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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分法/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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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共軛點。

  • 122 微分方程 的二階變分。
  • 123,124 方程 的解。從一階變分推導的二階變分。
  • 125 解中的常數變分。
  • 126 微分方程 的解
  • 127 這些解彼此獨立。
  • 128 函式 共軛點
  • 129 共軛點在曲線上的相對位置。
  • 130 比例 的圖形表示。
  • 131 總結。
  • 132 曲線 的交點。
  • 133 當兩個共軛點是積分限時,以及當一對共軛點位於這些限之間時的二階變分。

第 122 條.
前一章給出的條件不足以證明最大值或最小值的存在。假設 在區間 內既不為零也不為無窮大,假設可以找到兩個函式 ,它們滿足上一章的微分方程 13),因此,

的通解。 那麼,即使在積分限內可以證明 不是無窮大,仍然可能發生,無論常數 如何選擇,函式 消失,因此將 方程轉換為 方程是不可取的;因此,關於最大值或最小值的出現無法確定。 因此,我們再次必須更仔細地研究由方程 定義的函式 ,以便我們能夠確定在什麼條件下該函式在區間 內不會消失。

可以看到,如果對於 我們寫出

[參見第 118 條,等式 11],

因此

中方程的解。

那麼,上一章的積分 10) 可以寫成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如果 ,或如果 ,則第二變分不含積分符號;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對曲線進行任何變形(正規 [第 113 條,公式 5]),使得位移與微分方程 的任何積分的取值成正比,則第二變分不含積分符號。

同樣,如果我們對曲線族 中的任何一條曲線進行變形,使其變為該族中的相鄰曲線,我們得到一個同樣不含積分符號的表示式。因為(參見第 79 條和第 81 條),如果我們寫 ,我們有

,

因此,

.

因此,如果 ,我們這裡也有

.

可以證明曲線 是曲線族 中的一條。曲線族 中的曲線由(第 90 條)給出:

,

其中 是任意常數。當對 我們寫成 時,函式 變為:

因此,當 取非常小時,可以得出:

的解,因為它同時是 的解。

現在,我們總是可以選擇正常的位移 ,這將使我們從曲線 移到相鄰曲線 。由此看來,微分方程 之間存在某種關係。

第 123 條.
在這方面,雅可比(Crelle's Journal,bd. 17,p. 68)的一個發現非常有用。他證明了,隨著微分方程 的積分,微分方程 也得到了積分。然後,我們就能推匯出 的一般表示式,並能完全確定 是否成立以及何時成立。接下來,我們將推匯出方程 的一般解,前提是微分方程 存在一般解。我們以以下形式推匯出第一變分

.

我們可以在這個表示式中只讓 發生變化,然後只讓 發生變化,然後將結果加起來,從而形成第二變分。

由此可知

. (i)

由於微分方程 應該滿足,我們有

. (a)

我們有 (第 76 條)

, ,

以及

, .

當在 的表示式中進行以下替換

,

我們有

;

並且由於

,
,

可以得出

,

類似地

.

第 124 條.
當從最後兩個表示式中消除 時,我們有

.

另一方面,可以看出

,

該表示式根據上一章的 2)、3)和 4),可以寫成以下形式:

;

如果我們考慮到上一章的 3)、4)、6)和 7),我們可以將上述結果寫成以下形式

.

類似地,我們有

.

當將這些值代入時,我們有

.

因此,從 (a) 我們得到

.

透過之前的方法,我們發現二階變分為 [參見上一章公式 8)]

.

這兩個表示式在常數項上應該一致。積分的差為

;

但由於

,

可以看出

.

公式 (b) 為

.

當我們將此與前一章的 進行比較時,<maht>u</math> 的微分方程,即

,

可以看出,一旦我們找到一個量 ,使得 ,我們就會得到一個對應於 微分方程的積分。

第 125 條.
的總變化量為

,

其中 如前一節所述,其值為

.

假設方程 是可積的,令

是滿足它的廣義表示式,其中是積分的任意常數。如果我們假設,在任意固定值後,增加了兩個任意小的量;也就是說,函式

,

也是的解。

第 126 條.
現在選擇曲線的變化(第 III 條)以滿足

;

並且,無論的值為何,我們都可以透過以下關係式確定等等,

.

對於的所有值,微分方程都滿足;因此,當將剛才寫出的等等的值代入上述中時,該方程的右邊必須恆等為零,因此也必須為零。因此,相應的法向位移曲線族中的一個曲線變換到該曲線族的另一個曲線。

由於 是完全任意的, 的係數必須在 的展開式中都消失。由於 (iii) 變為

.

