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歷史/聯合國成立
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首先建議使用“聯合國”這個名稱來指代戰時盟國。羅斯福向英國首相溫斯頓·丘吉爾建議了這個詞,丘吉爾引用了拜倫在《恰爾德·哈羅德遊記》中對“聯合國”一詞的使用,指的是 1815 年滑鐵盧戰役中的盟國。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採納了這個名稱,該詞的首次正式使用是在 1942 年 1 月 1 日釋出的《聯合國宣言》中。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後續階段,盟國使用“聯合國”一詞來指代他們的聯盟。
1942 年 1 月 1 日,與軸心國交戰的 26 個國家的代表在華盛頓會面,簽署了《聯合國宣言》,支援《大西洋憲章》,承諾將全力以赴對抗軸心國,並同意不單獨媾和。在 1943 年 8 月的魁北克會議上,美國國務卿科德爾·赫爾和英國外交大臣安東尼·艾登同意起草一份宣言,其中包括呼籲建立“一個基於所有國家主權平等原則的國際組織”。在 1943 年 10 月的莫斯科外長會議上,發表了一份商定的宣言。當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在 1943 年 11 月與蘇聯總理約瑟夫·斯大林在伊朗德黑蘭會面時,他提議成立一個國際組織,該組織包括所有成員國的議會和一個由 10 名成員組成的執行委員會,負責討論社會和經濟問題。美國、英國、蘇聯和中國將作為“四警察”執行和平。與此同時,盟國代表成立了一系列面向任務的組織: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1943 年 5 月)、聯合國救濟與重建署(1943 年 11 月)、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1944 年 4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1944 年 7 月)以及國際民用航空組織(1944 年 11 月)。
美、英、蘇、中四國代表於 1944 年 8 月和 9 月在華盛頓的敦巴頓橡樹會面,起草戰後國際組織章程,該組織以集體安全原則為基礎。他們建議成立一個由所有成員國組成的聯合國大會和一個安全理事會,由四大國加上大會選出的六名成員組成。在 1945 年的雅爾塔會議上,羅斯福和斯大林最終確定了投票程式和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他們同意否決權不會阻止安全理事會的討論。羅斯福同意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加入聯合國大會,但保留了要求為美國增加兩個席位的權利,該權利從未行使過。
50 個國家的代表於 1945 年 4 月至 6 月在舊金山會面,完成聯合國憲章。除了所有成員國組成的聯合國大會和由 5 個常任理事國和 6 個非常任理事國組成的安全理事會外,憲章還規定了由 18 個成員組成的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國際法院、一個監督某些殖民地的託管理事會,以及由秘書長領導的秘書處。羅斯福政府努力避免伍德羅·威爾遜在向參議院推銷國際聯盟時犯下的錯誤。他們尋求兩黨支援,1943 年 9 月,共和黨支援美國參與戰後國際組織,此後兩院都壓倒性地通過了參與決議。羅斯福還試圖說服公眾相信,國際組織是防止未來戰爭的最佳手段。參議院於 1945 年 7 月 28 日以 89 票對 2 票的投票結果批准了聯合國憲章。在 29 個國家批准憲章後,聯合國於 1945 年 10 月 24 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