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研究/新約註釋/馬可福音/第三章
提供以下類別的資訊
a. 背景資訊:i. 歷史背景:當代讀者需要了解作者假設他的第一批讀者可能認為理所當然的內容是什麼? ii. 文學背景:如何透過關於整本書結構的資訊更好地理解給定章節的組成部分?
b. 解釋:i. 分析:逐節檢查組成詞語和短語對本章含義有何暗示?將考慮它們在舊約和其他幾乎同時代的文獻中的使用。 ii. 意譯:鑑於這些考慮因素,將提供每章的擴充套件性、高度解釋性的意譯。意譯試圖避免技術性、神學術語,以便當代世俗英語讀者能夠理解本章的要點。
c. 影響:i. 接收:自本章起源以來,它在幾個世紀以來是如何被讀者接收和理解的? ii. 影響:本章在整個基督教聖經正典中的明顯神學和實際影響是什麼?本章對當代基督教的觀點有何貢獻?
馬可福音第三章進一步延續了作者從一個場景跳到另一個場景的習慣,這在本書的其他地方也能觀察到。每個場景都是“快照”的一種,簡短地描述了最重要的方面。由於這一普遍趨勢,本章有許多過渡詞和短語用作觸發下一個場景的線索。
本章始於更大的背景,即耶穌挑戰文化現狀——特別是在如何遵守安息日方面。第三章也是他醫治各種人的一系列故事的繼續,最終也是結束。本章沒有比喻,就像前兩章一樣。相反,馬可福音的比喻從第四章開始。
本章分為五個部分。由於上面提到的寫作風格,這些部分透過過渡詞和短語清晰地劃分出來。這些部分如下
- 安息日醫治:第1-6節
- 耶穌與群眾互動:第7-12節
- 十二使徒的任命:第13-19節
- 耶穌被指控為別西卜:第20-30節
- 耶穌真正的母親和兄弟:第31-35節
耶穌在一個會堂裡,對一群人說話,這群人密切關注他的每一個舉動,試圖抓住他違反宗教律法在安息日醫治人的行為。他身邊有一個“枯乾的手”的人。像往常一樣,耶穌利用這次機會作為一個教訓。他向旁觀者提出詢問,在安息日,做善事還是作惡事是合法的。但沒有人回答。這種固執激怒了耶穌。然後,耶穌醫治了那個人,因此法利賽人開始與希律黨人密謀如何殺死耶穌——這是一個有趣的進展,考慮到它在書中出現得多麼早。
在這件事之後,耶穌退到“湖邊”(很可能是加利利海,但沒有具體說明),一大群人從湖周圍的整個地理區域跟隨他。這群人是因為耶穌各種醫治奇蹟的訊息而來的。事實上,人群如此之多,以至於必須準備一條船來躲避擁擠的海岸。在人群中最堅持、最緊迫的是病人,他們向前推擠,想要觸控耶穌。值得注意的是,這段場景中提到了被趕出的邪靈宣告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在馬可福音中第二次(第一次出現在1:34節)禁止惡魔告訴人們耶穌的真實身份。
湖邊場景之後,耶穌現在位於山坡上,只有他的門徒與他在一起——這裡似乎沒有大批尋求奇蹟的人群。正是在這裡,耶穌任命了十二使徒,明確的目的就是與他在一起,被差遣出去傳道,趕出惡魔。這三個目的中的最後一個引發了關於使徒(傳教士/牧師)角色的現代概念的有趣問題。
現在,馬可跳到耶穌在一個有許多人的房子裡的場景。耶路撒冷的律法教師們來到了這個房子,顯然是為了見見那些開始流傳的故事中的耶穌。從耶路撒冷到加利利地區並不是一個短途旅程,所以他們出現在這個故事中必須被認為是不尋常的。這些教師稱耶穌為別西卜,說他是靠撒旦的能力趕出惡魔的——因此否認了神在耶穌的行為中的任何參與,並貶低他的行為,認為這些行為最終源於邪惡,而非善。耶穌回應了這一指控,指出這實際上是多麼的不合邏輯。他用王國分裂最終崩潰的例子,以及一個分裂的家庭有著相同的命運來支援他的反駁。然後,他做了一個最後的說明,說明如何搶劫一個“壯漢”的房子:必須制服那個壯漢,才能偷走他的財產。這個場景中特別值得注意的部分是耶穌關於褻瀆聖靈的人犯了不可饒恕之罪,即永世之罪的解釋性困難的宣告。
最後,這段經文以一個簡短的場景結束,耶穌的母親和兄弟們試圖穿過人群進入耶穌身邊。但耶穌沒有回應他們的召喚,他指出他已經在母親和兄弟們中間了,並說那些遵行神旨意的人才是他真正的兄弟、姐妹和母親。
第 1-6 節:安息日治病
[edit | edit source]背景資訊
[edit | edit source]歷史背景
[edit | edit source]現代讀者在閱讀關於耶穌在會堂中的這段經文時,很可能不知道,在那時的猶太教中,安息日進行輕微的治療行為(尤其是醫學上的)是不被接受的,除非是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原因是,這被認為是在安息日工作——根據出埃及記 31:14,這是死罪。因此,一世紀的猶太讀者會理解,耶穌醫治那個男人可能被認為是對十誡之一的嚴重叛逆。 [1][2]
文學背景
[edit | edit source]從型別上來說,這段經文嚴格來說是一個神蹟故事,但正如胡克所指出的,這個故事的主要目的並不是簡單地講述神蹟。事實上,它肯定不是由言簡意賅的馬可簡單地為了展示耶穌能夠治癒而加入的——這已經在第一章中得到了證明——而是因為耶穌在安息日,在會堂裡,在法利賽人和那些想抓住他言語的人面前治癒那個枯手男人的事實具有特殊的意義。耶穌的治癒行為(以及圍繞著這一事件的言語和事件)是一個有爭議的神學和政治宣告。 [3] 這將在分析中進一步討論。
為了完全理解馬可試圖傳達的意思,我們需要看看其他兩本對觀福音書中的平行記載,以及這個故事在每本福音書中的位置,以及其他兩本福音書之間可能存在的任何差異。這個關於耶穌在會堂中治癒枯手男人的故事也出現在馬太福音 12:9-14 和路加福音 6:6-11 中。這個故事沒有出現在約翰福音中。
馬可 vs. 路加
[edit | edit source]馬可的記載與路加的記載更接近,這兩段記載之間只有幾個值得注意的差異。首先,路加明確指出是那個男人的右手枯萎了。在古代世界,人們並不認為存在合法的左撇子,因此,這意味著很多。右手癱瘓意味著一個人在社會中幾乎什麼也做不了。
其次,路加明確地提到了馬可似乎只暗示了耶穌對人群想法的瞭解。在路加福音 6:8 中,耶穌被說是知道旁觀者在想什麼。這確實超出了馬可所說的話。在馬可的這段經文中,只似乎暗示了耶穌是因為人群在注視他而叫那個男人上前,但這並不像路加中那樣明確。
