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研究/新約註釋/馬可福音/第15章
注意:除非另有說明,所有經文引用均取自新國際版© 1973,1978, 1984 國際聖經協會。
馬可福音第十五章記述了馬可關於耶穌在彼拉多面前顯現、鞭打和羞辱、釘十字架和埋葬的故事。本章絕大部分內容幾乎逐字出現在馬太的記述中,因此有助於支援“兩源假說”,該假說認為馬可被用作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寫作的資料來源。
1至14節記述了耶穌在彼拉多面前顯現。在馬可的記述中,宗教領袖們將被綁的耶穌帶到彼拉多面前,彼拉多審問了他。祭司長們控告耶穌,但讓彼拉多驚訝的是,耶穌保持沉默,沒有為自己辯護。彼拉多試圖透過一個節日習俗來解決這個問題,在這個習俗中,他會釋放民眾要求釋放的囚犯。宗教領袖們煽動民眾反對耶穌,並說服他們要求釋放巴拉巴,一個叛亂者和殺人犯。民眾要求處死耶穌,彼拉多在試圖勸阻民眾未果後,便同意了。
15至20節記述了耶穌被鞭打和士兵的嘲弄。耶穌被鞭打後,士兵們給他穿上紫袍,並在他的頭上戴上荊棘冠冕。士兵們用棍子打他,嘲笑他,向他吐口水,跪在地上假裝向他致敬。士兵們玩夠了,便給他穿上衣服,帶他去釘十字架。
21至32節講述了耶穌被釘十字架。一個名叫古利奈人西門的路過,被迫背起耶穌的十字架。耶穌被帶到刑場,恰如其分地命名為各各他,或“髑髏地”,並被提供了一種麻醉劑,但他拒絕服用。然後,士兵們將耶穌釘在兩個強盜之間。在耶穌頭上,他們立了一個牌子,上面寫著:“猶太人的王”。那些看到耶穌的人嘲笑他,他兩邊的強盜也嘲笑他。
33至41節詳細描述了耶穌的死亡。在十字架上大約三個小時後,耶穌向神呼喊。人們等著看是否會發生奇蹟般的拯救。耶穌再次呼喊,然後死去。他死的時候,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是一個極具象徵意義的動作。負責處決的百夫長對耶穌的戲劇性死亡做出了評論,宣稱耶穌一定是神的兒子。
42至47節講述了耶穌被埋葬的故事。一位名叫亞利馬太人約瑟的猶太議會成員去見彼拉多,請求耶穌的屍體。彼拉多對耶穌已經死了感到驚訝,但在確認處決的最終性後,彼拉多將耶穌的屍體給了約瑟。約瑟用細麻布裹住耶穌的屍體,把他放在一塊岩石裡鑿出的墳墓裡,並滾來一塊石頭封住墳墓的入口。
在羅馬統治下的猶太地區被劃分為11個行政區域,或稱“鄉”。每個鄉的司法由猶太公議會負責。公議會處理所有輕微的法律訴訟。由於地方政府仍由猶太當局管理,因此仍可以執行摩西律法。重大案件則提交耶路撒冷的公議會。然而,耶路撒冷公議會的權力也受到限制。學者們對公議會所能行使的權力範圍存在分歧。一些學者認為,根據帝國其他地方的證據,任何可能涉及死刑的案件都必須提交羅馬總督的法院。然而,《使徒行傳》中出現了兩個獨立的例子(司提反和雅各),其中處決沒有得到羅馬當局的批准。這使得其他學者認為,公議會確實擁有死刑權,但是,學者們也指出,司提反的死似乎更像是某種私刑,而不是預先決定的處決。[1]
在馬可福音15章中,耶穌被處決時,羅馬總督是本丟·彼拉多。彼拉多早些時候曾試圖在耶路撒冷建造一個輸水道系統,引發了幾起暴動,彼拉多毫不留情地鎮壓了這些暴動。因此,他處理耶穌(一個潛在的煽動者)的行為更有道理。耶穌被視為一個需要迅速而果斷處理的潛在問題。
當時,在羅馬統治下的處決方式通常因犯罪而異,從尊貴且相對無痛的(例如在監獄中悄無聲息地勒死)到殘酷且虐待狂式的(例如釘十字架或火刑)不等。釘十字架通常是針對殘暴的戰俘或奴隸,儘管有時也會對公民施以這種刑罰。[2]
在馬可福音中,一個常見的主題是關於耶穌真實身份的保密性,通常被稱為“彌賽亞秘密”。在馬可福音中,每當耶穌做了一些可能揭示他身份的事情時,他都會告誡與他同在的人不要告訴任何人他是誰。“彌賽亞秘密”在馬可福音15章39節得到了實現和揭示,當時負責釘十字架的羅馬百夫長成為馬可記述中第一個公開宣稱耶穌是神兒子的的人。
- 1 清晨,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和公議會,都聚集在一起,捆綁耶穌,把他解到彼拉多,就是巡撫那裡。
- 2 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 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
- 3 祭司長們控告耶穌許多事。4 彼拉多又問他說:“你聽見他們控告你的事,都不回答嗎?5 耶穌卻一言不答,叫彼拉多甚為驚訝。”
- 6 巡撫因為節期,慣常釋放一個囚犯給眾人。7 當時,有一個名叫巴拉巴的人,和那些一同作亂的,犯了命案。8 眾人上來,求彼拉多照常給他們釋放一個人。
- 9 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給你們猶太人的王嗎?”10 (因為他知道祭司長是出於嫉妒,把耶穌解了來。)11 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不要釋放耶穌。12 彼拉多對他們說:“這樣,你們所稱的猶太人的王,我該拿他怎麼樣呢?”
