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公益教科書: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
| 從 2009 年 7 月 15 日起,華夏公益教科書已採用雙重許可系統,取代了之前的僅 GFDL 許可。簡而言之,這意味著僅根據 GFDL 許可的文字不再可以匯入華夏公益教科書,追溯至 2008 年 11 月 1 日。此外,華夏公益教科書文字現在可能可以或不可以根據 GFDL 匯出,具體取決於自 7 月 15 日以來是否有任何內容被新增而沒有被刪除。 |
版本 1.3,2008 年 11 月 3 日版權所有 (C) 2000, 2001, 2002, 2007, 2008 自由軟體基金會,Inc. <http://fsf.org/>
任何人都被允許複製和分發此許可證文件的逐字副本,但更改它是不允許的。
0. 前言
本許可證的目的是使手冊、教科書或其他功能性和有用文件在自由的意義上“自由”:以確保每個人都有效地自由複製和重新分發它,無論是否修改,無論是商業性還是非商業性。其次,本許可證為作者和出版商保留了一種獲得其作品認可的方式,同時不被視為對其作品進行的修改負責。
本許可證是一種“複製左”,這意味著該文件的衍生作品本身必須在同樣的意義上是自由的。它補充了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這是一種為自由軟體設計的複製左許可證。
我們設計了本許可證以便用於自由軟體的手冊,因為自由軟體需要自由文件:一個自由程式應該附帶手冊,提供與該軟體相同的自由。但本許可證不限於軟體手冊;它可以用於任何文字作品,無論主題是什麼,也不管它是否作為印刷書籍出版。我們主要建議使用本許可證來創作目的是指導或參考的作品。
1. 適用性和定義
本許可證適用於任何包含版權持有者放置的通知的手冊或其他作品,該通知稱該作品可以在本許可證的條款下分發。此類通知授予在世界範圍內、免版稅、期限不受限制的許可,以便在本文中規定的條件下使用該作品。以下的“文件”是指任何此類手冊或作品。公眾的任何成員都是被許可人,並被稱為“您”。如果您以需要版權法許可的方式複製、修改或分發該作品,則表示您接受該許可證。
“文件的修改版本”是指任何包含文件或其中一部分的作品,無論是以逐字複製的方式,還是以修改和/或翻譯成另一種語言的方式。
“次要部分”是指文件的命名附錄或前言部分,該部分專門處理文件的出版商或作者與文件的總體主題(或相關事宜)之間的關係,並且不包含任何可能直接屬於該總體主題的內容。(因此,如果文件的一部分是數學教科書,則次要部分不能解釋任何數學。)這種關係可能是與該主題或相關事宜的歷史聯絡,或者是對它們進行法律、商業、哲學、倫理或政治立場。
“不變部分”是指某些次要部分,其標題被指定為“不變部分”的標題,在宣告文件在該許可證下發布的通知中。如果某部分不符合上述對次要部分的定義,則不允許將其指定為不變部分。文件可能包含零個不變部分。如果文件未標識任何不變部分,則不存在任何不變部分。
“封面文字”是指某些簡短的文字段落,它們在宣告文件在該許可證下發布的通知中,被列為“封面文字”或“封底文字”。封面文字最多可以是 5 個詞,封底文字最多可以是 25 個詞。
“透明”的文件副本是指機器可讀的副本,以其規範可供公眾普遍獲取的格式表示,該格式適合使用通用文字編輯器(對於由畫素組成的影像,使用通用繪畫程式或對於圖紙,使用一些廣泛可用的繪圖編輯器)直接修改文件,並且適合輸入文字格式化程式或自動轉換為適合輸入文字格式化程式的多種格式。在其他方面為“透明”的檔案格式中製作的副本,其標記或無標記已被安排來挫敗或阻止讀者隨後的修改,不是“透明”的。如果影像格式用於任何大量的文字,則該格式不是“透明”的。不是“透明”的副本被稱為“不透明”的。
適合透明副本的格式示例包括沒有標記的純 ASCII、Texinfo 輸入格式、LaTeX 輸入格式、使用公開可用的 DTD 的 SGML 或 XML,以及符合標準的簡單 HTML、PostScript 或 PDF,這些格式旨在供人類修改。透明影像格式示例包括 PNG、XCF 和 JPG。不透明格式包括只能由專有文字處理器讀取和編輯的專有格式、DTD 和/或處理工具不能普遍獲得的 SGML 或 XML,以及某些文字處理器為僅輸出目的生成的機器生成的 HTML、PostScript 或 PDF。