最後一個值得注意的差異是,路加的記載中沒有提到希律黨人。這對理解馬可的記載非常重要,將在後面的分析中詳細說明。
馬可 vs. 馬太
[edit | edit source]馬可的記載和馬太的記載之間的差異要大得多。在馬可(以及路加)的記載中,耶穌被人群默默地注視著,他知道這一點,於是他向人群提出一個相當尖銳的問題,但人群沒有回答。由於沉默,耶穌醫治了那個男人,以表明他們關於安息日的教義。但這不是馬太對這個場景的描述。
在馬太的記載中,人群直接與耶穌對抗。這一次,是人群提出了尖銳的問題(與馬可和路加的記載相反)。他們詢問他安息日治病是否合法。他回答了一個反問,問他們在安息日救一隻掉進坑裡的羊是否合法(將此與他在馬可和路加中提出的實際問題進行對比)。這個回答在馬可和路加的記載中都沒有出現。然後他說,人比羊更寶貴,最後得出結論,是的,安息日治病確實是合法的。巧合的是,那個枯手的人就在那裡,耶穌抓住機會醫治了他,將言語付諸行動。
這個差異相當重要,因為它改變了我們對整個場景的理解。耶穌是在回應一個積極參與的人群,並給出一個出人意料的神學但有爭議的回應(就像任何重要的拉比可能會做的那樣——儘管耶穌後來透過神蹟與拉比區分開來)?還是耶穌積極地參與一個秘密注視他的、他了解他們想法的人群,並大膽地表演神蹟,直接挑戰他們及其宗教假設?馬可似乎與馬太共享一個共同的來源文件,他選擇了後者。
儘管有很大的差異,但這兩個記載對理解耶穌都非常有用。馬太的記載似乎表明耶穌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猶太律法和實踐的重新解釋者,因此為猶太基督徒如何從基督教的角度理解舊約律法奠定了基礎。我們將重點關注的馬可的記載,描繪了一個革命性的耶穌,他將整個社會,連同它的宗教假設,徹底顛覆。馬可(與路加)似乎對維護猶太律法的意義和合法性不太感興趣。這可能(至少部分地)歸因於這些書的目標受眾。
分析
[edit | edit source]第一節描述了一個手臂殘疾的人。這是一個重要的細節,因為它被包含在這一部分的開頭。NIV 譯本說這個男人的手臂“枯萎”了,而 NRSV 譯本說它“枯萎”了。這些實際上是對希臘語中一個非常形象的詞“ξηραίνω”的相當不完整的翻譯。這個詞在希臘文學中用來描述透過乾涸而失去生命和活力。它最常用於描述植物,描述樹液的流失,因此生命力的流失。有時,它用來描述乾涸的土地,例如河流停止流動時。這個詞在新約中也用來描述撒種的比喻中植物的枯萎(太 13:6;可 4:6;路 8:6),無花果樹的枯萎(可 11:20;太 21:19-20),以及枯草的乾涸(雅 1:11),以及其他類似的事情。當這個詞用來指代人體時,它描述的是癱瘓,但這種癱瘓是發生在一個人身上的。 [4][5] 由於曾經流淌的河流乾涸了,曾經活著的樹木也乾涸了,所以“枯萎”的手臂曾經是功能性的。因此,可以推斷出,這個男人不是天生就患有這種疾病,而是後來患上的。
此外,“枯乾”一詞通常指的是僵硬和失去功能。《[6]》雖然文字中沒有現代醫學上的解釋,但這種理解很可能指的是一種神經肌肉功能障礙的出現。因此,在解釋這段經文時,需要注意的是,當耶穌叫他伸出手時,這不是這個人第一次使用他枯乾的手。相反,這很可能是一種從過去健康狀態中恢復的令人振奮的迴歸,也許這個人已經盼望了很久了。這應該影響我們對這個人基於信心的回應的理解。
**第二節**為這段經文的另一半提供了背景:耶穌正被密切地,儘管是沉默地觀察著,以驗證人們懷疑他是否無視安息日律法的猜想。看起來馬可有意地將耶穌描繪成意識到這些猜疑的,而這正是他呼喚那個枯乾手的人的動機。本節中觀察的人只是代詞“他們”。然而,這個代詞的先行詞應理解為特別包括法利賽人,他們在馬可福音中經常出現,並且在第六節中也提到了他們對耶穌的行為的反應,並密謀反對他。《[7]》因此,將那些懷疑的旁觀者“僅僅”理解為法利賽人,這將是武斷的,因為經文字身並沒有那麼明確。很可能有很多人都懷疑耶穌在安息日的行為,雖然並非所有人都像第六節中那樣強烈地做出反應。
這裡還要強調一點,耶穌的醫治能力顯然是被旁觀者認可的。他們並沒有質疑他是否“能夠”醫治,而是質疑他是否會在安息日使用他的醫治能力。《[8]》這一點對於理解這段經文的意義至關重要。請參閱“文學背景”部分以瞭解更多關於這個故事型別的相關資訊。
同樣,在**第三節**中,希臘語中使用了相當形象的短語,而這在翻譯中並不容易體現。也許現代英語翻譯中,NIV 翻譯得最好,說“站到眾人面前”。然而,西方人習慣於教堂的舞臺和觀眾席的佈局,所有人的眼睛都朝前,這很可能會導致誤解。希臘語中的短語是“έγειρε εις τὸ μέσον”,字面意思是“站起來到中間”。因此,馬可正在描繪這個行動發生在一個擠滿了人的會堂的正中間;耶穌呼喚這個人走到眾人面前,站在房間的中央,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這不是耶穌表演的一個奇蹟,而巧合的是,一些人正在觀看他。不,耶穌明確地呼喚他到中心,以便在“**第四節**”中面對他那些沉默的指責者。人們可以想象到一群沉默的人群,耶穌大膽地向他們提出了尖銳的問題:“在安息日,行善還是行惡,救人還是殺人,哪一樣是合法的呢?”(NIV)。但沒有人回應;人群看到這個對猶太安息日律法的大膽冒犯即將開始,他們便沉默了。
金口約翰在關於馬太福音的講道中評論了耶穌呼喚那個人到中心的舉動,並提出一個相關的觀點。當然,耶穌本可以從遠處醫治那個人——就像耶穌醫治百夫長的僕人一樣,《[9]》但耶穌呼喚那個人到房間的中央。這似乎具有意義;金口約翰認為耶穌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
他希望看到這種不幸的景象能夠軟化他們的心,讓他們看到這種苦難後,能變得不那麼刻薄,也許會因悲傷而改變自己的行為。但他們仍然麻木不仁,毫無感覺。《[10]》
這個即將發生的行動的冒犯性被故事的背景所放大:在一個會堂裡,在安息日,在法利賽人面前。耶穌在這個地方和時間做出醫治的行為,是對那些觀察他的人的勇敢而無恥的侮辱。