將此 的值代入方程 中,我們得到

.

透過分別將 的係數分別設為零,我們得到兩個方程

其中,為了簡潔,我們寫成

.

可以立即看出 是微分方程的解

.

因此,可以看出,對 的微分方程的一般解,可以透過對微分方程 的積分進行簡單的微分得到。

第 127 條.
接下來我們要證明這兩個解 是相互獨立的。為了使證明過程儘可能簡單,我們用 來表示任意量

那麼表示式 等變為

.

如果 是線性相關的,那麼我們必須有

,

由此立即得到

,

其中撇號表示對 的微分;或者說,

.

另一方面, 是微分方程的完全解,該方程由 推匯出,當 代替;也就是說,

;

但這裡 是兩個任意獨立常數,因此 相對於 是相互獨立的,因此行列式

不等於零。因此, 是相互獨立的,因為相反的假設與剛剛建立的結果相矛盾。因此,微分方程 的通解形式為

,

其中 是任意常數。

第 128 條.
遵循魏爾斯特拉斯的方法,我們剛剛證明了雅可比的斷言;因為,只要我們有了 的完全積分,很容易表達微分方程 的完全解。

常數 可以這樣確定,使 在一個確定的位置 上消失,該位置可能位於曲線上的某個點,在我們到達 之前。這可以透過寫下以下內容來實現

.

方程 的解變為

.

可能會發現 對於 的其他值都為零;但也可能存在 以外的點,使得 變為零。如果 是緊接 之後的 的第一個零點,則 被稱為 的 *共軛點*。

由於 是任意選擇的,我們可以將曲線上的每個點與其共軛點相關聯。根據這一前提,我們得到以下定理,同樣歸功於雅可比:

如果在區間 內不存在兩個互為共軛點的點,那麼就可以找到一個滿足微分方程 且在區間 內始終不為零的 u。

第 129 條.
設點 是函式的零點

,

假設 的共軛點,那麼 在區間 內不會再次為零。考慮點 附近的點 ,其中 ,那麼與 共軛的點只能位於 的另一側。下面將證明這一點。

如果 u = Θ(t,t') 是以下方程的解

,

那麼

也是同一個方程的解;也就是說,它是以下方程的解:

,

由於 之間的差異僅在於任意常數 的選擇不同。

如果 被選擇足夠小,那麼 不同於零,因此

從上面兩個方程中消去 ,我們得到

.

現在寫下

,

上式變為

,

對上式積分得

.

在該表示式中,常數 不能為零,因為在那種情況下,

,

.

然而,由於 時為零,因此從上面可以得出 ,這與假設相矛盾,因此 不能為零。

此外,假設 在區間 內不改變符號或不為零。如果 在段 內不從正變為負或反之亦然,那麼一般來說,無法得出進一步的結論,並且需要針對每種特定情況進行專門研究。

然而,在第一種情況下, 有一個有限值,並且式 7) 除以 之後變為

,

該表示式在積分後得到

.

由於函式 之間不為零,從最後一個表示式可以得出, 之間的限制內不會為零。因此,如果存在一個與 共軛的點,它不可能位於 之前。 因此,如果我們選擇一個在 之前,並且儘可能靠近它的點 ,那麼 當然不會在間隔 內為零。

如果 是一個位於 之前的點,如果我們確定與 共軛的點 ,並選擇一個點 位於 之前,並且儘可能接近它,那麼從前面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區間 內(不含邊界),沒有相互共軛的點。然後,如上所述,我們可以找到一個函式 ,它滿足微分方程 ,並且在邊界或區間 內均不為零。因此,第 117 條的變換是允許的,而 的符號僅取決於 的符號。

第 130 條.
我們可以更仔細地研究第 120 條的關係,其中

.

