計標準。這些法規規定了新建、改建或改造的州和地方政府設施、公共場所和商業設施的最低要求,以便殘疾人能夠輕鬆使用。[11] 由於 ADA 法案(1990 年)沒有祖父條款豁免,因此無障礙停車位相對容易適應,通常涉及劃線和標牌。[12]

無障礙停車位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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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停車位為殘疾人提供便利且鄰近的停車位,但通常情況下,停車特權會被不符合州資格標準的人員濫用,這些人僅僅是不想從更遠的地方走過來[13]

大約從 1970 年代開始,許多州開始為持有殘疾人停車證(標誌牌、牌照和標籤)的人員提供無限的免費路邊停車,因為人們認為停車計時器難以供殘疾人使用,並且被認為是阻礙獨立性和移動性的障礙。[14] 無限免費停車等激勵措施已被證明會助長無障礙停車證的普遍濫用和欺詐行為。此外,對於那些被發現違反無障礙停車規定的人員,缺乏制裁措施,因為處罰微不足道,而且很少執行。無障礙停車位濫用導致真正有殘疾的人無法獲得所需的無障礙停車位,而這些停車位是他們完成日常工作所必需的。無障礙停車位濫用主要有兩種形式:[15]

  1. 非殘疾人停放在無障礙停車位。
  2. 非殘疾人透過借用或其他方式獲得標誌牌。

在加州,10% 的司機持有無障礙停車標誌牌。估計其中 30% 可能屬於欺詐性使用。大多數州頒發的無障礙停車貼紙和儀表板標籤沒有過期日期,也不與特定車輛繫結,這助長了家人和朋友之間的共享。由於標誌牌濫用,殘疾人可能無法找到合適的停車位。例如,加州在 2011 年發放了 210 萬張無障礙停車標誌牌。僅在洛杉磯,持有無障礙停車特權的居民人數至少是停車計時器數量的六倍。因此,洛杉磯交通局僅開出了 11 張因標誌牌濫用而開出的罰單。標誌牌濫用罰款的範圍從 250 美元到 1000 美元不等。[16]

執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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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停車位濫用剝奪了真正需要無障礙停車位的殘疾人的停車機會。這種濫用行為還導致全國各地城鎮的收入損失,並可能對該地區的企業產生負面影響,因為許多州允許殘疾人駕駛員無限免費路邊停車。

無障礙停車位管理由各州監管。以下是常見的執法策略

  • 取消或限制計時器收費豁免:無限的免費計時器停車似乎助長了濫用行為,有時是由殘疾人(長時間停車)造成的,但也可能是其他人借用標誌牌或透過欺詐手段獲得標誌牌。另一個建議是將計時器收費豁免授予特定標誌牌持有者,他們無法觸及停車亭或將硬幣投入計時器。[17]
  • 志願者許多州已實施志願者停車執法培訓計劃,為有興趣確保無障礙停車位可供有需要的人員使用的公民提供培訓。完成適當的培訓後,志願者有權對濫用殘疾人停車位的人員開具罰單。[18] 例如,南卡羅來納州阿什維爾市在 2013 年開出了大約 900 張無障礙停車罰單,其中 80% 是由志願者開出的。[19]
  • 執行時間限制是許多城市政府在全國範圍內使用的一種技術,它具有以下優點
  1. 限制員工使用路邊停車,並鼓勵非路邊停車和其他長期安排;
  2. 透過提供方便的路邊停車位,最大程度地減少司機在尋找停車位的過程中繞圈行駛,這會對空氣質量產生負面影響;並且,
  3. 確保對寶貴的城市停車位進行最佳利用,並將其提供給短期停車使用者。 [20]
  • 啟動技術:啟動裝置是全國範圍內用於非法停放車輛的一種裝置。它旨在使車輛無法移動,而不會造成損壞。在許多州,一輛汽車在因在無障礙區域停車而違規一張罰單後,便有資格被啟動。一旦啟動,
  • 向州機動車管理局或當地政府報告,提供車牌號和標誌牌號。這項技術通常面臨的挑戰是,並非所有標誌牌持有者都會有明顯的身體殘疾(參見下面的執法挑戰)。已經開發了一些應用程式和網站,例如 HandicappedFraud.org,以幫助在不與違規者對質的情況下報告不當停放的車輛。[21]
  • 將標誌牌的濫用認定為違法行為:包括馬薩諸塞州和華盛頓州在內的越來越多的州正在採用這種方法。
  • 教育不僅要教育醫療保健提供者和公眾,還要教育違規者。根據殘疾人委員會和西雅圖市的意見,首先發出警告,然後對二次違規者開具罰單和高額罰款,被認為是有效的。[22] 許多網站存在於提高對無障礙停車和其執法的認識方面。 [23]