**第五節**指出,耶穌“怒目環視”周圍的人。這是一個馬可福音獨有的短語——其他平行經文都沒有說耶穌感受到了這種情緒。這裡表達憤怒的希臘語是“ὀργή”,強調憤怒是一種情緒。這個詞也經常用來指責那些看到不義行為而產生的義憤。《[11]》因此,耶穌環顧四周,看到那些心硬的人,他們被律法主義束縛得無法產生同情心。
這裡必須指出,馬可似乎特意肯定了耶穌的人性;他充滿了憤怒和悲傷,這兩種人類常見的感情,耶穌感受到了並做出了回應。請參閱下面的“接受”部分中的評論,瞭解關於耶穌在本節中的人性是如何被解釋的。
關於第四節和第五節,亞歷山大的阿塔納修斯指出,枯乾手的人和那些沉默的旁觀者之間似乎存在著對比:“在猶太人的會堂裡,有一個枯乾手的人。如果他的手是枯乾的,那麼站在他身邊的人的心靈也是枯乾的。《[12]》這是一個寶貴的見解。馬可在這個故事中的重點似乎是比較;故事中真正存在的癱瘓不是那個人,而是那些旁觀者。他們的心靈是堅硬而僵化的,無法真正地愛那個人,從而證明醫治的合理性。
胡克指出,**第六節**中有一個明顯的諷刺之處,那就是耶穌的行為之所以引起爭議,是因為他在安息日選擇“救人”,而就在此之後(也是在安息日),法利賽人選擇離開並計劃殺人。《[13]》馬可使用“ευθύς”一詞來表達這種緊迫性,這個詞的意思是“直接”。這可以被看作是完全的虛偽——這與福音書中對法利賽人的典型描繪相當一致。
馬可福音中關於這段經文的一個獨特之處,對於最初的讀者來說,是一個明顯而令人震驚的細節,那就是法利賽人與希律黨人密謀。法利賽人是該地區主要的猶太群體,他們傾向於民族主義,希望將國家主權歸還以色列。而希律黨人則效忠於希律,他是羅馬帝國的屬國國王,是該地區的當前佔領者。由於這些相互衝突的利益,這種合作是極其罕見的。《[14]》可以推測,馬可之所以要記錄這種奇怪的合作,是因為他試圖明確地表明,耶穌既對猶太安息日律法的普遍遵守構成威脅,也對社會秩序構成威脅。如果耶穌引起社會混亂,這將導致羅馬帝國加強對該地區的統治,從而限制希律黨人的統治自主權和自由。在這種情況下,這兩個通常反對的群體之間的合作將有利於雙方。這與馬可對耶穌的典型描繪是一致的:一個有爭議的人物,他在宣講天國、行神蹟以及他的交往中顛覆了社會。
含義
edit | edit source接受
edit | edit source本節中有一些重要的神學主題,需要對它們在整個歷史上的各種解釋進行一些評論。
耶穌的人性
edit | edit source在21世紀的神學語境中,人們很容易認為,人們一直相信的東西現在也一直被相信。教會最終確認耶穌基督的神性與人性的完美融合的迦克墩會議實際上是在5世紀才舉行的。今天,我們很容易將這一點視為理所當然,而不是理解需要經過很長時間,經歷許多爭論和“異端”的呼聲,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
馬可福音**第五節**指出,耶穌既憤怒又悲傷。這些情感特徵通常被描述為“人類”的——例如,機器人無法“感受”任何東西。這種對人類某些特徵的歸屬,在教會歷史上一直讓許多神學家難以理解和將其融入他們對基督論的理解。在宗教改革時期神學家約翰·加爾文對第五節的註釋中,他試圖在人類所經歷的憤怒和悲傷與耶穌所經歷的憤怒和悲傷之間劃清界限。加爾文認為,由於人類的墮落(基督是免受墮落的),人類的憤怒永遠不會完全脫離罪惡。他這樣說道:
......從這一點我們可以推斷出,基督並不免受人類情感的影響,也就是說,這些情感並非罪惡,只要沒有過度。由於我們本性的墮落,我們無法保持適度;即使我們的憤怒是出於正當理由,它也永遠不會完全脫離罪惡。基督的情況則不同;因為他不僅保持了其本性的原始純潔,而且他也是公義的完美榜樣。《[15]》
然而,這似乎是一個人為強加的劃分,因為這是在解讀文字時加入了不必要的解讀。我們沒有理由不將耶穌的憤怒和悲傷理解為人類常見的型別。這種評論所描繪的畫面是,耶穌的情緒並不像普通人類所感受的情緒那樣強烈(你在這裡有沒有感覺到與迦克墩會議的背離?);耶穌對那些心硬之人的憤怒並沒有達到其他任何人類的水平。但馬可似乎並沒有這樣描述——耶穌正在以上帝充滿愛意的憤怒注視著人群——這種憤怒並沒有被緩和;事實上——這些詞語並沒有暗示任何不同的憤怒方式。
聖奧古斯丁也評論了這段故事中所描繪的耶穌的人性。他像加爾文一樣,提到了罪惡和美德的概念——但他並沒有得出耶穌“溫和的憤怒”的相同結論。他指出,就怒氣而言,如果怒氣源於愛,它就不能被稱為罪惡,而應該被稱為美德。(然而,這裡隱含著,不源於愛的憤怒應該被認為是罪惡——加爾文很可能贊同這一點。)奧古斯丁不認同怒氣對耶穌來說是獨一無二的,
當然,那位道成肉身,擁有真正人身和靈魂的人,不會偽造他的人類感情。毫無疑問,福音書並沒有虛假地將情感歸於基督,當它談到他因律師們心眼昏蒙而感到悲傷和憤怒時。[16]
憤怒就是憤怒;如果基督是完全的人,就沒有任何區別。變化的是憤怒的源泉。對於耶穌來說,源泉是神聖的愛,在這其中沒有罪惡。
影響
[edit | edit source]耶穌作為激進的、反文化的形象
[edit | edit source]馬可福音所描繪的耶穌應該被認定為一個激進的、革命性的形象。馬可似乎有意地將耶穌展現為毫不掩飾地挑戰宗教現狀的人。馬可筆下的耶穌不是一個支援和維護文化價值觀和美德的人。相反,耶穌的行動是為了推進自己的議程,而這最終也是上帝的議程(在最近的教會文獻中被稱為Missio Dei,意為“上帝的使命”)——這與各種律法完全矛盾,因此也與那些旁觀的法利賽人相矛盾。
這讓我們想起了一些與當今基督教息息相關的事情。很多時候,我們心中的“耶穌”符合我們的文化。我們將耶穌解讀為完美的教會成員,不罵人,沒有紋身,並且心甘情願地屈服於宗教規範。但馬可告訴我們,事實並非如此。耶穌不是文化現狀;耶穌挑戰文化現狀。耶穌會同樣反對我們那些告訴我們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以及何時採取行動/不採取行動的宗教規則和條例。