- 13 他們又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 14 彼拉多說:“他做了什麼事呢?”他們越發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 眾人喊得更大聲,說:“把他釘十字架!”
- 15 為了平息日益激增的暴民,彼拉多釋放了巴拉巴。然後,他下令鞭打耶穌,並把他交給士兵釘十字架。
- 16 士兵們把耶穌帶到總督府(稱為彼拉多官邸),召集了整個軍隊。17 他們給他穿上紫袍,編織荊棘做成冠冕戴在他的頭上。18 然後他們向他行禮,嘲笑他說:“萬歲!猶太人的王!”19 他們用棍子擊打他的頭,向他吐唾沫,並跪在地上假裝敬拜他。20 他們嘲笑完後,脫下紫袍,給他穿上自己的衣服,把他帶出去釘十字架。
- 21 當時,有一個叫西門的古利奈人,是從鄉下進城來的,士兵強逼他替耶穌揹著十字架。(這個西門是亞歷山大和魯弗斯的父親。)22 士兵們把耶穌帶到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希伯來話就是“髑髏地”。23 士兵們給耶穌摻了沒藥的酒,要他喝,但他不肯喝。24 士兵們就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並且拈鬮分他的衣服。
- 25 他們釘他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是早上九點鐘。26 士兵們在十字架上寫了一塊牌子,說明他的罪狀,上面寫著:“猶太人的王”。27 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一個在他左邊,一個在他右邊。28 從那裡經過的人譏笑他,搖著頭說:“你這位拆毀聖殿、三日重建聖殿的人,30 你下來救自己吧!”
- 31 祭司長和文士們也這樣譏笑他,說:“他救了別人,卻不能救自己!”32 “讓這位以色列的王基督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和他同釘十字架的兩個強盜也譏笑他。
- 33 中午,遍地黑暗,直到下午三點鐘。34 下午三點鐘的時候,耶穌大聲喊叫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 35 站在旁邊的人聽見了,就說:“看哪,他呼叫以利亞。”
- 36 有人跑去,拿海綿蘸滿了醋,綁在棍子上,給他喝,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不來救他。”
- 37 耶穌大聲喊叫了一聲,就氣絕了。
- 38 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39 站在耶穌面前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氣絕,就說:“這個人真是神的兒子!”
