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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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對戰爭的定義是有問題的。通常,戰爭宣告只能在國家、州或特定實體之間進行。戰爭也被理解為以其他手段延續政策,因此將一項實際政策貼上戰爭的標籤似乎表明不願就相關主題達成任何政治理解。
自 1953 年以來一直尊重朝鮮戰爭的停戰協議。朝鮮半島實際上仍然處於戰爭狀態,因此,從代理關係上講,它構成了中國和美國之間正在進行的戰爭。
美國也宣佈自己正在進行“反恐戰爭”。這帶來了“恐怖主義”和“恐怖分子”的概念,國際上沒有對恐怖主義的統一定義。但這個詞對反對派群體造成了負面影響。另一方面,它將被貼上“抵抗”、“自由戰士”等標籤。
一個更中立的定義將是“暴力非國家行為者”,意思是,一個由非正規部隊組成的群體,通常沒有正式組織,參與針對特定國家或國家利益的非對稱和秘密準軍事行動。
根據這些說法,宣戰無法正式進行。因此,說存在“反恐戰爭”不足以明確定義美國對恐怖主義的實際政策。從目前的行動可以合理地推斷出,這種單方面的公開、武裝和長期衝突不是針對所有“恐怖主義組織”,因為美國只針對阻礙或製造其國家利益困難的組織採取行動。這也使得目標的達成極其難以界定,並造成了敵對勢力無法達到屈服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