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研究/新約註釋/馬可福音/第 14 章
馬可福音 14 章是一個敘事章節。這裡沒有多少關於耶穌的教導,也沒有關於基督徒應該如何行動的觀點。然而,本章中發生了許多重要的事件。本章講述了耶穌作為教師和耶穌作為祭牲之間發生的故事。沒有這一章,耶穌的整個故事將沒有意義。
第 1-11 節:猶大與猶太當局的領導人達成協議,將耶穌交出。在這一背景下,耶穌一直在他的教導中動搖祭司的大部分權威。到目前為止,他一直在將他們所有挑戰都反駁回去,使他們顯得愚蠢。最近,他遊行進入首都,接受了民眾對他的歡呼,認為他是他們的彌賽亞。他們決定必須相應地處理他,並密謀殺害他。耶穌的門徒之一,加略人猶大,主動提供幫助,他們承諾給予他報酬。第 3-9 節偏離了這部分敘事,講述了一個女人膏抹耶穌的故事。有些人對此感到不安,認為這是浪費,但耶穌提醒他們,這是為了他而做,因此是一件好事。
第 12-25 節:耶穌與門徒在被稱為“最後的晚餐”或“聖餐”的事件中最後一次會面。耶穌派他的門徒前往耶路撒冷,告訴他們找一間房間,以便他們在猶太人的逾越節期間在那裡吃飯。他給了他們一個尋找的標誌,他們正如他所說找到了。當他們開始的時候,耶穌向他的門徒宣佈,他們中將有一人背叛他。與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不同,馬可福音沒有表明耶穌暗示猶大是背叛者。相反,馬可福音將對話從宣佈背叛轉移到宣佈他的即將到來的死亡。
第 26-42 節:耶穌前往橄欖山,並在死前祈禱。在吃過逾越節晚餐後,耶穌召集了他的門徒(除了早些時候離開的猶大),前往橄欖山。耶穌告訴他們,當他被擊倒時,他們會四散奔逃,彼得回答說他會忠心耿耿。耶穌駁斥了這一點,聲稱彼得在晚上結束之前,會三次不認認識他。耶穌告訴他的門徒(除了彼得、雅各布和約翰)等待,而他去祈禱。當他為自己的生命祈禱(但最終接受了上帝的計劃)時,與他在一起的三個門徒三次睡著了。在第三次叫醒門徒後,他告訴他們時間到了。
第 43-65 節:耶穌被捕,站在大祭司面前。猶大帶著一群人來到耶穌身邊,用一個吻認出了他,將他交給了守衛。其中一個門徒為了保護耶穌,砍掉了奴隸的耳朵。耶穌質疑他們為什麼沒有早點逮捕他,但他指出這一切都是為了應驗經文。門徒們逃跑了,耶穌被守衛護送到大祭司的議會。彼得遠遠地跟著。祭司質問耶穌,耶穌大多保持沉默。馬可福音記錄的唯一言論是耶穌預言三天後復活(稱自己為“這聖殿”)以及他宣稱神性。祭司對這些感到憤怒,指控他犯了褻瀆罪。
第 66-72 節:彼得否認耶穌。當耶穌在裡面接受審訊時,彼得在外面等待,在一些祭司的官員中。他們認出他是耶穌的門徒,他否認了三次。當他第三次否認認識耶穌時,他意識到他應驗了耶穌對他所說的一切。
馬可福音 14:72 屬於完全的敘事文學。
舊約經文的引用出現在
第 7 節引用申命記 15:11
第 27 節引用撒迦利亞書 13:7
第 62 節引用但以理書 7:13
與馬太福音的比較
馬太福音 22 章和馬可福音 14 章在大部分內容上都比較吻合。考慮到馬可福音可能是先寫成的,馬太福音添加了一些原創內容。例如,將大祭司的名字命名為該亞法,將猶大背叛耶穌的酬金列為 30 塊銀幣,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上明確表示他的血是為罪人的赦免而流出的,耶穌提醒門徒,如果他想要抵抗逮捕,他可以召集天使軍團,以及在耶穌被捕期間再次提醒他們,這一切都是為了應驗預言和經文而發生。
