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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代數/等價關係和同餘類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為開放的世界

我們經常希望描述一個集合中兩個數學實體之間的關係。例如,如果我們檢視地球上所有人的集合,我們可以定義“是...的孩子”作為一種關係。類似地, 運算子在整數集上定義了一種關係。二元關係,以下簡稱關係,是針對兩個集合的元素任意選擇定義的二元命題。

形式上,關係是兩個集合 之間的笛卡爾積的任意子集,因此,對於一個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 被稱為該關係的定義域, 被稱為其陪域。如果一個有序對 的元素(根據 的定義,),那麼我們說 透過 相關。我們將使用 來表示集合

.

換句話說, 用於表示在 的陪域中,某些定義域中的 所關聯的所有元素的集合。

等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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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表示兩個元素 對於關係 相關聯,其中 是某個笛卡爾積 的子集,我們將使用一箇中綴運算子。我們寫成 對於某些

有很多種關係。實際上,進一步檢查我們之前提到的例子可以發現這兩種關係大不相同。在“是某人的孩子”關係中,我們可以發現有些人物 A、B,既不是 A 是 B 的孩子,也不是 B 是 A 的孩子。在 運算子的情況下,我們知道對於任何兩個整數 只有一個是正確的。為了學習關係,我們必須研究更小的關係類。

特別是,我們關注關係的以下性質

  • 自反性:關係 是自反的,如果對於所有 ,都滿足
  • 對稱性:關係 是對稱的,如果對於所有的 都有
  • 傳遞性:關係 是傳遞的,如果對於所有的 都有

需要注意的是,在這三個性質中,我們都是對集合 中的所有元素進行量化。

任何具有自反性、對稱性和傳遞性的關係 被稱為 上的等價關係。由等價關係相關的兩個元素被稱為在等價關係下等價。我們用 表示 下等價。如果只有一個等價關係在考慮中,我們可以簡單地寫成 。為了方便起見,我們可以簡單地說 是集合 上的等價關係,並讓其他含義隱含。

示例:對於一個固定的整數 ,我們在整數集合上定義一個關係 ,使得 當且僅當 對某個 成立。證明這個關係在整數集合上定義了一個等價關係。

證明

  • 自反性:對於任意 ,立即得到 ,因此 對於所有 成立。
  • 對稱性:對於任意 ,假設 。那麼必須有 對於某個整數 成立,並且 。由於 是一個整數, 也必須是一個整數。因此, 對於所有 成立。
  • 傳遞性:對於任意,假設。則,對於某些整數。透過將這兩個等式加在一起,我們得到,因此.

證畢。

備註:在初等數論中,我們用 來表示這種關係,並說 a b p 同餘

等價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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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在 上的等價關係。然後,對於任何元素 我們定義 的等價類為子集,由

定理:

證明:假設。根據定義,.

  • 我們首先證明。設 中的任意元素。那麼根據等價類的定義,,並且根據等價關係的傳遞性,。因此, 並且
  • 我們現在證明。設 中的任意元素。那麼根據定義。根據傳遞性,,所以。因此, 並且

由於 並且 ,我們有

證畢。

集合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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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 的一個劃分是集合 的一個不相交的族,使得 .

定理: 上的等價關係 誘匯出 的一個唯一劃分,同樣地,一個劃分也誘匯出 上的一個唯一等價關係,使得它們是等價的。

證明:(等價關係誘匯出劃分):設 的等價類的集合。那麼,由於 對於每個 都成立,。此外,根據上述定理,該並集是不相交的。因此, 的等價類集合是 的一個劃分。

(劃分誘導等價關係): 令 的一個劃分。那麼,定義 上,使得 當且僅當 都是同一個 的元素,對於某個 的自反性和對稱性是直接的。對於傳遞性,如果 對於同一個 ,我們必然有 ,傳遞性隨之而來。因此, 是一個等價關係,其等價類為

最後,從 中獲得 的一個劃分 ,然後從 獲得一個等價方程,顯然又回到了 ,所以 是等價結構。

證畢。

是集合 上的一個等價關係。那麼,定義集合 的所有等價類的集合。為了對這個結構做更有意思的說明,我們需要更多尚未發展的理論。但是,這是我們最重要的結構之一,在整本書中都會得到很多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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