- 40 有一些婦女遠遠地站著觀看,其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還有撒羅米。41 這些人跟隨耶穌在加利利的時候,服侍過他。還有許多別的婦女,一同上耶路撒冷去,也跟著耶穌。
- 42 那日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43 到了晚上,亞利馬太的約瑟,是個尊貴的議員,他也是等候神的國的人,就大膽地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軀。44 彼拉多奇怪耶穌已經死了,就叫了百夫長來,問他耶穌死了沒有。45 彼拉多知道耶穌已經死了,就把耶穌的身軀賜給約瑟。46 約瑟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來,裹上細麻布,安放在一塊石頭鑿成的墳墓裡。他又把石頭滾到墓門口。47 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看見安放耶穌的地方。
參考英文譯本:NIV, NASB, NRSV, NLT, The Message, NKJ
第1節
希臘語短語kai eythys proi是馬可福音中非常典型的短語,遵循了他福音書中所體現的快速節奏。從字面上理解,它讀作“並且立刻在清晨”,似乎表明了這樣一個事實:公會已經做出了決定,並準備毫不猶豫地執行。 [3]
使用過去時分詞poiesantes,譯為“已經做出決定/協商”,指回了馬可福音14:53-65中耶穌在公會面前的出現,而不是第二次祭司聽證。作者只是將審判與公會聯絡起來,並將其與彼得否認基督的故事穿插在一起。 [4] [5] [6]
祭司長、長老和文士,以及整個公會,捆綁了耶穌,把他交給彼拉多,這就引出一個問題:“為什麼?”為什麼公會要捆綁耶穌並把他交給羅馬人,如果他們已經認定他犯了褻瀆罪,這是一條猶太宗教律法,並應該處死?約翰福音18:31斷言,宗教當局沒有權力執行死刑,這似乎是學術界的共識。雖然這可以解釋公會把耶穌交給彼拉多的行為,但它並沒有解釋同一管理機構在使徒行傳7章中的行為,當時他們把司提反拖出去用石頭打死,或者使徒行傳第12章中提到的希律處死雅各的事。科斯特認為,公會處死司提反的行為更像是憤怒之下的行為,是一起私刑,而不是處決。這與使徒行傳7:57-58中對公會行為的描述相符,“他們就堵住耳朵,異口同聲,猛撲上去,把他推出城外,就用石頭打他”。此外,耶穌的弟弟雅各的處決似乎並不在正常情況下。雖然使徒行傳的作者將雅各的處決歸咎於希律王,但猶太曆史學家約瑟夫將他的死歸咎於當時的祭司長,即小阿南努斯和公會。然而,這不是這個群體所擁有的權力。這次處決發生在巡撫非斯都去世和他的繼任者阿爾比努斯到來之間。阿南努斯藉此機會處死了雅各和他的幾個同伴,這一行為激怒了阿爾比努斯,並激怒了他威脅要懲罰祭司長,最終導致亞基帕王罷免了阿南努斯的大祭司職務。 [7] [8]
第2節
必須注意,彼拉多對耶穌提出的指控與散會堂定罪他的指控大不相同。在第十四章第61節,大祭司問耶穌是否他是christos(基督或彌賽亞),即那蒙福者的兒子(神)。這是一個純粹的宗教問題,如果耶穌肯定回答,他無異於將自己等同於永恆的神。耶穌的回答(ego eimi)簡單明瞭,不容置疑:我就是。這種問答組合與彼拉多之間的問答完全不同。彼拉多問耶穌是否為“猶太人的王”,這是一個帶有政治色彩的頭銜。如果耶穌肯定回答這個問題,他就是在聲稱擁有獨立於凱撒、不受凱撒控制的權威,這是一種叛國行為,會被處死。然而,耶穌的回答並非肯定宣告。Su legeis這個短語充其量是模稜兩可的。翻譯過來,它可能意味著“你說是這樣”或“你說它”,兩者都不是承認自己聲稱“猶太人的王”這一指控。散會堂因耶穌的宗教言論——他宣稱自己是神——而定罪他,但在彼拉多面前,他們指控他犯了政治罪,即叛國罪。如果彼拉多面前的指控是宗教性質的,彼拉多很可能不會受理此案。因此,散會堂將耶穌的宗教罪轉化為政治罪,從而使他任由羅馬政府的擺佈(或不受其擺佈)。然而,彼拉多提出的問題似乎帶有某種程度的不信任,甚至可能是輕蔑,“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第3節
彼拉多的不信任和耶穌的含糊其辭的回答似乎促使祭司長們對耶穌發起更加猛烈的攻擊,提出了超出叛國罪核心指控的進一步指控。polla的賓格形式,可以表示它被用作動詞的直接賓語,“(許多)事情”,但它更有可能在這裡充當副詞,“很多”,類似於馬可福音1:45中的用法。