“標題頁”是指印刷書籍,指的是標題頁本身,以及為了清晰地容納本許可證要求出現在標題頁的材料而需要的後續頁面。對於沒有標題頁的格式的作品,“標題頁”是指作品標題最突出顯示的位置附近的文字,位於正文文字的開頭之前。
“出版商”是指將文件副本分發給公眾的任何個人或實體。
“標題為 XYZ”的部分是指文件的命名子單元,其標題恰好是 XYZ 或包含 XYZ,在翻譯 XYZ 的另一種語言的文字之後用括號括起來。(這裡 XYZ 代表下面提到的特定部分名稱,例如“致謝”、“獻詞”、“認可”或“歷史”。)當您修改文件時,“保留此部分的標題”意味著它仍然是根據此定義的“標題為 XYZ”的部分。
文件可能包含保修免責宣告,位於宣告本許可證適用於該文件的通知旁邊。這些保修免責宣告被視為包含在本許可證中,但僅限於免除保修:這些保修免責宣告可能具有的任何其他含義都是無效的,並且對本許可證的含義沒有任何影響。
2. 逐字複製
您可以以任何媒介複製和分發文件,無論是商業性的還是非商業性的,只要本許可證、版權宣告以及宣告本許可證適用於該文件的許可證宣告在所有副本中被複制,並且您沒有新增本許可證以外的任何其他條件。您不能使用技術手段來阻止或控制您製作或分發的副本的閱讀或進一步複製。但是,您可以接受作為副本交換的補償。如果您分發足夠數量的副本,您還必須遵守第 3 節中的條件。
您也可以在上述相同條件下出借副本,並且您可以公開展示副本。
3. 大量複製
如果您出版印刷的文件副本(或通常具有印刷封面的媒體中的副本),數量超過 100 個,並且文件的許可證宣告要求封面文字,您必須將副本裝入帶有清晰易懂的所有封面文字的封面中:封面文字在封面上,封底文字在封底上。兩張封面還必須清晰易懂地識別您為這些副本的出版商。封面必須用所有詞語同等突出和可見的方式呈現完整標題。您可以在封面中新增其他材料。對封面的更改僅限於保留文件的標題並滿足這些條件的複製,在其他方面可以被視為逐字複製。
如果其中一張封面所需的文字過於冗長而無法清晰地容納,您應該將列出的第一個文字(儘可能多地適合)放在實際封面中,並將剩餘的文字繼續到相鄰頁面。
如果您出版或分發數量超過 100 個的不透明文件副本,您必須要麼包含一個機器可讀的透明副本以及每個不透明副本,要麼在每個不透明副本中或與每個不透明副本一起宣告一個計算機網路位置,從該位置,一般使用網路的公眾可以使用公共標準網路協議下載文件的完整透明副本,沒有任何附加材料。如果您使用後一種選擇,當您開始大量分發不透明副本時,您必須採取合理的謹慎步驟,以確保該透明副本在該指定位置保持可訪問,至少持續到您(直接或透過您的代理或零售商)將該版本的最後一個不透明副本分發給公眾後的 1 年。
建議(但不要求)您在重新分發大量副本之前與文件的作者聯絡,以便給他們一個機會為您提供文件的更新版本。
4. 修改
您可以在上述第 2 和 3 節的條件下複製和分發文件的修改版本,前提是您以完全相同的許可證釋出修改版本,修改版本充當文件的角色,從而為任何擁有其副本的人許可分發和修改修改版本。此外,您必須在修改版本中執行以下操作。
- 在標題頁(以及封面上,如果有的話)使用與文件不同的標題,並且與以前版本的標題不同(如果有的話,應列在文件的歷史部分)。如果您得到該版本的原始出版商的許可,則可以使用與以前版本相同的標題。
- 在標題頁上,列出修改版本中修改的作者的姓名或實體,以及至少 5 個文件的主要作者(如果文件的主要作者少於 5 個,則列出所有主要作者),除非他們免除您履行此要求。
- 在標題頁上,宣告修改版本的出版商的名稱,作為出版商。
- 保留文件的所有版權宣告。
- 在其他版權宣告旁邊新增您修改的適當版權宣告。
- 在版權宣告之後,立即包含一個許可證宣告,以以下面的附加說明中所示的形式,授予公眾根據本許可證的條款使用修改版本的許可。
- 在該許可證宣告中,保留文件許可證宣告中給出的不變部分和所需封面文字的完整列表。
- 包含本許可證的未經修改的副本。
- 保留標題為“歷史”的部分,保留其標題,並在其中新增一項,至少說明標題、年份、新作者和修改版標題頁上的出版商。如果文件中沒有標題為“歷史”的部分,則建立一個,說明標題、年份、作者和文件標題頁上的出版商,然後新增一項,描述之前句子中所述的修改版。
- 保留文件中給出的網路位置(如果有),以便公開訪問文件的透明副本,並類似地保留文件中給出的網路位置,用於其基於的先前版本。這些可以放在“歷史”部分中。您可以在作品出版時間距文件本身至少四年之前,或原始出版商允許的情況下,省略針對作品的網路位置。