執法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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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隱私:許多殘疾並不明顯且立即可見,這使得執法人員難以發現無障礙停車位濫用行為。執法人員的詢問和調查可能會被視為騷擾或侵犯隱私。
  • 執法優先事項的排序:執行無障礙停車規定往往不是執法人員的首要任務,他們忙於處理更重要的刑事和交通違規問題。同樣,人們可能不願撥打 9-1-1 報告無障礙停車違規行為,因為擔心在緊急情況下會佔用電話線,並且認為這是一種低優先順序的警察時間使用方式。
  • 環境問題:大量城市規劃研究表明,城市中可停車位短缺會對空氣質量和環境產生負面影響。這主要是由司機在一條條街道上尋找停車位造成的交通量增加引起的。一項名為“馬薩諸塞州殘疾人停車標誌牌的濫用”的研究由馬薩諸塞州聯邦檢察長辦公室進行,該研究發現“馬薩諸塞州劍橋市的司機平均花費 11.5 分鐘尋找停車位,或佔其交通行駛時間的 30%。根據該研究,這會導致交通擁堵加劇和汙染增加。”[24]

案例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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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無障礙停車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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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殘疾人的保護源於 1960 年代的民權運動。雖然殘疾人沒有在該十年透過的任何主要民權立法中被明確列為受保護的公民類別,但新法律旨在防止歧視,併為所有人平等獲取權利提供便利。

1968 年民權法案第八章禁止基於種族、宗教、國籍和性別在房屋方面的歧視。 1988 年,第八章進行了修訂,將殘疾人納入其中。 同年,第一版《美國殘疾人法案》(ADA)提交國會。 第二年,經修改後的第二版被提交。 參議院於 1989 年 9 月 9 日通過了其版本,眾議院於 1990 年 5 月 22 日通過了其版本。 兩個版本的法案被協調成一個綜合法案,並於 1990 年 7 月 26 日由老布什總統簽署成為法律。 ADA 第 4.6 章為建立和維護殘疾人停車位奠定了法律基礎。

ADA 第 4.6 章《停車和乘客上下車區域》規定如下:

4.6.1 最小數量。4.1 要求的無障礙停車位應符合 4.6.2 至 4.6.5。 應 4.1 要求的乘客上下車區域應符合 4.6.54.6.6

4.6.2 位置。 為特定建築物服務的無障礙停車位應位於從相鄰停車場到無障礙入口的最近無障礙行進路線。 在不服務特定建築物的停車場中,無障礙停車位應位於從停車場到無障礙行人入口的最近無障礙行進路線。 在有多個無障礙入口且有相鄰停車場的建築物中,無障礙停車位應分散分佈,並位於靠近無障礙入口的位置。

4.6.3* 停車位。 無障礙停車位至少應寬 96 英寸(2440 毫米)。 停車通道應為通往建築物或設施入口的無障礙路線的一部分,並應符合 4.3。 兩個無障礙停車位可以共用一個通道(見圖 9)。 停放車輛的懸垂部分不應減少無障礙路線的淨寬度。 停車位和通道應與地面齊平,所有方向上的坡度不超過 1:50(2%)。

4.6.4* 標牌。 無障礙停車位應透過顯示無障礙符號的標牌標記為預留(見 4.30.7)。 符合 4.1.2(5)(b) 的停車位應在無障礙符號下方安裝一塊“無障礙車輛”的附加標牌。 這些標牌應放置在車輛停放在停車位內時不會被遮擋的位置。

4.6.5* 垂直淨高。 在無障礙乘客上下車區域以及從場地入口和出口到這些區域的至少一條車輛通道上,應提供至少 114 英寸(2895 毫米)的垂直淨高。 在符合 4.1.2(5)(b) 的停車位處,應在停車位以及從場地入口和出口到這些停車位的至少一條車輛通道上,提供至少 98 英寸(2490 毫米)的垂直淨高。

