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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修辭/模態與視覺現實的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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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期望影像傳遞某種真相。無論是圖表還是圖片,它們都具有一定的特性來描繪最高級別的真實性。這就是影像的模態。“每個現實主義都有其自然主義,即,現實主義是對什麼被認為是真實的定義,是一組關於真實的標準,它將在‘正確’、‘最佳’、(最)‘自然’的形式中找到其表達,以代表這種現實,無論是照片還是圖表。”

在他們的書《閱讀影像:視覺設計的語法》中,克雷斯和範·萊文確定了八個有助於確定影像模態的標記:顏色飽和度、顏色差異、顏色調製、情境化、表現形式、深度、光照和亮度。他們將以下內容定義為:

“顏色飽和度,一個從完全顏色飽和度到無色的尺度,即黑白。

顏色差異,一個從最大程度多樣化的顏色範圍到單色的尺度。

顏色調製,一個從完全調製的顏色到平面、未調製的顏色的尺度,例如使用許多不同的紅色色調。”

這些是處理顏色的三個標記。重要的是要認識到,所有這些標記的高尺度都會透過建立混亂的顏色而淡化影像的真實性;資訊將被極度扭曲。

“情境化,一個從沒有背景到最充分闡述和詳細背景的尺度。”

“表現形式,一個從最大程度抽象到最大程度表現影像細節的尺度。”

“深度,一個從沒有深度到最大程度深透視的尺度。”

“光照,一個從最充分表現光影變化到沒有變化的尺度。”

“亮度,一個從最大數量的不同亮度等級到僅兩個等級的尺度:黑與白,或深灰色與淺灰色,或同一種顏色的兩個亮度值。”

克雷斯和範·萊文基本上認為,他們特定模態子類別的任何極端都會導致影像的可信度下降。例如,過高的顏色飽和度或亮度會導致固有的不和諧,傳達出一種亞現實。然而,所有類別都有一個“中檔”,而影像的可信度在中檔最強。

克雷斯,岡特和西奧·範·萊文。閱讀影像:視覺設計的語法。倫敦:勞特利奇,200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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