- 對於任何標題為“致謝”或“獻詞”的部分,保留該部分的標題,並在該部分中保留其中給出的每個貢獻者致謝和/或獻詞的所有實質內容和語氣。
- 保留文件的所有不變部分,其文字和標題均保持不變。節號或等效項不被視為節標題的一部分。
- 刪除任何標題為“認可”的部分。修改版中不能包含此類部分。
- 不要將任何現有部分重新命名為“認可”,或與任何不變部分的標題衝突。
- 保留任何免責宣告。
如果修改版包含新的前言部分或附錄,這些部分符合次要部分的資格並且不包含從文件中複製的任何材料,您可以選擇將這些部分中的一些或全部指定為不變部分。為此,請將它們的標題新增到修改版許可證宣告中的不變部分列表中。這些標題必須與任何其他部分標題不同。
您可以新增一個標題為“認可”的部分,前提是它只包含對您修改版的認可,這些認可來自不同的各方——例如,同行評審的宣告,或者文字已被某個組織認可為某個標準的權威定義。
您可以在修改版的封面文字列表的末尾新增最多五個單詞的段落作為封面文字,以及最多 25 個單詞的段落作為封底文字。任何一個實體只能新增一個封面文字段落和一個封底文字段落。如果文件已經包含相同封面的封面文字,該文字是您之前新增的,或者是由您代表的同一實體透過安排新增的,您不能再新增其他文字;但您可以在獲得新增舊文字的先前出版商的明確許可的情況下替換舊文字。
文件的作者和出版商不會透過本許可證允許使用他們的姓名進行宣傳,或斷言或暗示對任何修改版的認可。
5. 合併文件
您可以根據第 4 節中針對修改版的定義條款,將文件與本許可證下發布的其他文件合併,前提是您在合併中包含所有原始文件的所有不變部分,未修改,並將它們全部列為合併作品的許可證宣告中的不變部分,並且您保留所有免責宣告。
合併作品只需要包含本許可證的一個副本,多個相同的不變部分可以用一個副本代替。如果有多個同名但內容不同的不變部分,請在每個部分的標題末尾加上括號,新增已知該部分的原始作者或出版商的姓名,否則新增一個唯一的編號,以使每個部分的標題唯一。對合並作品許可證宣告中不變部分列表中的部分標題進行相同的調整。
在合併中,您必須合併各種原始文件中所有標題為“歷史”的部分,形成一個標題為“歷史”的部分;同樣地,合併所有標題為“致謝”的部分,以及所有標題為“獻詞”的部分。您必須刪除所有標題為“認可”的部分。
6. 文件集合
您可以製作一個包含文件和其他根據本許可證釋出的文件的集合,並將各個文件中的本許可證的副本替換為包含在集合中的單個副本,前提是您遵循本許可證的規則,在所有其他方面都逐字複製每個文件。
您可以從這樣的集合中提取單個文件,並根據本許可證單獨分發它,前提是您將本許可證的副本插入提取的文件中,並在所有其他方面遵循本許可證,以便逐字複製該文件。
7. 與獨立作品的聚合
將文件或其派生作品與其他獨立的文件或作品進行彙編,放在儲存或分發介質的卷中,被稱為“聚合”,如果由彙編產生的版權沒有用來限制聚合使用者的合法權利,超過個別作品允許的範圍。當文件包含在聚合中時,本許可證不適用於聚合中的其他作品,這些作品本身不是文件的派生作品。
如果第 3 節中的封面文字要求適用於這些文件副本,那麼如果文件少於整個聚合的一半,則文件的封面文字可以放在包含在聚合中的文件的封面之間,或者如果文件是電子形式,則可以放在封面的電子等效物上。否則,它們必須出現在包含整個聚合的印刷封面。
8. 翻譯
翻譯被認為是一種修改,因此您可以根據第 4 節的條款分發文件的翻譯。用翻譯替換不變部分需要其版權持有人的特別許可,但您可以在不變部分的原始版本之外包含一些或所有不變部分的翻譯。您可以包含本許可證的翻譯,以及文件中的所有許可證宣告,以及任何免責宣告,前提是您還包含本許可證的原始英文版本,以及這些宣告和免責宣告的原始版本。如果翻譯與本許可證或宣告或免責宣告的原始版本之間存在分歧,則原始版本將優先。
如果文件中的一個部分標題為“致謝”、“獻詞”或“歷史”,則保留其標題(第 1 節)的要求(第 4 節)通常需要更改實際標題。
9. 終止
您不得複製、修改、再許可或分發文件,除非本許可證明確規定。任何其他複製、修改、再許可或分發文件的嘗試均屬無效,並將自動終止您在本許可證下的權利。
但是,如果您停止所有違反本許可證的行為,則您從特定版權持有者處獲得的許可將被恢復(a)暫時,除非並且直到版權持有人明確並最終終止您的許可,並且(b)永久,如果版權持有人未能在您停止違反行為後 60 天內以某種合理的方式通知您違反行為。