4.6.6 乘客上下車區域。 乘客上下車區域應提供一個至少寬 60 英寸(1525 毫米)且長 20 英尺(240 英寸)(6100 毫米)的通道,該通道與車輛停靠區域相鄰且平行。 如果通道和車輛停靠區域之間有路緣石,則應提供符合 4.7 的路緣坡道。 車輛停靠區域和通道應與地面齊平,所有方向上的坡度不超過 1:50(2%)。[25]

殘疾人停車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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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州都制定了自己的“資格殘疾”標準,即符合特殊殘疾人停車標誌或殘疾人車牌的殘疾。 大多數州認為以下情況的駕駛員為殘疾人:

  • 一隻或兩隻手臂不能完全使用;
  • 在行走一定距離後必須停下來休息;
  • 步行時必須使用柺杖、柺杖、支架、假肢、輪椅或他人的幫助;
  • 患有美國心臟協會規定的三級或四級心臟病;
  • 步行時必須使用行動式氧氣;
  • 矯正鏡片視力不超過 20/200;或
  • 矯正鏡片視力為 20/200,但視野有限,最寬直徑的視野所張開的角度不超過 20 度。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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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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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是與免費停車相關的停車標誌的普遍濫用。 區交通部 (DDOT) 對中央商務區 (CBD) 一條街區進行的審計顯示,34 輛停放的車輛中有 31 輛展示了停車標誌,即 91% 的所有停放車輛。 因此,正在引入紅頂計價器專案以緩解這種情況。 紅頂計價器是帶有獨特紅色頂部的停車計價器,這些計價器是無障礙的,專供殘疾人使用。 它們提供兩種支付方式:在計價器處使用硬幣或信用卡支付,或者使用 Parkmobile 應用程式(該區的手機支付服務)透過手機支付。 殘疾人將被允許支付與相鄰普通計價器分配的時間限制的兩倍的停車費。 紅頂計價器專案將於 2017 年初在 CBD 內實施,並服務於兩個目的

  • 透過設定預留的無障礙停車計價器,為殘疾人提供更多途徑,使其能夠在高需求、擁擠的 CBD 區域使用路邊停車位;以及
  • 透過鼓勵在計價器停車位處停車週轉率,使 DDOT 和公共工程部能夠公平地管理 CBD 內高需求停車區域內有限的路邊空間。 [26] [27] [28]

任何人都可以在紅頂計價器處停車,直到 2017 年正式實施該專案為止。 該專案最初於 2012 年啟動,並遭到了很多批評和困惑,主要原因是在有法定權力執行該專案之前就進行了安裝;安裝的計價器分配不均;以及無障礙問題,因為有些計價器對殘疾人來說不可用。 這些問題都應該由新專案解決。 [29]

紐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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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為殘疾人提供兩種型別的許可證,一種是紐約州許可證,另一種是紐約市許可證。

  1. 紐約州停車許可證是一個藍色塑膠掛牌。 該許可證在紐約州所有為殘疾人預留的停車位處有效。 在紐約市,這些停車位都在場外,例如購物中心、辦公樓或大學校園的停車場。 除了許可證之外,該州還提供計價器停車豁免。 計價器停車豁免允許持有者在紐約州任何城市、城鎮或村莊(紐約市除外)的計價器停車位處停車,無需支付計價器費用。
  2. 紐約市許可證是一個標識牌,可以與多個車牌相關聯。 許可證持有人必須將許可證移至他們當時正在使用的車輛,因為不允許複製。 該市許可證允許駕駛員在大多數城市街道的路邊停車,包括所有“禁止停車”區域,以及在計價器停車位處停車,無需付費,但標記為計程車候車點的除外。 [30]

