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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政府主義者問答/為什麼無政府主義者反對現行制度?/3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B.3 為什麼無政府主義者反對私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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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財產是所有無政府主義者反對的三件事之一,另外兩件事是等級制度和國家。如今,占主導地位的私有財產制度本質上是資本主義的,因此,無政府主義者傾向於關注這種制度及其財產權制度。我們將在本文中反映這一點,但不要因此認為無政府主義者認為其他形式的私有財產制度(例如,封建制度)是可以接受的。情況並非如此——無政府主義者反對所有形式的財產權制度,這些制度導致許多人為了少數人工作。

無政府主義者反對私有財產是基於兩個相關的論點。這些論點在普魯東的格言(來自什麼是財產?)中總結,即“財產即盜竊”和“財產即專制”。用他自己的話說,“財產...透過排斥權和增值權侵犯了平等,透過專制侵犯了自由...[而且]與搶劫完全相同。”[普魯東,什麼是財產,第251頁] 因此,無政府主義者反對私有財產(即資本主義),因為它是非強制性等級制度的來源,以及剝削的來源,因此,它也是精英特權和不平等的來源。它基於不平等併產生不平等,在財富和權力方面都是如此。

我們將依次總結每個論點。

“財產即盜竊”這一說法是無政府主義最著名的格言之一。確實,毫不誇張地說,任何反對這一說法的人都不是無政府主義者。這一格言以兩種相關的方式起作用。首先,它承認地球及其資源是所有人的共同遺產,但已經被少數人壟斷。其次,它認為,由於這種壟斷,擁有財產的人剝削了那些沒有財產的人。這是因為那些沒有財產的人必須向那些擁有財產的人支付或出售他們的勞動力,以便獲得他們生活和工作所需的資源(例如,工作場所、機器、土地、信貸、住房、專利產品等等——更多討論請參見第B.3.2節)。

正如我們在第B.3.3節中所討論的那樣,這種剝削(盜竊)源於工人們沒有擁有或控制他們使用的生產資料,因此在工作時間內被那些擁有生產資料的人控制。這種對勞動力的控制權的剝奪,使僱主處於可以剝削這種勞動力的地位——讓工人生產出比他們獲得的工資更多的產品。這正是為什麼老闆僱傭工人。將這一點與租金、利息和智慧財產權相結合,我們發現了維持資本主義制度的秘密,因為所有這些都允許巨大的財富不平等持續存在,並將世界資源掌握在少數人手中。

然而,勞動力是不可剝奪的。因此,當你出售你的勞動力時,你就是在出售你自己,你的自由,在那個特定的時間段內。這讓我們看到了無政府主義者反對私有財產的第二個原因,即它會導致專制的社會關係。對於所有真正的無政府主義者來說,他們反對財產,因為它是非權力,確切地說是非專制的來源。引用普魯東關於這個問題的話說

“財產所有者、強盜、英雄、主權者——這些頭銜都是同義詞——將他們的意志強加於他人作為法律,並且不允許任何反對或控制;也就是說,他們假裝同時擁有立法權和行政權...[因此]財產產生專制...這顯然是財產的本質,為了確信這一點,人們只需記住它是什麼,並觀察周圍發生的事情。財產就是使用和濫用的權利...如果貨物是財產,為什麼財產所有者不應該成為國王,並且是專制的國王——他們的王位與他們的財產價值成正比?如果每個財產所有者在其財產範圍內都是至高無上的主權者,在其領域內都是絕對的國王,那麼由財產所有者組成的政府怎麼會不是混亂和混淆?”[同上,第266-7頁]

換句話說,私有財產是小型的國家,財產所有者充當其財產的“至高無上的主權者”,因此是使用其財產的人的絕對國王。就像在任何君主制中一樣,工人是資本家的臣民,必須在資本家的財產上服從他們的命令、法律和決定。這顯然是對自由(以及尊嚴,我們可能要注意,因為必須服從命令是可恥的)的徹底否定。因此,私有財產(資本主義)必然排除了那些使用但沒有擁有生活資料的人參與、影響和控制。

當然,私有財產確實提供了一個不受外界干預的決策範圍——但僅限於財產的所有者。但對於那些不是財產所有者的人來說,情況則截然不同。在一個完全由私有財產組成的制度中,並不保證他們擁有任何這樣的自由範圍。他們只有將他們的自由出售給那些擁有私有財產的人的自由。如果我被趕出某塊私有財產,我該去哪裡?無處可去,除非另一個所有者同意讓我進入他們的私有財產。這意味著,我可以站立的任何地方都是沒有權利站立的地方,除非獲得許可,因此,我只有在財產所有者精英的容忍下才能生存。因此,普魯東說道

“就像平民曾經透過領主的恩賜和謙讓而擁有土地一樣,今天,工人的勞動力也是透過僱主和財產所有者的謙讓和需求而獲得的。”[普魯東,同上,第128頁] 這意味著,私有財產並非提供獨立的範圍,而是使所有財產都屬於私人的社會,從而使那些沒有財產的人完全依賴於那些擁有財產的人。這確保了對他人勞動力的剝削髮生,並確保有些人屈服於他人的意志,這與財產捍衛者所承諾的背道而馳。考慮到他們正在捍衛的財產的性質,這並不令人意外

“我們的對手...習慣於用以下說法來為私有財產權辯護,即財產是自由的條件和保證。

“我們同意他們的說法。我們難道沒有反覆地說貧困就是奴隸制嗎?