第4節
希臘語雙重否定ouk...ouden強調了彼拉多質問耶穌的力度。耶穌受到嚴重的指控,但他沒有做出回應。可以合理地假設,彼拉多會期望一個性命攸關的人會試圖自救,但耶穌卻沒有這樣做。
第5節
我們再次看到使用雙重否定(ouketi...ouden)來強調。關於這個故事與以賽亞書53:7中受苦僕人的章節是否有可能的對應關係,有很多猜測,該章節寫道“他未曾開口”。雖然這種比較本身比較薄弱,但在注意到第1節中“交...給”的提法與七十士譯本[9]以賽亞書53:6的提法相似,以及使用了thaymazein,這可能是對七十士譯本以賽亞書52:15中thaymasontai用法的暗示時,這種比較似乎更有說服力。
釋義彼拉多的直接提問明確了宗教領袖們達成協議要指控耶穌的罪名。承認這個頭銜將被視為叛國罪,並應處以死刑。耶穌沒有否認指控併為自己辯護,而是給出了一個可能導致他被定罪的含糊其辭的回答。彼拉多似乎持懷疑態度,因此祭司長們加倍努力,惡毒地攻擊耶穌。耶穌沒有回應他們的任何指控,這讓彼拉多感到震驚。這段經文傳統上是在以賽亞書53中受苦僕人的描述的背景下理解的,
他受壓迫,受痛苦,
但他未曾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如同羊在剪毛的人面前無聲,
他也沒有開口。
第6-15節:耶穌和彼拉多在民眾面前
[edit | edit source]第6節
第6節提到了彼拉多的一種習俗,即在逾越節期間釋放任何一名囚犯給民眾。雖然這四部福音書都提到了這種習俗,但在任何聖經外的資料中都沒有具體提及。然而,作為總督,彼拉多有權赦免或減輕任何囚犯的刑罰,當時的羅馬總督這樣做並不少見。釋放被要求釋放的囚犯可以贏得民眾的歡心,並可以用來在政治動盪的時期安撫民眾。
第7-11節
這裡出現了一個在敘述中除了充當耶穌的陪襯之外沒有任何作用的角色。彼拉多帶出一個墮落的囚犯,一個叛亂分子,並且暗示是殺人犯,把他放在無辜的上帝之子的旁邊,並問民眾應該釋放哪一個囚犯。民眾選擇釋放罪犯,而將無辜者殘酷地處死。這是一個可怕的諷刺,也是福音書的文學高潮,因為那個出於愛被差遣來拯救人們的人,卻被他們拒絕了,被認為不配繼續活下去。值得注意的是,彼拉多意識到了其中存在的個人動機,並試圖透過將耶穌呈現在民眾面前以求釋放的方式,半途而廢地釋放耶穌。然而,這並沒有免除彼拉多在基督之死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任何責任,因為作為總督,彼拉多有權赦免耶穌或減輕他的刑罰。
第12-15節 彼拉多似乎試圖將耶穌之死的責任推卸給民眾,稱他為“民眾稱之為猶太人的王的那個人”,而事實上,彼拉多是唯一一個使用這個會讓民眾感到冒犯的稱呼的人。民眾暴怒地回應,並懷著險惡的意圖。彼拉多再次試圖阻止耶穌之死,實際上宣佈他無罪。然而,民眾對此毫不理會,並做出更加強烈的反應。在這裡,我們看到了彼拉多性格的最終呈現:軟弱和實用主義[10]。他認識到耶穌是無辜的,但屈服於民意壓力,選擇了容易的路,判處了這位無辜之人。彼拉多下令將耶穌鞭打然後釘十字架。鞭打是用鑲嵌著金屬和骨頭的皮鞭進行的,會將人的肉體撕裂。這會削弱被處決的人,並且可能是導致耶穌在十字架上相對迅速死亡的原因。
釋義 本段呈現了人類對神的反應的終極畫面。無辜的上帝之子,出於對人類的愛被派往地球,被呈現在民眾面前,旁邊是一個殺人的叛亂分子,而民眾被要求做出選擇。正如我們許多人傾向於做的那樣,民眾拒絕了愛他們的人,要求他死。
他被藐視,被世人棄絕……(以賽亞書53:3)
第16-20節:士兵嘲弄耶穌
[edit | edit source]第16-20節
士兵們將耶穌帶進宮殿(可能是希律的宮殿),並召集了整個營(從兩百到六百名士兵)。嘲弄和毆打一個“猶太人的王”的機會並不常見,整個軍團都參與了進來。他們給耶穌穿上馬可描述的紫袍,並用荊棘編織成冠冕戴在他的頭上。馬太描述這件袍子是羅馬士兵穿的猩紅色袍子。就其可獲得性而言,這似乎比紫袍更有可能,但無論如何,這件袍子都是皇室服裝的拙劣模仿,意在嘲弄。這裡還有一根蘆葦,用來打他,馬太將其描述為送給耶穌的模擬權杖。士兵們假裝敬拜,跪倒在地,用類似於他們尊敬皇帝的方式呼喊他。整個場景似乎是在模仿對皇帝在凱旋慶典期間的尊敬,當時皇帝會穿著白袍和紫斗篷,以及常春藤冠冕,士兵們會呼喊:“萬歲,凱撒!”