加利福尼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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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車輛程式碼 4461 VC 禁止濫用殘疾人停車證,違反者如被判定非法使用殘疾人停車證,將被指控犯有輕罪,並可能面臨監禁。儘管法律嚴格,但這種濫用行為在全州範圍內非常普遍。在加州合法獲得停車證相當容易。個人只需填寫申請表並由醫生簽字即可。一些人聲稱甚至可以在 eBay 或 Craigslist 上獲得停車證。資格標準很寬泛,如果醫生授權,抑鬱症等健康問題也可能獲得殘疾人停車證。2014 年,加州車管所 (DMV) 在舊金山啟動了一種獨特的執法方式,稱為“藍區行動”。例如,DMV 調查員在申請的早期階段鎖定違法者,並在殘疾人停車證申請中尋找異常情況,例如診斷相同或診斷錯誤,或由同一醫生簽署的相同筆跡和簽名。該調查由公民投訴引發,成功地抓獲了該地區的欺詐性停車證申請。[31] [32] [33] [34]

討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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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頒發和執行殘疾人停車證和牌照的責任最好留給州政府和車管所,還是聯邦政府在這方面做得更好?每種方式的優缺點是什麼?
  2. 您認為哪種執法策略最有效?您能想到應該實施的其他執法策略嗎?
  3. 指紋掃描器等技術是否能解決當今管理殘疾人停車的挑戰?

補充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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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薩諸塞州殘疾人停車證的濫用

美國殘疾人法案的實施:挑戰、最佳實踐和新的成功機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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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 b https://www.ada.gov/certcode.htm
  2. http://adata.org/sites/adata.org/files/files/ADAProfile_2016.pdf
  3. https://www.ada.gov/cguide.htm#anchor62335
  4. https://www.ada.gov/taprog.htm
  5. https://www.ada.gov/enforce_footer.htm
  6. https://www.ada.gov/mediate.htm
  7. https://www.ada.gov/regs_footer.htm
  8. http://www.hilc.org/hTimeistory/
  9. http://www.pva.org/site/apps/nlnet/content2.aspx?c=ajIRK9NJLcJ2E&b=6350111&ct=9175473
  10. http://www.ecfr.gov/cgi-bin/text-idx?tpl=/ecfrbrowse/Title28/28cfr36_main_02.tpl
  11. https://www.ada.gov/regs2010/2010ADAStandards/2010ADAStandards.pdf
  12. http://adata.org/factsheet/parking
  13. http://chfs.ky.gov/NR/rdonlyres/0B29A6DB-200B-450B-8D06-97BA247452C1/150156/UsingVolunteersinHandicappedParkingLawEnforcement0.pdf
  14. . http://www.latimes.com/business/la-fi-laz-disabled-parking-meters-20141210-story.html
  15. http://www.parking.org/2016/01/27/tpp-2015-08-solutions-to-disabled-parking-placard-usage/
  16. http://www.lamag.com/driver/thirteen-facts-about-handicapped-parking-in-l-a/
  17. http://www.mass.gov/ig/publications/reports-and-recommendations/2016/abuse-of-disability-parking-placards-in-massachusetts-february-2016.pdf
  18. http://www.houstontx.gov/parking/volunteer.html
  19. http://www.greenvilleonline.com/story/news/local/2014/09/23/qamy-enforcing-handicapped-parking/16098007/
  20. http://www.houstontx.gov/parking/accessibleparking.html
  21. https://itunes.apple.com/us/app/parking-mobility/id337141354?mt=8
  22. http://www.ncd.gov/rawmedia_repository/17362824_35e8_449d_92c1_5fbbdfc79c7c.pdf
  23. http://www.handicappedfraud.org/index.php
  24. http://www.mass.gov/ig/publications/reports-and-recommendations/2016/abuse-of-disability-parking-placards-in-massachusetts-february-2016.pdf
  25. https://www.access-board.gov/guidelines-and-standards/buildings-and-sites/about-the-ada-standards/background/adaag#4.6
  26. http://ddot.dc.gov/page/red-top-meter-program-frequently-asked-questions
  27. http://ddot.dc.gov/page/disability-parking
  28. http://ddot.dc.gov/node/538322
  29. http://wjla.com/news/local/d-c-s-red-top-parking-meters-cause-confusion-debate-114513
  30. http://www.nyc.gov/html/dot/html/motorist/pppdinfo.shtml#nyspermit
  31. https://www.dmv.ca.gov/portal/dmv/detail/pubs/newsrel/newsrel14/2014_43
  32. http://www.latimes.com/local/california/la-me-pol-placards-20150730-story.html
  33. http://sanfrancisco.cbslocal.com/2016/05/25/california-audit-of-dmv-placards/
  34. http://www.shouselaw.com/disability-placards.html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