事實上,這段經文並沒有被收錄到今天的正典中,因此我們可以知道法利賽人有多麼糟糕;它沒有被收錄到正典中,因此我們可以站在耶穌一邊,指著他們。不,這段經文很重要,因為它告誡我們不要成為法利賽人。當我們開始給自己設定規則和條例,最終扼殺了別人的生命時,耶穌會憤怒地看著我們,併為我們內心剛硬而悲傷。
安息日律法的真正意義
[edit | edit source]這段經文為理解基督教對安息日律法的解釋提供了重要的參考。崇拜和其他各種善事應該在安息日進行。拯救生命和幫助人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在這段經文中,耶穌似乎既肯定了安息日的重要性,又提升了安息日的重要性,但同時也對禁止某些活動的安息日規定提出了質疑。我們需要理解這個概念在教會中的意義。耶穌似乎在說,只要內心是為了崇拜而行動,更多的自由就越好。
第7-12節:耶穌與群眾互動
[edit | edit source]背景資訊
[edit | edit source]歷史背景
[edit | edit source]第八節提到了許多城鎮和地區。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胡克的說法,這份名單囊括了古巴勒斯坦所有的猶太人聚居區,甚至包括提爾和西頓等非猶太地區,儘管如此,這些地區也擁有大量的猶太人口。[17] 因此,應該注意的是,馬可列出這份名單的意圖是展示耶穌吸引的人群規模和地域的多樣性。
文學背景
[edit | edit source]這段經文似乎打破了從第1節到第6節正在構建的敘述流程。然而,這段經文不應被視為脫節或完全獨立的 (反對法國[18])。它很好地展現了與之前的對比。[19] 許多古典解經家 (如奧古斯丁[20]、加爾文[21] 和阿奎那[22] 等) 實際上將這段經文從第六節開始,使其涵蓋第6-12節。然而,這很可能是由於這些早期的解經家試圖將這段經文與馬太福音中的平行內容 (見下文) 相協調,在那裡,耶穌離開去海邊的原因明確地是因為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的陰謀。因為本文作者認為這種解釋性的舉動不受馬可福音文字的允許,因此這篇解經中的這段經文從第七節開始,認為第六節更適合放在之前部分的背景下。關於這一差異的更多內容將在下面的部分和分析部分進行討論。
在之前的部分,耶穌身處宗教精英之中,在宗教精英的背景下,並且受到宗教精英的陰謀。第五節總結了耶穌對那些自以為掌握了全部信仰的人的回應:憤怒和悲傷。第六節為本書後面發生的受難埋下了伏筆。
但是,從第七節開始,耶穌受到了這麼多人的歡迎,以至於他必須逃到湖裡的一艘船上,以避免被擠壓。這些人是普通人,是被第六節中提到的那些人所拒絕的人。他們似乎是耶穌事工的主要物件,也是他在他的比喻和佈道中明確向他們傳達資訊的人。
馬可 vs. 馬太
[edit | edit source]馬太福音似乎沒有像馬可福音那樣關注事件的經過,而是將重點放在了事件的意義上,被理解為預言的應驗。事實上,他用馬可福音中六節經文的內容總結了這兩節經文,然後引用了賽 42:1-4。但這與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的議程不同。馬太福音主要關注的是猶太觀眾能否認出耶穌是期待已久的彌賽亞。馬可福音的意圖是展示激進的、革命性的耶穌。
除了上面提到的內容外,這兩者之間還有一個主要的區別,那就是馬太福音做出的一個明顯的解釋性舉動,而馬可福音卻保持沉默。太 12:15 指出,耶穌離開“去海邊”的具體原因是,耶穌意識到了針對他的陰謀。馬可福音似乎沒有這樣解釋。也許這是因為馬可筆下的耶穌似乎有意地激怒了他們的“安息日敏感神經”,因此他們的陰謀並不令人意外,也不是什麼需要逃避的事情。相反,正如胡克所提議的那樣,馬可暗示“耶穌故意拋棄了猶太教的官方代表,以便專注於普通人”。[23] 這一提議似乎與兩部福音書之間的差異一致。馬可福音似乎更加關注對耶穌事工做出消極反應 (第1-6節) 和積極反應 (第7-12節) 的人群型別。
馬可 vs. 路加
[edit | edit source]路加福音不同於馬太福音,更接近馬可福音,因為它包含了更多的細節。然而,路加福音 6:17-19 將這段故事放在了耶穌呼召十二門徒之後。相比之下,馬可福音將這段事件放在了呼召十二門徒之前。最後,這種安排並不重要。然而,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之間最大的區別在於,在路加福音的記述中,人群不僅是為了得到醫治,也是為了傾聽。路加福音指出,人群是為了聽耶穌所說的話而來的。就這樣,路加福音開始了八福,這是馬可福音完全沒有的內容。路加福音的記述似乎描繪了人群比馬可福音中描繪的混亂人群更加平靜和虔誠。此外,路加福音中的人群十分溫順,以至於耶穌根本沒有提到讓一艘船做好準備,以便從人群中逃脫。
第七節開始於耶穌離開“海”。正如上面所提到的,馬太福音將耶穌離開的原因歸咎於留在那裡越來越危險。然而,馬可福音沒有包括這個事實。似乎耶穌並沒有逃離,而只是簡單地前往他事工的下一個地點。文字沒有給出任何關於逃離的指示,因此關於耶穌動機的推測充其量只是猜測。[24]
應該注意的是,這並不是特別指地中海(正如有些人可能會理解的那樣)。事實上,考慮到耶穌的事工主要發生在加利利地區,加利利海是一個更可能的地方。但文字對於這段經文發生的確切地點非常含糊。這裡用來表示“海”的希臘語是“θάλλασσα”,它可以指海或湖。[25] 因此,這個地點只受是否有足夠大的水體可以乘坐船隻逃離人群的限制。這可能是許多地方中的任何一個。正如“文學背景”部分所提到的,提到有大量人群跟隨他,與第二節會堂裡沉默的旁觀者形成了對比。
第八節中值得注意的是,巴勒斯坦地區中唯一被遺漏的地區是撒瑪利亞和十城。有人認為,這種遺漏的原因可能是這些地區主要是外邦人,而猶太人如果認真對待自己的民族身份,通常不會進入這些地區。[26][27] 儘管如此,在這個小細節中也找不到什麼神學價值;這對馬可福音的原始讀者來說不會顯得不尋常。
