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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數學/集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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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節中,我們將介紹一些基本的集合論。

集合是事物的明確定義的集合;事物可以是物體、數字、符號等等。如果我們能夠確定給定事物是否屬於集合,那麼該集合就被認為是明確定義的。構成集合的事物是它的成員,也被稱為該集合的元素。集合的元素可以是物體、字母、專案,甚至其他集合。集合可以是有限的(包含確定數量的元素),也可以是無限的(包含無窮無盡的成員)。

集合用英語字母的大寫字母表示,例如 A、W、D、C、V、X、Z...。集合的元素用花括號(也稱為捲曲括號)表示,成員之間通常用逗號隔開。例如:A={2,4,6,8,10}。由於列出了所有元素,因此稱為列表形式。這也被稱為列舉法。

通常,集合的元素將具有某種模式,或者元素在某種程度上是相似的。有時,當模式很明顯時,集合將以 "..." 結尾,表示元素以這種方式繼續。例如:X={1,3,5,7,9,11,...}。其他時候,集合可以用文字或數學符號來描述。數學符號的讀法如下面的例子:對於集合 X X={1,3,5,7,9,11,...}。這顯示為 X={x/x 是奇數}

we read this as X is a set of all x's such that x is an odd number.  In general, this is read as " X is the set of x such that x has a property".
Here the / stands for "such that" often a colon (:) will be used instead. 

為了表示元素屬於集合,我們寫: 這讀作“x 是集合 A 的元素”或“x 屬於 A”。

特殊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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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集合在數學中經常使用,因此它們用特殊的符號表示。

基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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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集合的並集用 表示。兩個集合的並集最好描述為“兩個集合中所有元素一次”。

正式定義:

例如

兩個集合的交集用 表示。兩個集合的交集最好描述為“僅存在於兩個集合中的元素”。

正式定義: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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