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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研究/基督教/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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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基督教的聖書。許多聖經故事,尤其是舊約的故事,不僅被基督教徒認可,也為猶太人和穆斯林所接受。

"聖經"一詞源於希臘語βιβλια,biblia,意思是"書籍"或"書籍集"。關於聖經的起源,充滿了趣味,涉及多種翻譯和主教會議的辯論,最終導致了我們今天所知的書籍正典化。聖經由兩部分組成,稱為"約"(約指的是與上帝的約定,來自拉丁語"testamentum"):舊約(OT),包含猶太傳統中的律法(Torah)、先知(Nevi'im)和聖經(Ketuvim);新約(NT),包含福音書(好訊息)和書信(信函)、使徒行傳(早期基督教運動的記載)以及約翰啟示錄(啟示錄)。

根據羅馬天主教正典,聖經包含 73 卷:舊約 46 卷,新約 27 卷。大多數新教教會拒絕天主教舊約中的六卷,稱之為次經(很明顯,東正教和天主教徒不稱之為"次經",而是使用形容詞"次正典",意思是"第二正典" - 第一個正典是猶太正典),使得新教聖經舊約為 39 卷,總共 66 卷。

關於哪些書籍屬於聖經的問題,有很多答案。在耶穌時代,撒都該派的猶太人只承認五經為正典。如今,在主要的基督教教派中,衣索比亞正教會的聖經包含最多的卷數,總共 81 卷:舊約 46 卷,新約 35 卷。

第一個天主教英語聖經翻譯是"杜埃-雷姆斯聖經",1609 年,緊隨其後的是新教(英國國教)"欽定版聖經",1611 年。儘管在這兩個版本之前,已經出現過許多部分翻譯和一些完整的授權版本(例如大聖經,是欽定版的先驅,由英格蘭國王亨利八世於 1539 年授權),但由於欽定版在作為英語標準聖經的 400 年中佔據主導地位,因此它經常被視為第一個主要的英語聖經翻譯,並且在展示新約時,它借鑑了杜埃-雷姆斯聖經。

欽定版的語言結構幫助塑造了英語,併為單詞拼寫、詞序和語法設定了大多數標準。撇開其內在的宗教價值,它本身就是一部英語文學傑作。

聖經原文的語言是古典希伯來語(大部分舊約)、聖經亞拉姆語(可能是帝國亞拉姆語)(但以理書 2-7 章、以斯拉記 4-7 章的部分內容、創世紀 31.47 和耶利米書 10.11)和通用希臘語(整個新約)。現代希伯來語與聖經希伯來語有關,在以色列被使用,亞拉姆語的一個版本仍然在敘利亞及其周邊地區被近一百萬人使用,希臘語仍然以其現代形式在希臘使用。

在公元前幾個世紀,希伯來聖經被翻譯成希臘語(一種被稱為七十士譯本的翻譯,縮寫為 LXX),當時的通用語言。然後,在中世紀早期,整本聖經被翻譯成拉丁語,拉丁語是當時歐洲通用的語言。宗教改革之後,開始出現許多通俗語言的翻譯(西班牙語、法語、英語、德語等)。

聖經是有史以來翻譯次數最多的書籍,也是第一本使用活字印刷術印刷的書籍,以及有史以來最暢銷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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