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之間的一個有趣的區別在於,耶穌如何回答大祭司的提問:“你是上帝的兒子嗎?”馬太福音記錄了耶穌簡單地說:“是的,正如你所說。”馬可福音則記錄了耶穌用更具爭議性的回答:“我是。”從字面上講,他們的意思都是一樣的。然而,在這一背景下,猶太人對上帝的稱呼是“我是”。透過使用這種回答,耶穌不僅稱自己為上帝的兒子,他還創造了同時是上帝的兒子又是上帝的悖論。這種回答也更好地解釋了該亞法的反應,該亞法在兩卷福音書中都記錄了宣稱這種言論是褻瀆神明,並羞愧地撕裂了自己的衣服。如果馬可福音是先寫成的,那麼問題就出現了,為什麼馬太福音要改變這一點?傳統上,馬太福音帶有猶太人的偏見。考慮到上帝的名字不應該被輕視,馬太福音可能是為了尊重上帝的名字而編輯了這段內容。或者,可能是馬太福音認為這是一種過於褻瀆神的言論,不願記錄下來。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區別是在最後的晚餐上。馬可福音寫道,耶穌告訴門徒,他的背叛者就在他們中間,然後告訴他們如何識別背叛者。緊隨其後,耶穌掰開餅,繼續進行聖餐。馬太福音在這些事件之間添加了猶大問是否是他,耶穌確認了這一點。理論上,這種新增可能是因為馬太福音實際上出席了最後的晚餐,而馬可福音則是從別人那裡聽來的。然而,有人提出,有樓房的房子實際上是馬可的房子。如果是這樣,馬可是否在場,只是沒有注意到猶大的指控?或者,可能是馬可沒有被允許進入樓房,因為只有耶穌和十二個門徒被記錄在案。另一種解釋可能是,馬太福音創造了這種對話,以進一步強調是誰背叛了猶大。
與路加福音的比較
再次考慮到馬可福音可能是先寫成的,路加福音似乎將馬可福音作為粗略的模板,然後進行了大幅度修改,以符合他的需要。路加福音省略的內容比新增的內容更多,完全刪除了關於女人膏抹耶穌、耶穌宣佈背叛者以及耶穌在公會面前的敘述。路加福音還添加了在最後的晚餐上關於“他們”中誰是最大的爭論。推測他指的是門徒,但路加福音沒有明確說明門徒在場。路加福音之前提到參加的人是“耶穌和他的使徒”。考慮到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描述參加的人是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可以相當肯定地說有 13 個人在場。但問題是為什麼路加福音會改變這一點,這一點很有意思。
路加福音關於橄欖山的描述也與馬可福音略有不同。路加福音是唯一描述耶穌祈禱得非常厲害,以至於汗如雨下。此外,當耶穌的一位同伴砍掉了守衛的耳朵時,路加福音的描述是唯一記載耶穌重新接上耳朵的。據史料記載,路加福音可能是醫生。考慮到這一點,他添加了兩個幾乎不可能在醫學上實現的細節,這一點很有意思。
此外,路加福音關於彼得否認的描述有一個有趣的轉折。通常的故事是,彼得被指控是耶穌的夥伴三次,然後聽到公雞叫,然後崩潰了,因為他記起了耶穌對他所說的話。路加福音還補充說,就在公雞叫完後,耶穌轉過身,看著彼得的眼睛。雖然結果與其他福音書相同,但路加福音在故事中添加了一些情感。
關於馬可福音 51-52 節的說明
馬可福音 51-52 節是新約中最有爭議的材料之一。它們不同尋常的地方在於這兩節經文沒有在其他任何福音書中重複。它們描述了一個在客西馬尼園與耶穌在一起的年輕人,在耶穌被捕後匆匆離開,顯然是跑得如此匆忙,以至於留下了他的長袍。
完整比較
關鍵
藍色:三卷福音書共有
黃色: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共有
綠色:路加福音和馬可福音共有
紅色: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共有
第 1 節:提供了本章的背景。大祭司不容忍那些反對他們的人,尤其是那些說上帝本人反對他們教導的人(基納)。時間設定在猶太人的逾越節前兩天。逾越節之所以被稱為逾越節,是因為在出埃及記的敘述中,死亡天使越過了以色列人。為了防止死亡天使殺死家庭中的長子,他們會宰殺一隻羊羔,並將羊血灑在門框上。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從現在起幾天,耶穌將透過釘十字架而死,在那裡他將象徵性地成為被犧牲的羊羔(詹姆森)。
第 2 節:據估計,約有 200 萬人前往耶路撒冷參加逾越節。在沒有引發暴亂的情況下逮捕一個非常公眾的人物將很困難(詹姆森)。在城市裡有這麼多人,羅馬總督彼拉多也會在場(基納)。
第 14 章第 3 節: 基於約翰福音 12:3,這位無名女子可能是馬利亞和馬大的妹妹馬利亞。馬可很可能沒有說出她的名字,因為她的身份對故事並不重要,但她的行為卻很重要(傑米森)。將香膏傾倒在耶穌身上是一種膏抹他的方式。雖然在特殊場合,如加冕禮,膏抹並不罕見,但這種膏抹更可能是為了準備埋葬(基納)。
