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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曆史/州際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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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思想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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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戰前十年的整個過程中,一個首要的問題是:“應該允許奴隸制擴充套件到美國的新領土嗎?”在 1848 年之前,這個問題還只是假設性的;然而,隨著美墨戰爭期間獲得的新土地,美國必須對奴隸制擴充套件做出明確的決定。

主導這場辯論的核心思想是

威爾莫特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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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威爾莫特試圖阻止奴隸制擴充套件到從墨西哥獲得的土地

1846 年 8 月 8 日,賓夕法尼亞州民主黨眾議員大衛·威爾莫特提出了一項提案,表達了“奴隸制或非自願勞役永遠不會存在於從墨西哥獲得的任何領土的任何部分”的觀點。威爾莫特條款從未被接受為法律,但它最終將這個問題提上了政治議程。

卡爾霍恩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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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C·卡爾霍恩用卡爾霍恩決議為奴隸制辯護。

南卡羅來納州政治家約翰·C·卡爾霍恩用卡爾霍恩決議作出了回應,他說國會無權阻止任何擁有奴隸的公民將奴隸帶到任何一個領土。如果他們這樣做,將違反第五修正案,該修正案規定任何人不得“在沒有正當法律程式的情況下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雖然這也沒有成為正式立法,但這種信念成為大部分南方地區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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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選擇,即人民主權,對許多溫和派,最突出的是伊利諾伊州的斯蒂芬·A·道格拉斯具有吸引力。這是讓一個領土的定居者自己決定是否允許在該領土記憶體在奴隸制,透過投票決定州憲法和其他此類措施。這項舉措的主要優點是它將辯論從國會中移走,國會很快對這個問題感到厭倦,並將它交到了真正受到影響的人手中。還有一個不成文的理解,即大多數領土最終將成為自由領土,因為已經居住在這些地區的大多數定居者沒有帶他們的奴隸。

1850 年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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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希望參議院能夠解決領土內奴隸制問題。被稱為“偉大妥協者”的亨利·克萊制定了一項妥協方案:加利福尼亞被接納為自由州,但墨西哥割讓的所有其他領土都可以選擇成為自由領土或奴隸領土。此外,作為妥協的一部分,哥倫比亞特區的奴隸貿易被禁止,並通過了逃亡奴隸法,允許捕獲逃亡奴隸。

逃亡奴隸法是一項非常有爭議的措施。此前,許多北方人認為奴隸制僅僅發生在南方,而他們與之無關。但根據逃亡奴隸法,北方人被要求幫助遣返逃跑的奴隸。因此,北方人感到自己被迫協助奴隸制。幾個北方州通過了法律,禁止他們的官員協助執行該法案。

雖然加利福尼亞被接納為自由州使自由州在國會中佔據多數,但逃亡奴隸法中的支援奴隸制的措施使這項妥協似乎更偏向南方。

湯姆叔叔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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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叔叔的小屋向讀者展示了奴隸在生活中所遭受的苦難。

哈里特·比徹·斯托於 1852 年出版的《湯姆叔叔的小屋》通常被稱為“引發內戰的書”。這個關於邪惡的監工西蒙·萊格里及其奴隸伊萊扎和湯姆叔叔的戲劇性故事真實地描繪了奴隸制的恐怖,並在北方激起了許多廢奴主義者的情緒。然而,其影響並不容易從一開始就顯現出來:由於國家對關於奴隸制的地域性爭吵感到厭倦,因此這個故事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紮根於美國人的想象中。

納特·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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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特,通常被稱為納特·特納(1800 年 10 月 2 日 - 1831 年 11 月 11 日),是一位美國奴隸,他在弗吉尼亞州南安普頓縣發起的奴隸起義是戰前美國南方黑人抵抗奴役的最顯著事件。他在起義期間有條不紊地殺害白人平民使他的遺產充滿爭議,但他仍然被許多人認為是黑人抵抗壓迫的英雄人物。他出生時沒有姓氏,只記錄了他的名字納特。根據當時的慣例,他通常被稱為他主人的姓氏,塞繆爾·特納。

1852 年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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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曆史上不太引人注目的選舉中,民主黨參議員富蘭克林·皮爾斯擊敗了輝格黨將軍溫菲爾德·斯科特。輝格黨試圖依靠斯科特在美墨戰爭期間的英雄事蹟來讓他當選,但這一策略最終失敗了。來自新罕布什爾的皮爾斯最終成為一個效率低下的總統,他試圖討好南北雙方,但最終都失敗了。

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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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間,跨大陸鐵路的計劃正在進行。一個問題出現了,即哪個東部城市應該成為主要終點站。伊利諾伊州參議員斯蒂芬·道格拉斯希望透過將芝加哥打造成鐵路樞紐來促進本州利益。為此,他提出了一項名為“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的立法,要求承認兩個新的領土,即密蘇里州以西的堪薩斯州和艾奧瓦州以西的內布拉斯加州。這兩個領土將有助於他的鐵路並解決路易斯安那購置剩餘領土的未決問題。