在所考慮的區間內(包括邊界),我們假設 不變為零或無窮大,因此保持相同的符號。此外,常數 始終具有相同的值,並且不為零,因為 是線性無關的。

因此, 無法在 為零時也為零;因為如果那樣 將會為零,這與我們的假設相矛盾。

由於形式

,

很明顯, 的符號與 相同。我們可以將該符號取為正,因為否則由於表示式

我們會得到 是 *正* 的。因此,我們可以假設已經對 進行了索引,使得 始終隨著 t 的增大而增大。

比率 等於 0 時將變得無窮大(參見第 120 條)。由於該商始終隨著 的增大而增大,因此相應的曲線的軌跡必須穿過 ,然後再次(如果它確實返回)從 返回。使該商具有相同值的 的值可以稱為 *同餘*。

正如附圖所示,很明顯,這些值與兩個 值等距,例如 ,它們使 。橫座標是 的值,縱座標是對應比率 的值。

第 131 條.
總結:我們假設了在 在所考慮的曲線沿其為零的情況下,排除了這些情況。如果該函式在曲線的孤立點處為零,則將是我們所考慮情況的極限情況。如果它在該曲線的一段沿其為零,我們必須考慮三階變化,並且通常沒有最大值或最小值,除非此變化也消失,導致我們研究四階變化。我們將這些情況從目前的處理中排除,並假設 在我們的曲線沿其處處都有限(否則,二階變化的表示式,即“

,

將毫無意義)。

我們還在第 124 條中推導了 的變化形式

,

並將此與微分方程

(參見第 118 條)比較,

可以看出,如果微分方程 的積分 在任何 值處消失,則方程 的對應積分 在相同的 值處消失。

在第 126 條中,我們有

,

其中,位移 將我們從曲線 上的一點移動到曲線 上的一點。因此,法向位移 僅在曲線 相交的點處為零。

在這樣的點上,我們必須有

.

當選定曲線族 中的一條時,兩個相關的常數 是固定的。這些是在 中出現的常數。如果曲線還透過一個固定的點 ,則變數 被確定,因此函式 被明確確定,因此比率 從上述關係中明確已知。曲線 可能會有第二個交點。這個點是 的共軛點(參見第 128 條)。

第 132 條.
這些共軛點的幾何意義將在第十一章中更全面地討論。將第二變分寫成以下形式

,

我們看到,當 時,即。現在, 在曲線的兩個端點處都為零,因為在這些點上沒有變化,但是 僅當 共軛時才等於零。因此,除非兩條曲線\delta G = 0 在 處再次相交, 處不等於零,因此

.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 在區間 內始終為正,則積分 有可能存在最小值,而當 在該區間內始終為負時,則有可能存在最大值。

第 133 條.
接下來,令 共軛,因此在積分的兩個極限處我們都有。然後,我們可以在曲線的其他所有點上取 ,因此

.

在考察更高階的變化之前,我們不能對最大值或最小值做出任何判斷。[1]

接下來,假設一對共軛點位於 之間,並設這些點分別為 。我們可以對曲線進行位移,使得

,
並且
,

其中 是一個不確定的常數。數量 僅受以下條件約束:它必須在 為零,而 必須是微分方程 的解,並且在共軛點 為零。

第二變分採用以下形式

.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們看到(參見第 117 條)

,

因此,我們可以將 寫成以下形式

,

其中 是一個有限量。

積分

可以寫成

並且,根據第 118 條公式 ,該積分符號下的表示式為零,因此得出

.

此外,根據假設, 在區間 內保持相同的符號,並且在這些極限內或在這些極限處不為零,函式 在極限處不為零(第 130 和 152 條),並且在這些極限處符號相反,因為 始終保持相同的符號,在其中一個極限處離開值為零,並在另一個極限處接近它。因此, 在兩點 是有限的,並且符號相反,只需要 被選擇為有限的,並且具有相同的符號,這樣 不為零。因此,透過適當選擇 ,我們可以實現位移,對於這些位移, 為正,以及那些對於它為負的位移。

因此,當我們的區間不包含(然而,既不作為極值)一對共軛點時,我們已經明確地確定,所討論的曲線既不能產生最大值也不能產生最小值。

上述半幾何證明來自 Schwarz 教授在柏林(1898-99 年)給出的一個筆記;另見 Picard 教授在巴黎(1899-1900 年)關於“偏微分方程”的一門課程的第五節課。

  1. 有時可以透過其他方法來確定最大值或最小值的存在不存在;例如,在第 58 條的第二種情況下,可以看出最小值不存在。在一篇非常有啟發性的論文中(美國數學學會會刊,第二卷,第 166 頁),Osgood 教授已經證明,旋轉橢球體上的 g-測地線情況下存在最小值(由於曲線必須位於橢球體上)。Osgood 教授說(第 166 頁),Kneser 定理“關於不存在最小值”在一般情況下是正確的。似乎必須對每個獨立的案例進行檢查,並且一般來說,關於最大值或最小值無法說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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