第九節似乎清楚地表明人群是多麼龐大和強大。他們擠壓他,以至於耶穌不得不坐船離開湖面。許多現代譯本都說耶穌只是被人群擠得太多了。雖然這仍然是希臘語的準確翻譯,但它仍然可以被理解為讓耶穌顯得厭煩,想要更多空間。這是一種錯誤的理解。其他譯本則說“擠”或“壓迫”。這些也給這個詞帶來了重要的細微差別。這裡使用的希臘語是“θλίβω”,它可以指“擠壓”、“人群”和“壓迫”,正如剛才提到的,但它也可以指更多。它也經常在文學作品中以比喻的方式用來指“壓迫”和“折磨”[28],並帶有被外部力量和壓力困擾和困擾的含義。[29] 因此,馬可福音所描繪的景象是,人群都擠向耶穌,以至於對他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脅。由於每個人都想得到他的手(下一節對此有更多論述),耶穌有被踩傷甚至可能死亡的危險。
第九節中提到的這群擠壓的人群在第十節中得到了進一步的描述,馬可福音說,人群中擠得最厲害的是那些病人,他們想觸控耶穌以求得醫治。這段經文中的醫治活動既不是由耶穌發起的,也不像是耶穌的願望。相反,人們甚至沒有關注耶穌是誰,或者耶穌說了些什麼;人群,尤其是病人,已經把他物化了,認為他不過是用來治癒他們的“藥丸”。在這種情況下,耶穌不再能夠愛心地侍奉和醫治人們,同時教導他們關於天國的訊息。相反,他的能力被當作一種可以利用和使用的神奇力量。[30]
第十一節指出,每當汙鬼看到耶穌,它們就跪下,喊叫說他是神的兒子。這應該被理解為人們被汙鬼附身。[31] 這種跪下並喊叫的行為最好理解為宣告耶穌對他們的權威,一種服從的證明。羅伯特·H·斯坦指出,在馬可福音中,惡魔經常充當馬可基督論的權威發言人。[32] 如果是這樣,那麼馬可福音將這一方面的故事以這種方式包括在內,也許是為了顯示病人和被附身者之間的對比。病人向前推擠,想要利用耶穌,而不敬畏他是誰,或者他說了些什麼,而被附身者則看似被迫地敬畏地跪下,因為他們知道耶穌的真實身份。
耶穌不允許汙鬼公開宣稱他的真實身份。在第十二節中,耶穌命令他們不要宣揚他的身份。斯坦提出了一個可能的解釋:在一個耶穌被眾多猶太人包圍,一個非常龐大的群體,代表整個猶太巴勒斯坦,這是一個完美的政治集會的時機,耶穌可以宣稱自己是期待已久的彌賽亞。這有可能引發混亂,影響所有主要地區的人群。最終,這將不得不由羅馬軍隊鎮壓,並有可能導致基督因群眾的混亂而死亡——這與馬可福音中講述的故事完全不同。耶穌並沒有來成為政治之王(因此耶穌與彼拉多的談話)。透過喊出“彌賽亞!”來煽動群眾,只會讓人們產生對彌賽亞是誰的誤解。因此,耶穌命令汙鬼保持沉默。[33]
這段經文中最具神學意義的部分之一是第十一節中被附身者的呼喊。在托馬斯·阿奎那的《金鍊》中,他指出這種呼喊與亞流派關於基督非神性的說法相矛盾。
...但被附身者,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們體內的惡魔,由於對神的恐懼,他們被迫不僅要跪拜他,還要讚美他的威嚴。因此,經文繼續說:“他們喊叫說,你是神的兒子。” 我們必須對亞流派人的盲目感到驚訝,他們在目睹了他復活後的榮耀之後,卻否認了神的兒子,而惡魔卻承認他是神的兒子,儘管他仍然穿著人的肉體。[34]
這是一個關於這段經文的值得注意的評論。正如上面引述的那樣,斯坦認為,在馬可福音中,被附身的人是馬可基督論的發言人。如果這是正確的,那麼馬可福音指出,耶穌,作為神的兒子,值得敬拜——甚至值得天使(雖然墮落)的敬拜。
值得注意的是,對同一論點的另一種有趣的解釋。這是 G.A. 查德克在他的馬可福音評註中提出的觀點。查德克指出,汙鬼宣告耶穌神性的原因是:
因為汙鬼知道他神秘的個性,他們注意到這是一個秘密,而且不是他教導的一部分,因為他的門徒還不能承受。幾個月後,血肉之軀還沒有向彼得顯明。因此,惡魔惡意地急忙宣稱他是神的兒子,耶穌不得不嚴厲地命令他們不要讓他為人所知。[35]
換句話說,查德威克認為宣告耶穌的神性並非強制性的,而是一種策略,旨在分散耶穌的門徒,使他們在他的事工尚未達到可以在他最親近的門徒中討論的程度之前就分散開來。這種解釋似乎非常推測性,並且似乎沒有得到文字的支援,也沒有多少神學或歷史背景來支援它——事實上,約翰福音中的耶穌從他的事工開始就公開地做出這樣的宣稱,並沒有造成任何嚴重的損害,除了篩選出忠誠的門徒和那些沒有委身於基督的人(例如約翰福音 6:60-69)。
在 **第 9-10 節** 中,人群湧向耶穌,甚至將他擠壓得喘不過氣來。正如分析中提到的,人群並非為了耶穌的教導而來。他們似乎也沒有因為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而來(正如被鬼附身的人立即意識到的)。相反,他們來觀看那個“行神蹟的人”,他僅僅透過觸控就能解決他們的問題。他們就是為了這些神蹟而衝向耶穌的。他們將耶穌視為一種“藥丸”,他們可以透過它得到醫治。這清楚地反映了現代生活和現代教會的情況。
很多時候,基督徒以一種“故障修復”的心態來對待他們的信仰。他們認為自己有些東西壞了,或者他們認為自己有需要(在教會增長/營銷理論中,這被稱為“感受的需要”),所以他們轉向耶穌,希望他可以修復他們的破損或滿足他們的需要。有時,這可能表現為謙卑地轉向基督並順服他,以便他可以醫治這些傷口並滿足這些需要。不幸的是,更常見的情況是,人們轉向耶穌只是為了讓事情得到修復。他們沒有委身於生活和服侍,也沒有跟隨他。他們肯定沒有理解耶穌是真正的上帝的兒子(因為這在生活中有著明確的含義)——耶穌只是一個醫治者,人們只有在他們感到需要的時候才會去找他。當他們不覺得需要任何東西時……耶穌就沒有意義。耶穌變成了一個物體。
也許讀者已經聽說過這樣一句話:“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耶穌形狀的空洞,需要填補。”這句話背後的神學,雖然非常善意,卻反映了第 9-10 節中人群的心態。這句話將耶穌變成了一個消費品。我們有一個空洞,需要填補。所以我們衝向耶穌,以便我們可以從他那裡得到醫治,只要觸碰他就可以。一旦我們獲得了足夠的神蹟和醫治,我們會在耶穌身邊停留多久呢?