“那麼,為什麼我們反對他們呢?

“原因很明顯:實際上,他們所維護的財產是資本主義財產,即允許其所有者透過他人的勞動生活,因此,它取決於剝奪繼承權和剝奪財產的階級的存在,這些階級被迫以低於其真實價值的工資將他們的勞動力出售給財產所有者...這意味著工人受到一種奴隸制的控制,儘管其嚴酷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總是意味著社會地位低下、物質貧困和精神墮落,並且是當今社會秩序所有弊病的主要原因。”[馬拉特斯塔,無政府主義革命,第113頁] 當然,人們會反對說,沒有人強迫工人為某個特定的老闆工作。然而,正如我們在第B.4.3節中所討論的那樣,這種說法(雖然正確)忽略了重點。雖然工人沒有被迫為特定的老闆工作,但他們不可避免地必須為某個老闆工作。這是因為,從字面上說,沒有其他生存方式——所有其他經濟選擇都被國家強制剝奪了。最終的結果是,工人階級別無選擇,只能將自己僱傭給那些擁有財產的人,因此,工人“已經出售並放棄了他的自由”給老闆。[普魯東,同上,第130頁]

因此,私有財產在社會中產生了非常特殊的權力結構,在這種結構中,少數人統治了大多數人在工作時間內的行為。這些生產關係本質上是專制的,體現並延續了資本主義階級制度。當你進入工廠大門或辦公室大門的那一刻,你就失去了作為人類的基本權利。你沒有言論自由,也沒有結社自由和集會權。如果你被要求忽視你的價值觀、你的優先事項、你的判斷和你的尊嚴,當你進入你的家時,把它們放在門口,你一定會認為這是暴政,但如果你是一名工人,那麼你在工作時間內所做的正是如此。你無權干預發生的事情。你就像一匹馬(借用約翰·洛克的比喻——參見第B.4.2節)或一臺機器。

因此,無政府主義者反對私有財產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無政府主義是“沒有主人,沒有統治者”[普魯東,同上,第264頁],並且稱資本主義為其本來面目,即工資奴隸制!

出於這些原因,無政府主義者同意盧梭的觀點,他說

“第一個將一塊土地圈起來並宣稱‘這是我的’,並且發現有足夠天真的人相信他的人,才是真正締造了文明社會的人。如果有人在拔掉樁子或填平溝渠時,向他的同胞喊出:‘小心那個騙子!如果你們忘記了土地的果實屬於所有人,而土地不屬於任何人,你們就完蛋了!’,那麼多少罪行、戰爭、謀殺、多少苦難和恐怖可以避免。” [“論不平等”,《社會契約論與論述》,第 84 頁] 這解釋了無政府主義者反對資本主義的原因。資本主義有兩個主要特徵:“私有財產”(或某些情況下,國家所有財產——參見 B.3.5 節)以及由此產生的僱傭勞動、剝削和權力。此外,這樣的制度需要一個國家來維持自己,因為“只要在社會中,擁有財產的群體和無財產的群體之間存在著敵對關係,國家對於擁有財產的少數群體來說,為了保護其特權,就不可或缺。” [魯道夫·羅克,《無政府工團主義》,第 11 頁] 因此,生產資料的私有制只有在存在國家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這意味著財產階級可以使用有組織的強制手段(參見 B.2 節)。

同樣,也很容易看出,資本主義透過賦予私有財產一種意識形態上不可剝奪的“權利”,也會迅速導致外部資源分配不公,而這種資源分配不公將導致財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的相對談判地位進一步不平等。雖然資本主義的辯護者通常試圖透過聲稱“自我所有權”是“普遍權利”(參見 B.4.2 節——“資本主義是基於自我所有權嗎?”)來為私有財產辯護,但很明顯,資本主義實際上破壞了自我所有權這一有缺陷的概念所暗示的普遍自治(因為自我所有權概念的吸引力在於,它認為人們不是被當作工具使用,而僅僅是被當作目的本身)。然而,資本主義制度破壞了自治和個人自由,並且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它使用“自我所有權”一詞作為破壞自治和個人自由的基礎。正如將在 B.4 節中看到的那樣,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大多數人通常被置於這樣一種境地:他們最好的選擇就是允許自己以那些與真正的自我所有權邏輯上不相容的方式被使用,即那種使自我所有權概念最初具有吸引力的自治。

只有自由主義社會主義才能繼續肯定自我所有權所承諾的有意義的自治和個人自由,同時創造保證這種自由的條件。只有廢除私有財產,才能讓所有人都能獲得生活資料,從而使自我所有權所承諾但無法實現的自治成為現實,並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實現普遍自我管理。

在討論資本主義的反自由主義方面之前,有必要將“私有財產”與“個人財產”區分開來,並更詳細地說明為什麼前者需要國家保護並且具有剝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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