釋義 這一場景延續了耶穌被拒絕的主題,並展現了他所遭受的嘲弄。對於那些第一次閱讀這段經文的人來說,這該是多麼諷刺啊!士兵們給耶穌穿上皇家服裝,並向他敬拜,但那些第一次閱讀這段經文的人知道,有一天耶穌會回來,這樣的場景會再次發生,但那時基督會榮耀為王,萬膝都要在祂面前跪拜。
第21-32節:耶穌被釘十字架
[edit | edit source]第21節
第21節包含了一個在馬可簡短的福音書中顯得格格不入的插入。作者提到了被迫揹負耶穌十字架的那個人兒子的名字。這些名字的存在促使一些學者推測,之所以提到他們,是因為在十字架上出現的魯弗斯與羅馬書16:13中提到的魯弗斯是同一個人。如果他們是同一個人,那麼在羅馬(馬可福音可能在那裡被寫作和首次閱讀)的基督徒認識魯弗斯就是有道理的了。[11]
西蒙被迫揹負耶穌的十字架,這遵循了當時的一種習俗,即佔領軍士兵可以徵用當地人的勞役來運送他們的行李。[12] 通常情況下,被判刑的人會自己揹負十字架,但可以合理地推測,耶穌因鞭打而虛弱的狀態不允許他這樣做。
第22節
正如馬可福音告訴他的讀者,各各他(亞蘭語gulgulta'和希伯來語gulgolet)的意思是“髑髏地”。雖然通常地理位置的名稱不需要翻譯,但馬可不想讓這個名字不祥的含義逃過讀者的注意。
第23節
那些被判處死刑的人被給予一杯摻有乳香的酒並不罕見。這可以減輕痛苦並使頭腦昏沉。然而,耶穌被提供的酒是摻有沒藥的,而不是乳香。沒有證據表明摻沒藥的酒有任何止痛作用。相反,它被認為是一種奢侈品,一種香料酒。鑑於這段話的語法結構沒有呈現另一個主語,似乎向耶穌提供香料酒的是那些嘲笑和毆打耶穌,並且即將把他釘十字架計程車兵。這使得提供酒的行為更有可能不是出於憐憫。相反,這似乎是對在宮殿裡進行的嘲弄的延續。士兵們正向“猶太人的王”提供美酒。這種嘲弄可以解釋耶穌拒絕喝酒的原因。正如他不對對他提出的指控做出回應,也不回應士兵的嘲弄一樣,他也不會參與他們進一步羞辱他的企圖。[13]
第24節
馬可對釘十字架的描述並不詳細。釘十字架的方法和工具的方式從直立的T形到簡單的直立柱子各不相同,但馬可沒有提供關於過程細節的任何資訊。馬可並不關心提供過程的細節,而是關心提供場景的基本細節,並證明經文在處理耶穌的衣服方面得到了應驗。“分他的衣服”和“[擲]籤看誰得什麼”的描述呼應了詩篇22:18,“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擲籤”。
第25節
馬可的年表,將釘十字架的時間定在第三個小時(上午9點),符合他關於耶穌“一大清早”被帶到彼拉多面前的描述。約翰福音回憶說,釘十字架發生在第六個小時(中午),但這似乎很可能是為了將耶穌犧牲的時間與人們開始宰殺逾越節羊羔的時間相一致而進行的改編,從而加強了基督作為人類祭品的形象。[14]
第26節
對罪狀的銘文指的是titulus,這是一個說明處罰原因的告示牌。這在當時羅馬的處罰中並不罕見,但學者們對這個titilus的歷史真實性存在分歧。一些學者認為,這是基督徒對故事的補充,說明了猶太教會的認罪。然而,其他學者認為,“titilus”的記錄在歷史上是準確的。“猶太人的王”這一稱號不太可能是作者新增的,因為他關心的是將耶穌呈現為“基督”或“上帝的兒子”,而不是“猶太人的王”。這個稱號是羅馬人賦予的,也是彼拉多所指控的內容。[15] [16]
第27節