耶穌對人們對他和他的能力所持有的消費心態的回應是退卻。如果我們像對待“修復”工具一樣對待基督,希望他滿足我們所有需要,基督會登上船,遠離我們,因為他不是為了這個而來的。這不是基督呼召我們建立的關係。相反,他呼召我們跟隨他。在跟隨他的過程中,醫治是賜予的,而不是索取的(這是恩典,不要忘記:不配得的愛)。在跟隨他的過程中,耶穌接受我們所有的奉獻和順服。最重要的是,在跟隨他的過程中,耶穌作為我們的主,是上帝的兒子,而不是我們可以隨意使用的消費品;相反,我們允許自己服從耶穌,讓他按照自己的意願使用我們。
在本節中,馬可繼續描述人們如何與耶穌建立關係。在描述了法利賽人如何輕視耶穌(第 1-6 節)以及人群如何尋求他(第 7-12 節)之後,馬可繼續建立起那些是他的真正家人和內部圈子(本段)與那些不是(在第 31-35 節中描述)之間的對比。正如弗朗斯指出的,馬可使用了“插入”的敘事技巧,透過這種技巧,較小的故事被插入到較大的故事中,將故事部分分隔開來以保持注意力。[36] 這種技巧使馬可能夠進行看起來像是離題的敘述,但這些敘述有助於讀者對故事的整體理解,然後回到未來的部分。因此,耶穌在本段中呼召他的門徒,然後(在本章的後面)描述了這如何影響誰是他的真正家人。
馬太福音中與本段相似的段落是第 10:1-8 節。這裡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差異。第一個差異是耶穌呼召的人數。馬可記錄了耶穌呼召“他所想要的人”——這相當含糊。這可能包括各種婦女和其他年輕的門徒,或者這可能確實只指的是十二使徒。無論如何,馬可似乎沒有在表明確切數字方面優先考慮,而馬太福音記錄了耶穌專門呼召十二使徒。這應該與路加福音的解釋進行比較,路加福音的解釋則處於相反的一端(見下文)。在任命十二使徒時,馬可指出,他也呼召十二使徒為“使徒”,這個詞在馬太福音或路加福音中都沒有出現。這將在分析中詳細說明。
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之間另一個主要差異是耶穌任命十二使徒的原因。馬可說,他們被任命為
- 與他同在
- 被差遣出去宣講資訊
- 有權柄趕鬼
然而,馬太福音在描述中更具體;十二使徒被任命為
- 去到以色列家的迷失的羊
- 宣講福音,“天國近了”。
- 醫治病人
- 叫死人復活
- 潔淨長大麻瘋的
- 趕鬼
雖然馬太福音的列表更長,但最終它可以分為三個類別:宣講、趕鬼和醫治(叫死人復活可以歸入這一類別)。在這之中,只有最後一種在馬可福音的列表中沒有。事實上,文士們注意到了這一點,因此在後來的一些手稿中,在 **第十五節** 中“權柄”之後添加了“和醫治病人”。[37] 這似乎是與馬太福音協調的明顯嘗試,因此在現代翻譯中沒有包含。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之間列表的另一個差異是,馬可福音中的耶穌任命十二使徒還“與他同在”。這將在分析中進一步描述。
在門徒的名單中,有兩個相關差異。第一個差異是馬可福音指出雅各和約翰的暱稱是“雷子”,意思是“雷神的兒子”。這是聖經中唯一提到他們這個名字的地方,沒有任何真正的理由。
馬可福音的段落結束在門徒的名單上,而馬太福音的門徒名單是為了引出耶穌派遣十二使徒去執行他所託付他們的任務的冗長描述。然而,馬可福音將故事的這一部分放在第 6:7-12 節,因此在這裡不再討論。
路加福音的對應部分比較零散,因為耶穌在第 6:12-16 節中任命了十二使徒,但在第 9:1-2 節之前並沒有給出任何關於他們被任命的具體原因。第一個要指出的是,在路加福音的記述中,耶穌在呼召他的門徒之前,在山上祈禱了一整夜。馬可福音只是記錄了耶穌上了山,然後立即呼召了他的門徒。然而,對此不應過於重視,因為除了,也許,在禱告中父神啟示了誰會成為十二使徒之外,這個細節幾乎沒有解釋學的意義——但這充其量只是猜測。
與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最有可能)相反,路加福音記載了耶穌呼召了一群比他所選擇的人數更多的人。然而,這個事實幾乎沒有解釋學的意義。
路加福音和馬可福音的門徒名單之間有兩個主要差異(除了上面提到的“雷子”一詞)。首先,路加福音列出了“雅各的兒子猶大”,這個名字在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的名單中都沒有出現,這兩部福音書都列出了“達太”這個名字。傳統上,人們認為它們是同一個人的不同名字,但不能確定。胡克認為,這種分歧(以及在聖經或傳統中其他任何地方都沒有提及這兩個名字)表明他/他們一定沒有在早期教會中發揮重要作用。 [38]
第二個差異是第二個西門的姓氏。路加福音提到他是“西門·熱心黨人”,而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都在這個名單中稱他為“西門·迦南人”。它們的含義將在分析中進一步探討。
如上所述,路加福音的對應部分比較零散。路加福音沒有像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那樣將故事整合在一起。在路加福音 9 章,也就是三章之後,耶穌呼召十二使徒到他身邊,並且
- 給了他們權柄,可以勝過鬼魔
- 給了他們權柄,可以醫治疾病
- 差遣他們去宣講上帝的國
- 差遣他們去醫治
這與馬太福音的名單類似,因為其中包含了相同的行動基本類別:宣講、趕鬼和醫治。同樣,馬可福音缺少行動中的醫治部分。根據弗朗斯的說法,馬可福音中沒有提到醫治的權柄並非出於神學上的陳述(事實上,他們在馬可福音 6:12-13 節中負責醫治),而是一種“概要報道”。[39] 此外,與馬太福音一樣,路加福音也沒有提到門徒被任命為“與他同在”。那是一個獨特的馬可福音中的詞語,將在分析中探討。
在列出路加福音 9:1-2 中門徒的權柄和任務後,路加以與馬太福音 10 章相同的方式繼續敘述。馬可在這裡暫時停頓,並將行動轉移到別處,在第 6 章記錄了實際的差遣。
分析
[edit | edit source]第十三節以耶穌上山開始。除了馬可慣用的 “καί” (意為“和”) 以外,前一節與這一節之間沒有明顯的過渡,而“καί” 開頭大多數馬可福音的段落或篇章。耶穌上山頂,召集了他想要的人。山頂在聖經中通常指的是神聖活動和啟示的地方。因此,一些學者認為,這種環境意義重大,與其他重要的啟示事件類似,例如以色列民族的創立(出埃及記 19-20)。確實,有人認為耶穌正在透過選擇十二門徒來重建以色列。[40] 然而,話雖如此,似乎這段經文中的山頂環境只是巧合地具有意義。與胡克不同,施泰因認為(不像馬太),馬可沒有“山頂神學”,即不會發生特殊的啟示事件。在馬可福音中,總共十一次提到山,只有一次(9:2)似乎具有啟示意義。 [41]