第 14 章第 4 節: 雖然四福音書說門徒們普遍抱怨浪費香膏,但約翰福音 12:4 說明實際上是猶大說了這句話。
第 14 章第 5 節: 記住說這句話的是猶大,因此說這筆錢本可以用來幫助窮人的說法具有諷刺意味。作為門徒的財務主管,他可能並不關心窮人,相反,他是在諷刺地將他們的空錢包比作窮人。約翰還報道說,他會從門徒的財務庫中偷錢(傑米森)。
第 14 章第 6-9 節: 馬利亞的犧牲是倉促完成的,但這對耶穌來說是美麗的。在馬可福音 13 章中,耶穌已經越來越清楚地向周圍的人表明他的時間快到了。臨近結束,馬利亞打破了可能是家庭地位象徵的香膏瓶,將裡面的香膏傾倒在耶穌身上,作為埋葬前的膏抹。這個香膏瓶的價值非常高,表明了馬利亞對耶穌的愛有多深。耶穌也引用了出埃及記 15:11,說你們總有窮人。這不是悲觀的陳述,說永遠會有貧困,而是一個提醒,猶太人總是對窮人有責任,但耶穌與他們在一起的時間是有限的(基納)。這段膏抹故事也為這段經文與馬可福音 16 章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樑,在那裡,門徒們提議為死者的身體塗抹香膏(唐納休)。
第 14 章第 10 節: 耶穌的最後一句話可能是促使猶大走向背叛的導火索,這也是馬可為何要講述這個故事的原因(傑米森)。
第 14 章第 11 節: 猶大的仇恨與馬利亞的愛在這裡形成了對比,這正是馬可經常使用的“夾心”手法。此外,猶大如此輕易地就找到了祭司長也具有重要意義,因為他們知道猶大的動機與他們自己的動機一致,而猶大則為他們提供了一個機會。
第 14 章第 12-16 節: 馬可強調了耶穌的先知角色,因為門徒們被告知的一切,他們都發現了。作為歷史註記,一個拿著水罐的男人很容易被發現;婦女更有可能被看到拿著水(基納)。
第 14 章第 17-21 節: 在這個時期,兩個人在同一個碗裡蘸麵包通常是親密友誼的標誌。然而,地位較高的人通常會先蘸。猶大與耶穌一起蘸麵包,可能是他蔑視耶穌為王的一種象徵。
第 14 章第 22 節: 耶穌告訴他的門徒,這餅就是他的身體。到目前為止,耶穌教導的主題之一是麵包的主題(可 6:37,8:14)。現在,耶穌終於給了他們一直尋找的麵包:耶穌,他將被打破(唐納休)。
第 14 章第 23-25 節: 耶穌將酒比作他的血的隱喻會得到他的門徒的理解,因為猶太習俗厭惡喝任何血,尤其是人血(基納)。流出的血影射了摩西的約,該約是由血確立的(唐納休)。
第 14 章第 26 節: 在逾越節期間,通常會唱詩篇 113-118(基納)。
第 14 章第 27 節: 直接引用撒迦利亞書 13:7,預言他的門徒將在情況最糟糕的時候四散逃亡(唐納休)。
第 14 章第 28 節: 猶太人期待復活,但以他們的國家再次復興的形式,身體復活是不可想象的。這可能是他的門徒聽到他的陳述時沒有退縮的原因。
第 14 章第 29-31 節: 馬可強調了即將發生的事件的迫切性。公雞將在當天早上啼叫(基納)。耶穌的最後一個預言在當天晚些時候應驗,這在跟隨者眼中鞏固了他的先知地位。
第 14 章第 32-41 節: 肉體為軟弱,這與諾斯替主義認為肉體為邪惡的觀點不同。保羅後來在寫給加拉太人和羅馬人的信中談到了這個想法。肉體仍然是神聖的,但很可能陷入自私的誘惑。耶穌的禱告也突出了他作為完全人的存在;他顯然不想死(唐納休)。他與上帝的禱告也強調了他與上帝的親密關係。他呼喚上帝說:“阿爸,父啊!”,對於猶太人來說,這是一個極其不尋常的稱呼上帝的方式。阿爸字面意思是“爸爸”,通常用來稱呼自己的父親。上帝有時被稱為“父”,但“爸爸”或“爹地”則非常不尋常。
第 14 章第 42-43 節: 這群人是祭司長派來的。因此,棍棒是一種不尋常的武器選擇。更可能是劍,因為這很可能是聖殿衛兵。
第 14 章第 44-46 節: 儘管衛兵可能認出耶穌是一位公眾人物,但很可能他們需要猶大在完全黑暗中認出耶穌是誰(基納)。這個吻也是猶大諷刺性的行為,突出了他的邪惡。馬可描繪了猶大在背叛耶穌時的微笑(唐納休)。