這節經文增加了福音書中常見的諷刺意味。耶穌,宇宙中無辜的主宰,被釘在當天那些卑微的人中間。對於那些要求坐在耶穌左右手邊的西庇太的兒子們來說,這幅景象一定多麼生動![17]
第28節(文字增補)
第28節,在馬可福音較好的手稿中沒有包含,很可能是一個後來的增補,試圖透過引用以賽亞書53:12進一步將耶穌的死亡與經文聯絡起來,說:“應驗了經上所說:‘他和罪犯一同被算為’”。
第29-32節
“過路人”的描述符合在公共場所或主要道路旁釘死罪犯的習俗。[18] 這些過路人搖頭辱罵耶穌的景象暗指了七十士譯本中詩篇22:7的語言,這是作者在講述基督故事中使用經文的另一個例子。人群和宗教領袖的挑戰似乎是合理的——如果所謂的彌賽亞被釘死而無法拯救自己,那麼他顯然無法毀壞聖殿,他的預言被證明是錯誤的,如果他沒有能力拯救自己,他就不能聲稱拯救他人。與耶穌一起被釘十字架的人的嘲諷是他羞辱的高潮。他甚至比那些正遭受酷刑處死的人還要低:他正在遭受酷刑處死,而且他完全受到鄙視。
釋義 在這個場景中,耶穌完全受到鄙視,並完全被周圍的人拒絕,甚至被與他處境相似的人嘲笑。當他垂死地掛在十字架上時,他所有的教導和預言都必須在他門徒和控告者的心中逐漸消失,他們意識到這些預言都不可能實現了。對於一組人來說,這帶來了可怕的恐懼和悲傷,而對於另一組人來說,則帶來了喜悅和解脫。
第33節
第33節沒有描述任何行動,而只是描述了時間的流逝。黑暗,被理解為象徵著上帝的不悅和審判,籠罩了整個大地,就像它在埃及作為倒數第二個災難一樣。[19]
第34-36節
大地黑暗了三個小時後,耶穌發出放棄的呼喊,引用了詩篇22的第一句話。他用亞蘭語發出的“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的呼喊,即Elahi, Elahi,被旁觀者誤解為Eliyah, Eliyah,即“以利亞,以利亞”。以利亞被認為是一個末世人物,他會拯救義人。此外,傳統故事講述了以利亞不時地來幫助受苦的人。[20] 以這種方式理解了耶穌的呼喊後,其中一個旁觀者給他喝了些東西,大概是讓他保持清醒,看看以利亞是否真的會來。值得注意的是,這是所有福音書中唯一一個耶穌向上帝祈禱並稱他為“我的上帝”而不是“父”的例子。雖然確實基督此時正在引用經文,但這並沒有減少他對基督所感受到的分離和遺棄的強調。
第37-39節
即使在死亡中,我們也看到了耶穌的力量和能力。基督並沒有帶著嘆息或喘息而死。他死時發出一聲喊叫,這肯定讓旁觀者感到震驚,並促使百夫長認出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馬可沒有具體說明這聲喊叫是否是言語,就像路加和約翰一樣,或者它僅僅是一個含糊不清的哭喊。[21] 奇蹟般地,聖殿裡的兩幅幔子之一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必須是一種超自然的行為,特別是如果提到的幔子是較大的外幔,大約有25米高。[22] 值得注意的是,希臘語schizesthai,在這裡被翻譯成“裂開”,在馬可福音中只出現過一次:在耶穌受洗時,天裂開,聖靈降臨。這種認識以及隨後對這兩者的比較,由於“約瑟夫斯”將外幔描述為“整個天國的全景”而變得更加引人入勝。[23] 最後,在耶穌的死中,馬可福音中彌賽亞秘密的主題終於被打破了。看到耶穌的死狀,羅馬百夫長認出,“這個人真是上帝的兒子!”多麼諷刺,第一個承認耶穌神性的人恰恰是那些將他處死的人之一!