在第十四節中,耶穌選擇了他的十二門徒。這個數字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它代表了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然而,除此之外,學者們一直爭論著這個數字的確切神學意義。也許最合理的解釋是,選擇十二門徒象徵著以色列末世的復興。在那時,只有兩個半支派中的十二個支派完好無損,因此,這種復興將直接指向耶穌作為舊約預言中彌賽亞的實現。 [42] 此外,從實際的角度來看,門徒的數量也有一些實際的功能。十三個人是一個便於旅行的小組,並且可以全部乘坐一艘漁船。 [43]
學者們不確定“他所命名的使徒”這一短語是否最初出現在馬可福音的文字中。它並不存在於所有手稿中,但在幾個重要的見證中都有。一些人透過指出“使徒”一詞在 6:13 中的另一次出現來論證它的真實性。 [44] 然而,這不是一個令人信服的論點。這很可能是一次後來的嘗試,目的是將這一段與路加福音的文字(路加福音更頻繁地使用這個詞來指代十二門徒)相協調。 [45] “使徒”一詞在馬可福音中只出現過兩次,因此不是他用來指代十二門徒的典型詞語。這一事實進一步證明了它很可能是假的。
然而,無論它的真實性如何,"使徒"一詞的存在都不會引起任何神學問題。在希臘語中,這個詞是 “απόσταλος”,意思僅僅是“信使”、“代表”或“使節”。[46] 它來自 “αποστέλλω”,意思是“派出去,或派遣”。[47] 因此,最簡單的解釋是,“使徒”的意思是“被派去的人”。“Αποστέλλω”,在文字中說他們被委派出去宣告資訊時,只用了幾個詞。因此,無論有爭議的短語是否真實,這並不重要,因為耶穌代表自己派遣了十二門徒,因此他們僅僅透過被任命就成為了使徒。 [48]
第十四節的後半部分,延續到第十五節,給出了耶穌任命十二門徒的任務。乍一看英語翻譯,似乎耶穌給出了三個任務。
- 與他在一起
- 被派出去宣告資訊
- 有權柄趕鬼
然而,希臘語似乎與這種解釋不一致。相反,結構很可能指向十二門徒的兩個主要角色。按字面意思翻譯,希臘語讀作:
…他任命了十二個人…
- 為了(Gk. "ίνα")他們可能(Gk. is in subjunctive)與他在一起,並且
- 為了(Gk. "ίνα")他們可能被派出去(Gk. is in subjunctive)
- 宣講(Gk. is in the infinitive),並且
- 擁有(Gk. is in the infinitive)趕鬼的權柄。
從語法上分析,這裡的動詞的語氣和時態描繪了這一節每一部分的語法功能(無論如何,這都是希臘語的典型特徵)。兩個虛擬目的從句(以 “ίνα” 開頭)是使徒的主要任務,起著耶穌任命十二門徒的雙重原因的作用。第二個目的從句進一步分解成兩個部分,可以透過 “可能被派出去” 的兩個不定式賓語來看到。
理解這種結構的原因很重要,因為耶穌在這段經文中對宣講和趕鬼給予了同等的重視。趕鬼(就像現代西方科學可能假設的那樣)不是耶穌在給出“高尚”的前兩個角色時,有些猶豫地提出的第三等任務。趕鬼對於十二門徒來說是一項主要任務,與與耶穌在一起和宣講一樣重要。
耶穌任命十二門徒的第一個任務是“讓他們與他在一起”。這不能理解為耶穌想要陪伴,所以他選擇了這些人陪伴他。 [49] 與耶穌在一起是教會形成和他們性格形成的重要組成部分。耶穌任命他們與他在一起,因為沒有其他方式可以過門徒的生活。此外,他們與他在一起使他們能夠出去,這是第二個任務。但是,一旦他們出去,他們就不再與他分離了。不,他們仍然服侍他,因此,當他們的任務完成時,他們應該回到他身邊。關於當代應用,請參閱“影響”部分。
作為十二門徒之一的第二個任務是被派出去宣講,並有趕鬼的權柄。NRSV 翻譯,以及其他一些翻譯,給出了動詞 “宣講” 的賓語,並將其翻譯為“宣講資訊”。但是,希臘語沒有賓語,作者假設讀者會知道宣講的總體內容(好訊息)。 [50] 這與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敘述形成了對比,它們澄清了宣講的內容。
希臘語中的 “authority” 一詞是 “εξουσία”,它帶有 “控制”、“權利”、“權力”、“能力” 和 “領域” 的含義。這是用來描述凱撒或希律權利的同一種詞。 [51] 這是非常重要的。耶穌不是要匯入一些魔法能力,或者給出一個“驅鬼噴霧劑”,而是要給予更多的東西。透過與基督的聯絡,十二門徒被提升到了精神領域的某個位置,在那裡他們比惡魔更有權力。不潔的靈是他們的臣民,在其統治之下,他們應該像現代的房主服從驅逐令一樣,服從十二門徒的驅鬼。
從神學角度來看,耶穌賦予趕鬼的權柄是深刻的。從基督論的角度來看,這說明了基督的神性。正如經典解經家馬修·亨利指出的那樣:
這表明基督行這些神蹟的權柄是原始的權柄;他並非以僕人的身份擁有這權柄,而是以神的兒子的身份在自己的家中擁有這權柄,因為他能將其賦予他人,並將這權柄賜予他們:他們在律法中有一條規則,Deputatus non potest deputare——被授權者自己不能授權他人;但我們的主耶穌有他自己的生命,並且有無限的聖靈;因為他甚至可以將這權柄賜給世界上微弱愚蠢的事物。[52]
換句話說,為了使基督能夠賦予十二門徒在精神領域作為神的僕人的權柄,他自己不能是僕人,而必須是“真神”。弗朗斯還指出,由於這種能力不是來自十二門徒本身,而是來自基督。因此,他們的能力無法與他的能力相比——因此,他們的成功率並非自動的(見 9:14-29 中他們沒有成功進行驅鬼的例子)。 [53]
含義
[edit | edit source]接受
[edit | edit source]耶穌在第14-15節任命了十二個人,為他們設定了兩個基本任務:與他同在,並奉差遣出去。雖然這聽起來似乎矛盾,但它絕不是故意如此。這對基督徒來說也設定了一個重要的模式。真正的跟隨(即信心的生活)不可能完全在任何一個領域中過完。然而,今天有許多人選擇這樣做。
有些人選擇只與基督同在。這種行為方式的常用“口頭禪”是“與基督的個人關係”。完全是“個人關係”的信仰,關注於教會的奉獻和個人的虔誠。也許嚴格的祈禱和其他靈脩也是這種行為的一部分。這種跟隨的唯一目標是始終與基督同在,始終專注於他。雖然這個描述可以被解釋為僅僅指修道院,但事實並非如此。事實上,也許現代西方基督徒更應該被指責為這種行為。始終只與基督同在的跟隨,並非基督所尋求的。它會變得功能失調和以自我為中心(因為任何事物——或任何人——都會分散人們對上帝的專注,都被視為需要消除的障礙)。
然而,有一個“硬幣的另一面”。有些人認為他們的信仰始終與外出做事有關。這種信仰的“口頭禪”可能是“社會正義”或“公眾事工”(雖然它們非常不同,但如果缺乏硬幣的另一面,它們都會導致功能失調)。在這個信仰領域,行動就是一切。個人擁護他們對使命的某種理解,並在社會中努力實現它。雖然社會行動和公眾事工本身並不壞(事實上,它們是跟隨的50%),但它們很容易被誤導,因為驅動力可能會扭曲。此外,內心的虔誠和靈性塑造被忽視,因此,跟隨者的品格保持不變。
