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曆史/分裂
隨著輝格黨的消亡和民主黨南北兩派的裂痕,新成立的共和黨獲得了機會,在國會的兩院中增加其政治影響力,併成功地選舉亞伯拉罕·林肯為總統。溫德爾·菲利普斯承認共和黨是一個“針對南方的地區性政黨”。其他一些共和黨領袖甚至主張發動內戰,以保持南方各州處於對北方多數派的從屬地位。
約翰·C·卡爾霍恩等南方領導人曾警告說,如果北方控制聯邦政府,南方人民的權利將不復存在。共和黨承諾將奴隸制限制在現有各州內,並阻止其蔓延到公共領土,這被視為要徹底摧毀南方人民權利的意圖。許多共和黨人,如前輝格黨人、亨利·克萊的崇拜者亞伯拉罕·林肯,也公開主張高關稅和國內改善體系(克萊將其命名為“美國體系”)。歷史上,高關稅有利於北方工業,對南方棉花出口價格有不利影響。
因此,北方和南方之間的衝突更多地與對各州與聯邦政府關係、州權範圍和經濟的不同看法有關,而不是與奴隸制或非裔美國人權利有關。事實上,一些北方人譴責廢奴主義,反對非裔美國人的平等權利。就連林肯也公開宣稱自己反對非裔美國人公民身份。大多數北方州都制定了各種反非裔美國人的法律,林肯所在的伊利諾伊州甚至在 1862 年修改了憲法,完全禁止自由非裔美國人移民。
在收到林肯當選的訊息後,南卡羅來納州議會於 1860 年 12 月 20 日投票通過了分裂。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密西西比州、佛羅里達州、阿拉巴馬州、佐治亞州、路易斯安那州和德克薩斯州都宣告脫離聯邦,加入南卡羅來納州,組成了美利堅聯盟國。其他四個南方州——弗吉尼亞州、北卡羅來納州、田納西州和阿肯色州——最初投票反對分裂,但在 1861 年 4 月 15 日林肯要求徵召 7.5 萬民兵後,後來加入了南方邦聯。
在七個海灣州實際分裂之前,北方和南方普遍接受分裂是一種革命性的權利,如果不是憲法權利的話。事實上,早在聯邦成立初期,馬薩諸塞州就曾威脅要分裂,在南北戰爭之前的幾十年裡,這種威脅反覆出現。新英格蘭州的一個北方邦聯曾被提議,並且幾乎成立,以抗議 1812 年戰爭。當然,傑斐遜·戴維斯等南方領導人認為,既然最初的 13 個州自願加入聯邦,他們也可以撤回加入,併合法地脫離聯邦。這種分裂行為需要由同一個擁有將州納入聯邦的主權力量——由人民在大會上集會——進行投票表決並向全世界宣佈。按照這種邏輯,那些在 1789 年之後加入聯邦的州也保留了這種分裂權,因為他們加入的主要理由是他們將與其他州“站在平等地位”。憲法第十修正案也被用來支援這一說法,即各州從未將主權讓渡給聯邦政府,因此可以透過退出聯邦來從其共同代理人那裡收回其委託的權力。
另一方面,亞伯拉罕·林肯堅持認為,各州與聯邦政府的關係類似於縣與州的關係。他認為聯邦先於州,而不是相反,州主權只是一個神話。因此,分裂是叛國行為,只會導致無政府狀態。為了支援這些觀點,他依賴於丹尼爾·韋伯斯特在 19 世紀 30 年代初在參議院發表的演講。
傑斐遜·戴維斯(1808 年 6 月 3 日 - 1889 年 12 月 6 日)是一位美國士兵和政治家,最著名的是擔任美利堅聯盟國的首任也是唯一一任總統,在美利堅內戰期間領導美利堅聯盟國。內戰之前,戴維斯曾在密西西比州議會、美國眾議院和美國參議院任職。他在美墨戰爭中擔任志願團上校。後來他在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皮爾斯內閣中擔任戰爭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