第 14 章第 47-48 節: 祭司的僕人以及衛兵必須沒有瑕疵。當一個門徒割下奴隸的耳朵時,這個奴隸將不再被允許在聖殿工作。這是否是門徒的意圖,或者只是在黑暗中瞄準失誤,是值得懷疑的。馬可沒有提到耳朵被接回去(基納)。
第 14 章第 49-50 節: 耶穌的預言再次應驗,進一步鞏固了他的先知地位。
第 14 章第 51-52 節: 在客西馬尼園裡跑出來的那個人,人們對此爭論不休。對青年的描述在第 16 章中再次出現,在那裡,一個身穿白袍的青年被看到在耶穌的墳墓外。馬可可能在告訴讀者,他們應該拋棄舊衣服(罪惡),換上新的乾淨的衣服(公義的生活)。另一種理論是,這實際上是馬可寫他自己,表明他們離開的匆忙。奇怪的是,猶太傳統厭惡赤身裸體,因此,這個人穿著白袍卻沒有穿任何其他衣服在寒冷的夜晚是一個有趣的事情(與可 14:67 提到那天晚上很冷相交叉引用)(唐納休)。
第 14 章第 53 節: 約翰指出,耶穌在被帶到祭司長那裡之前,先被帶到了安納斯那裡,安納斯是該亞法的岳父(傑米森)。
第 14 章第 54 節: 儘管彼得會否認耶穌,但他對耶穌的忠誠卻在這裡得到了微妙的暗示。儘管他將在當晚否認耶穌,但他仍然冒險跟隨人群進入庭院,在那裡他將是擅自闖入(基納)。
第 14 章第 55-65 節: 這次審判的某些方面似乎不合理。誠然,猶太律法的實踐直到這個事件發生 200 年後才出現在歷史記錄中。然而,整個審判並不符合已知的事實。首先,在逾越節之夜舉行審判不太可能。在審判當天判處耶穌死刑也不符合已知的事實。此外,被指控的褻瀆罪通常會判處石刑,而不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目前尚不清楚羅馬人是否合法地允許這樣做,或者他們是否只是對公眾異議者的鎮壓視而不見。在審判期間,指控稱耶穌密謀破壞聖殿。馬可福音 11-13 章顯示耶穌攻擊了許多聖殿的習俗,而指控正是指這些習俗。然而,耶穌說的話中的指控是指他自己,而不是指聖殿(唐納休)。
當指控針對耶穌時,他沒有說一句話,這表明了他面對他們時的堅強性格(傑米森)。當大祭司問耶穌是否“是基督,那賜福者的兒子”時,這是這三個詞第一次一起出現。耶穌回答了上帝的名字:“我是”。然後他重新定義了他們的定義,引用了但以理書 7:13 中對人子的描述(唐納休)。大祭司撕裂了他的衣服,聲稱褻瀆神明,儘管從技術上講,耶穌並沒有按照猶太法律的定義犯下褻瀆神明的罪。不過,他的行為確實表現得很好,因為其他的議會成員也效仿了他的做法(基納)。
第 14 章第 66-72 節: 儘管彼得確實否認了耶穌,正如預言的那樣,但在馬可福音 16:7 中,他得到了寬恕,當時墳墓外的青年告訴婦女們,特別是告訴彼得以及門徒們,他們發現了什麼。
含義
[edit | edit source]馬可福音 14 章主要是敘事文學。它在馬可福音中的作用是開始受難記,因為耶穌從老師變成了祭品。記錄的大部分內容都是熟悉的片段,如在樓上的房間裡會面、耶穌被捕、彼得否認。然而,這通常被解讀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背景。很少會發現對基督徒應該如何生活,以體現本章內容的理論反思。
這並不是說本章中沒有基督徒可以應用到生活中的內容。大多數基督教會承認兩個聖禮(儀式):洗禮和聖餐(有時稱為聖餐或主的晚餐)。後者是重溫第 14 章第 22-24 節中描述的最後的晚餐。對於在這個儀式中發生了什麼,有很多觀點,但人們普遍認為,它的目的是紀念耶穌的受難。基督的身體被打破,就像麵包一樣,他的血被倒出來,就像酒一樣。
參考書目
[edit | edit source]唐納休,約翰。《哈珀聖經註釋》。從 Logos 3.0 中檢索。
傑米森,羅伯特、法賽特,A.R.、布朗,大衛。《舊約和新約的評註:批判與解釋》。1871 年。從 Logos 3.0 中檢索。
基納,克雷格。《IVP:新約聖經背景註釋》。英特瓦西出版社,伊利諾伊州唐納斯格羅夫。1993 年。從 Logos 3.0 中檢索。
《新美國標準新約與詩篇》。洛克曼基金會,加利福尼亞州拉哈布拉。197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