耶穌所渴望的跟隨,既與他同在,也奉差遣出去。為了成為真正的跟隨者,一個人不能忽視耶穌任命的任何一面。在適當的平衡中,跟隨會變得充滿活力。它會成長,擁有目的和重點。因此,教會應該追求這種跟隨,既垂直專注(朝向上帝),也水平專注(朝向世界其他地方)。
- ↑ Hooker, Morina D.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 Black's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Third Printing. (London: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99), 106.
- ↑ Keener, Craig S. The IVP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1993), Mark 3:2. Accordance Bible Software. OakTree Software Inc. Version 8.1.3, Dec. 2008.
- ↑ Hooker, 106.
- ↑ Danker, Frederick William, et al.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Third Edition.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0), 684. Accordance Bible Software. OakTree Software Inc. Version 8.1.3, Dec. 2008.
- ↑ Budd, Philip J. “ξηραίνω.“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Colin Brown,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86). Accordance Bible Software. OakTree Software Inc. Version 8.1.3, Dec. 2008.
- ↑ Danker, 684.
- ↑ Hooker, 107.
- ↑ Hooker, 107
- ↑ Mt 8:5-13, Lk 7:2-9
- ↑ Qtd. in Oden, Thomas C. Ed. Mark. Ancient Christian Commentary on Scripture.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1998), 38.
- ↑ Danker, 720.
- ↑ Qtd. in Oden, 37.
- ↑ Hooker, 108.
- ↑ Keener, Mark 12:13.
- ↑ Calvin, John. Commentary on A Harmony of the Evangelists: Matthew, Mark, and Luke. William Pringle, Trans. (Public Domain), Mark 3:5. Accordance Bible Software. OakTree Software Inc. Version 8.1.3, Dec. 2008.
- ↑ Qtd. in Oden, 38.
- ↑ Hooker, 109-110.
- ↑ France, R.T. 馬可福音. 新國際希臘語新約註釋. I. Howard Marshal 和 Donald A. Hagner 編. (大急流城: William B. Eerdmans 出版公司, 2002), 152.
- ↑ 胡克, 110.
- ↑ 奧古斯丁, 奧雷利烏斯. 福音和諧. 尼西亞和後尼西亞教父精選文庫: 第一輯. 第六卷. Philip Schaff 編. (公有領域, 1888), 第二卷, 第 36 章. Accordance 聖經軟體. OakTree 軟體公司. 8.2.1 版, 2009 年 3 月.
- ↑ 加爾文, 馬可福音 3:6-12
- ↑ 阿奎那, 托馬斯. "馬可福音 3:6-12." 金鍊. John Dobbee Dalgairns 翻譯. (公有領域, 1842), 第二卷, 57-58. Accordance 聖經軟體. OakTree 軟體公司. 8.2.1 版, 2009 年 3 月.
- ↑ 胡克, 109
- ↑ 法國, 153
- ↑ 丹克爾, 442
- ↑ 胡克, 110.
- ↑ 斯坦, 羅伯特·H. 馬可福音. 貝克新約註釋. 羅伯特·W·亞伯拉罕和羅伯特·H·斯坦編. (大急流城: 貝克學術出版社, 2008), 162.
- ↑ 丹克爾, 457.
- ↑ 希珀斯, 賴內爾. "Θλίβω." 新國際新約神學詞典. 科林·布朗編. (大急流城: 贊德文出版社, 1986). Accordance 聖經軟體. OakTree 軟體公司. 8.1.3 版, 2008 年 12 月.
- ↑ 胡克, 110.
- ↑ 胡克, 110.
- ↑ 斯坦, 164.
- ↑ 斯坦, 165.
- ↑ 阿奎那, 第二卷, 58.
- ↑ 查德威克, G.A. "十二門徒的選擇." 飢餓靈魂的強壯食物: 馬可福音. 解經聖經. R. 羅伯遜·尼科爾編. (公有領域, 1896). Accordance 聖經軟體. OakTree 軟體公司. 8.2.1 版, 2009 年 3 月.
- ↑ 法國, 156.
- ↑ 法國, 160.
- ↑ 胡克, 112.
- ↑ 法國, 160.
- ↑ 胡克, 111.
- ↑ 斯坦, 168.
- ↑ 斯坦, 169.
- ↑ 法國, 159.
- ↑ 斯坦, 170.
- ↑ 法國, 157.
- ↑ 丹克爾, 122.
- ↑ 同上, 120.
- ↑ 法國, 160.
- ↑ 斯坦, 170.
- ↑ 斯坦, 170
- ↑ 丹克爾, 352-353.
- ↑ 亨利, 馬修. "使徒的呼召." 馬可福音的解釋及實用觀察. 整本聖經註釋 (未刪節版). 第五卷. (公有領域, 1721), 馬可福音 3:13-21. Accordance 聖經軟體. OakTree 軟體公司. 8.2.2 版, 2009 年 3 月.
- ↑ 法國,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