釋義 正是在這一場景中,耶穌受難記獲得了其最偉大的神學和超自然意義。神死了。道成肉身的耶穌出於愛來到世上,為了接觸破碎的人類,而同樣的人類卻將他釘在木頭上。當基督第二次呼喊並死去時,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幅視覺和神學的影像絕對令人驚歎。根據希伯來書的幔子神學,當基督死時,他為所有人來到神面前開闢了道路。在此之前,人類與神隔絕,聖殿幔子在視覺和象徵上都體現了這一點,它擋住了至聖所,那裡是神臨在的地方。當基督死時,幔子被撕裂,摧毀了阻止人自由來到神面前的障礙。幔子的撕裂也呈現出一種絕對悲傷的景象。在古代世界,極度的悲傷是用撕裂衣服來表現的。根據約瑟夫斯的說法,幔子上繡滿了天國的全景。當我們考慮到,在神極度悲傷的時刻,神撕裂了天國作為神悲傷的標誌時,這呈現出一幅生動而有力的視覺畫面。
第42-43節
馬可福音解釋說,釘十字架發生在安息日前一天。由於安息日大約在下午6點開始,而耶穌大約在下午3點去世,因此根據申命記21:23,沒有足夠的時間按照規定在夜間之前妥善地為耶穌準備埋葬。 [24] [25] 亞利馬太的約瑟去見彼拉多,請求耶穌的屍體。這是一個奇怪的要求,也揭示了亞利馬太的約瑟的許多情況。僅僅被允許接近彼拉多就表明約瑟是一個具有相當社會地位的人,而他在城外擁有一個鑿巖墓穴(一種奢侈品)表明他的經濟狀況良好。此外,也許更重要的是,這樣一個地位顯赫的富人會去見總督並請求一個被定罪的先知的屍體,這為“他自己也在等候神的國”這句話提供了線索。他很有可能至少是耶穌的支持者,如果不是門徒的話,正如約翰福音19:38所斷言的那樣。 [26]
第44-45節
第44節中彼拉多的驚訝源於耶穌在幾個小時內就去世了。通常,被釘十字架的人要經過兩三天,有時甚至更久才會死去。耶穌所遭受的鞭打很可能縮短了他死亡所需的時間。彼拉多想確認耶穌確實已經死了,而不是意外地允許一個活著的人被取下,並有可能恢復健康。一旦負責埋葬的百夫長確認了耶穌已經死亡的報告,彼拉多就把屍體交給約瑟。
第46-47節
約瑟用細麻布裹住耶穌並把他安放在墳墓裡的描述,是匆忙完成的正常葬禮的描述。通常會在裹屍布中加入香料或香膏,但看起來時間不允許這樣做,因為婦女們在星期天帶著香料回來膏抹屍體。 [27] 目睹釘十字架的婦女們看著耶穌被埋葬在哪裡,以便她們可以帶著香料回來,並妥善完成耶穌的葬禮。
釋義 這一沉重的場景似乎結束了耶穌的故事。他被釘十字架並死了,並被匆忙埋葬,結束了他的生命和工作。但謝天謝地,故事並沒有在馬可福音第15章結束。還有第16章……
- 第2節:βασιλεύς των Ίουδαίων(猶太人的王)
- Basileus ton Ioudaion 是羅馬人的稱呼,是皇帝賦予統治該地區的官員的稱號。猶太人從未將此稱號用於耶穌。猶太人對他們國王的稱呼包括Χριστός(彌賽亞)、υίός Δανίδ(大衛之子)或βασιλεύς Ίσραήλ(以色列王)。這種不準確的稱呼可能導致了耶穌不置可否的回答。他不認為自己是這樣,也不會接受這個稱號。
- 第15節:“鞭打”
- 第22節:“各各他”
- 第23節:“摻了沒藥的酒”
- 第34節:“Eloi, Eloi, lama sabachthani”
- 第38節:“聖殿的幔子”







馬可福音第15章,結合其他福音書中關於釘十字架的平行記載,構成了基督教的核心信仰之一。使徒信經,基督教的一個定義性信經,在解釋基督教對耶穌的信仰時,包括了“……在彼拉多巡撫當權的時候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的陳述。所有這四種描述都可以在馬可福音第15章中找到。如果沒有馬可福音第15章,耶穌為人類罪惡獻祭的概念就毫無意義。基督是無辜和無瑕疵的,但他卻允許罪人捉拿他、虐待他、嘲笑他並殺害他。他甘願捨棄自己的生命,以便成為人類可以自由來到神的祭物,正如聖殿幔子的撕裂所代表的那樣。正如彼得前書3章所說,“基督也為罪死過一次,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 正如馬可福音第15章所展示的那樣,正是透過基督在罪人手中的苦難和死亡,我們才能夠與慈愛的神建立關係,這位神如此愛我們,以至於差遣自己的獨生子受苦和死亡,以便我們能夠真正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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