此外,如果您從特定版權持有人處獲得的許可將永久恢復,如果版權持有人以某種合理的方式通知您違反行為,這是您第一次收到來自該版權持有者的有關違反本許可證(對於任何作品)的通知,並且您在收到通知後 30 天內糾正違反行為。
根據本節終止您的權利不會終止根據本許可證從您處獲得文件副本或權利的各方的許可。如果您的權利已被終止且未永久恢復,接收一些或所有相同材料的副本不會賦予您使用它的任何權利。
10. 本許可證的未來修訂
自由軟體基金會可能會不時釋出新的 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修訂版。這些新版本在精神上將類似於當前版本,但可能在細節上有所不同,以解決新的問題或疑慮。參見 http://www.gnu.org/copyleft/。
每個許可證版本都將有一個不同的版本號。如果文件指定本許可證的某個編號版本“或任何更高版本”適用於它,您可以選擇遵循該指定版本或由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任何更高版本的條款和條件(不作為草案)。如果文件未指定本許可證的版本號,您可以選擇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任何版本(不作為草案)。如果文件指定代理可以決定可以使用本許可證的哪些未來版本,則該代理公開宣告接受某個版本將永久授權您為文件選擇該版本。
11. 重新許可
“大型多作者協作網站”(或“MMC 網站”)是指任何釋出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全球資訊網伺服器,並且還提供突出功能,允許任何人編輯這些作品。任何人都可以編輯的公共維基就是一個此類伺服器的例子。“大型多作者協作”(或“MMC”)包含在網站中,是指在 MMC 網站上釋出的任何一組受版權保護的作品。
“CC-BY-SA” 代表創意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許可證,該許可證由創意共享公司釋出,創意共享公司是一家非營利公司,其主要營業地點位於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以及該組織釋出的該許可證的未來版權許可版本。
“合併”是指將全部或部分文件作為另一個文件的一部分進行釋出或重新發布。
如果 MMC 獲此許可,並且所有首次在此許可下發布的作品(而不是此 MMC),後來全部或部分合併到 MMC 中,(1) 沒有封面文字或不變部分,並且 (2) 因此在 2008 年 11 月 1 日之前合併到 MMC 中,則該 MMC 屬於“符合重新許可條件”。
MMC 網站的運營者可以在 2009 年 8 月 1 日之前隨時在同一網站上以 CC-BY-SA 的方式重新發佈網站中包含的 MMC,前提是該 MMC 符合重新許可條件。
如何將此許可證用於您的文件
要將此許可證用於您編寫的文件,請將此許可證的副本包含在文件中,並將以下版權和許可宣告放在標題頁之後
- 版權所有 (c) 年份 您的姓名。
- 授予您複製、分發和/或修改此文件的許可權
- 根據 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第 1.3 版的條款
- 或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布的任何更高版本;
- 沒有不變部分,沒有封面文字,也沒有封底文字。
- 許可證副本包含在名為“GNU”的部分中
- 自由文件許可證”。
如果您有不變部分、封面文字和封底文字,請將“with...Texts.” 行替換為
- 其中不變部分為列出其標題,其中
- 封面文字為列出,封底文字為列出。
如果您有不變部分但沒有封面文字,或者這三種部分的其他組合,請合併這兩個替代方案以適合情況。
如果您的文件包含程式程式碼的非平凡示例,我們建議您使用您選擇的自由軟體許可證(例如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在平行環境下發布這些示例,以允許它們在自由軟體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