但為了透過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他必須得到南方人的支援,他們想要一條更南方的鐵路路線。為此,道格拉斯在法案中加入了領土內人民主權的條款。

這公然違反了 1821 年的密蘇里妥協案,該案規定在北緯 36º30’ 線以北禁止奴隸制。因此,道格拉斯招致了北方人的口頭抗議,他們譴責取消密蘇里妥協案是不公平的。然而,該法案在皮爾斯總統的支援下透過,激怒了許多北方人。

許多北方人認為,如果密蘇里妥協案不是不可違反的法律,那麼逃亡奴隸法案也不是,這導致了許多反對逃亡奴隸法案的示威活動。波士頓見證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事件,導致許多新英格蘭人因皮爾斯支援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而背叛了他。

輝格黨在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的壓力下基本崩潰,北方譴責它,南方支援它。來自北方的輝格黨人與一些民主黨人和自由土壤黨人聯合起來,他們團結在威爾莫特原則下,最終稱自己為共和黨,並在 1856 年推出了第一位總統候選人約翰·C·弗裡蒙特。

雷切爾訴沃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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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切爾訴沃克案是一起訴訟案,涉及一名奴隸,她在 1834 年起訴約翰·沃克,要求從他手中獲得自由,並在密蘇里州最高法院勝訴。此結果在 1856 年美國最高法院著名的德雷德·斯科特訴桑福德案中被引用[1]。

德雷德·斯科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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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妥協案的合憲性問題在 1856 年由最高法院裁決。在“斯科特訴桑福德案”中,法院裁決反對一名奴隸德雷德·斯科特,他起訴要求獲得自由。法院以 7 比 2 的結果裁決斯科特仍然是奴隸,並且有九份書面意見。美國首席大法官羅傑·塔尼決定,黑人地位如此低下,以至於他們不能成為美國公民,因此,他們不能在聯邦法院以多樣性訴訟的方式起訴要求獲得自由(州內問題),因此法院沒有管轄權。儘管如此(美國曆史上最大的“儘管如此”),為了徹底解決奴隸制問題,馬里蘭州人塔尼裁決,密蘇里妥協案(禁止將奴隸制擴充套件到密蘇里州以北的領土),以及其他法律,是不合憲的,因為它限制了憲法賦予的財產所有權。許多人認為塔尼在自己的裁決中犯了法律錯誤。首先,塔尼裁決斯科特沒有起訴權。案件應該就此結束。塔尼裁決了密蘇里妥協案的合憲性,根據塔尼自己的裁決,斯科特沒有起訴權,該案與案件無關。因此,對德雷德·斯科特裁決的憤怒更加強烈。

1869 年的自由州和奴隸州

約翰·布朗的突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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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布朗

約翰·布朗是一位極端的廢奴主義者,以在“血腥堪薩斯”中戰鬥而聞名,他來到弗吉尼亞州哈珀斯費裡的聯邦兵工廠進行最後的戰鬥。他計劃接管兵工廠,向支援他的奴隸提供武器,並在阿巴拉契亞山脈建立一個黑人力量中心,支援南方的奴隸起義。

突襲並沒有按計劃進行。布朗確實接管了兵工廠,並挾持了幾名人質,但最終遭到弗吉尼亞民兵和美國海軍陸戰隊的襲擊,這些海軍陸戰隊由美國第二騎兵團的羅伯特·E·李上校指揮。他被審判、定罪並因叛國罪被處以絞刑。

然而,他的突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內戰期間,約翰·布朗成為廢奴主義事業的烈士。在南方,他的行為導致了關於北方陰謀支援奴隸起義的謠言,加劇了南方人對外人的猜疑。後來,一首北方行進曲唱道:“約翰·布朗的遺體在墳墓中腐爛,但他的靈魂在繼續前進。”


林肯競選海報

1860 年,四位主要候選人競選總統。輝格黨改名為“憲政聯盟”,提名田納西州參議員約翰·貝爾。北方民主黨提名伊利諾伊州參議員斯蒂芬·道格拉斯,南方民主黨提名副總統肯塔基州的約翰·佈雷肯裡奇。更加團結的共和黨提名了亞伯拉罕·林肯,他反對擴大奴隸制。雖然他認為,根據憲法,國會不能在南方禁止奴隸制,但他向所有人保證,他將努力只接納自由州加入美國。由於各黨派之間的分歧,林肯贏得了選舉,獲得了所有北方州的勝利。道格拉斯贏得了密蘇里州,貝爾贏得了上南,佈雷肯裡奇贏得了下南。南方人感到憤怒。北方的人口遠遠超過南方,因此擁有更多的選舉人票。南方被投票否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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