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二次變分;其符號由函式
的符號決定。
- 111 引入的替換的性質和存在性。
- 112 總變分。
- 113,114 函式
的二次變分。
- 115 積分
的二次變分。二次變分的符號在確定最大值或最小值。
- 116 不連續性。
- 117 使二次變分的符號依賴於
的符號。
- 118 對所做變換的可接受性。微分方程
.
- 119 二次變分的一種簡單形式。
- 120 二階線性微分方程的一般性質。
- 121 二次變分和函式
。函式
不能改變符號,並且必須不同於
和
,以便可能存在最大值或最小值。
第 111 條.
替換
,
對於
,
使原始曲線上的任何點沿一條直線移動,該直線與
軸的夾角的正切為
.
如果我們要求該點沿除直線以外的曲線移動,則曲線的這種變形是不夠的。
為了避免這種不足,我們進行了更一般的替換(透過該替換,規則曲線保持規則)
, 
其中,類似於我們之前開發的
和
(第 75 條),數量
、
、
、
是關於
的函式,在極限
之間是有限的、連續的單值的,並且可以被微分(只要需要)。這些級數假設在
的值範圍內收斂,使得
。
這樣的替代的存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看到:
由於曲線是規則的,因此可以由級數表示連續點到
和
的座標,例如:
, 
, 
其中,
冪的係數為常數,級數是收斂的。
現在,假設我們要確定
的函式
, 
使得當
和
時,表示式 (C) 與 (A) 和 (B) 相同。
例如,這可以透過編寫以下內容來完成
,
,
然後確定
,
,
,
,以使
;
;
由此可見
,等等。
同樣地,我們可以確定
的二次表示式,用於
,
,等等。
因此獲得的替換與我們假設存在的替換性質相同,並且顯然可以以無限多種不同的方式構造。
第 112 條.
在積分中進行上述替換
,
可以看出
![{\displaystyle \Delta I=\int _{t_{0}}^{t_{1}}\left[F\left(x+\epsilon \xi _{1}+{\frac {\epsilon ^{2}}{2!}}\xi _{2}+\cdots ,y+\epsilon \eta _{1}+{\frac {\epsilon ^{2}}{2!}}\eta _{2}+\cdots ,x'+\epsilon \xi _{1}'+{\frac {\epsilon ^{2}}{2!}}\xi _{2}'+\cdots ,y'+\epsilon \eta _{1}'+{\frac {\epsilon ^{2}}{2!}}\eta _{2}'+\cdots \right)-F(x,y,x',y')\right]~{\text{d}}t}](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4acb2824812634617a8591ce8a222cbfb39346dc)
.
根據泰勒定理,我們有

![{\displaystyle =\left[\left(\epsilon \xi _{1}+{\frac {\epsilon ^{2}}{2!}}\xi _{2}+\cdots \right){\frac {\partial }{\partial x}}+\left(\epsilon \eta _{1}+{\frac {\epsilon ^{2}}{2!}}\eta _{2}+\cdots \right){\frac {\partial }{\partial y}}+\left(\epsilon \xi _{1}'+{\frac {\epsilon ^{2}}{2!}}\xi _{2}'+\cdots \right){\frac {\partial }{\partial x'}}+\left(\epsilon \eta _{1}'+{\frac {\epsilon ^{2}}{2!}}\eta _{2}'+\cdots \right){\frac {\partial }{\partial y'}}\right]F}](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3aae3e0740021bd3329cd9bc5294a74f74ad01a9)
![{\displaystyle +{\frac {1}{2!}}\left[\left(\epsilon \xi _{1}+{\frac {\epsilon ^{2}}{2!}}\xi _{2}+\cdots \right){\frac {\partial }{\partial x}}+\left(\epsilon \eta _{1}+{\frac {\epsilon ^{2}}{2!}}\eta _{2}+\cdots \right){\frac {\partial }{\partial y}}+\left(\epsilon \xi _{1}'+{\frac {\epsilon ^{2}}{2!}}\xi _{2}'+\cdots \right){\frac {\partial }{\partial x'}}+\left(\epsilon \eta _{1}'+{\frac {\epsilon ^{2}}{2!}}\eta _{2}'+\cdots \right){\frac {\partial }{\partial y'}}\right]^{2}F}](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8838419b3aeb652e46d9d5ef32bc5f6be94a49aa)
.
表示式中
的係數是
的被積函式,為零;而
的係數包含了
的一階偏導數項,以及
的二階偏導數項。
屬於該係數的
的一階偏導數項,在積分符號下可以寫成如下形式:
![{\displaystyle \int _{t_{0}}^{t_{1}}\left[{\frac {\partial F}{\partial x}}\xi _{2}+{\frac {\partial F}{\partial x'}}\xi _{2}'+{\frac {\partial F}{\partial y}}\eta _{2}+{\frac {\partial F}{\partial y}}\eta _{2}'\right]~{\text{d}}t=\int _{t_{0}}^{t_{1}}G(y'\xi _{2}-x'\eta _{2})~{\text{d}}t+\left[\right]_{t_{0}}^{t_{1}}}](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dadac12630dd9e5ead71cd4b4ea16fc6b6108e19)
(參見第 79 條),如果假設端點保持固定,則該表示式也為零。
第 113 條.
在前面用泰勒定理對
展開
中,忽略因子
,由
表示。
然後我們有
.
現在可以省略下標,並透過引入函式
來簡化公式,該函式(第 73 條)由以下關係定義:
,
,
;
並引入新的記號
,
(由於方程
),
;
其中
,
分別表示
,
.
然後我們有
.
為了使此公式的右邊成員的一部分成為精確微分,我們寫
,
這個表示式關於
微分後變為
.
我們進一步寫
,
其中 (見第 81 條)
是,忽略因子
,曲線上的一個點沿法線方向的滑動量。
關於
微分,我們有
,
由此可知
.
那麼,二階變分的表示式變為
.
如果我們進一步在這個表示式中寫
,
,
,
我們最終得到
.
第 114 條.
由 3) 可知
.
由於函式
(第 IV 章)的同質性,從尤拉定理可以看出
,
因此,
;
因此
.
類似地,我們有
.
對
微分,上面的表示式變為
,
由於 3),它為
;
或從 6)
.
以類似的方式,可以證明
.
從這些表示式中,我們立刻得到
,
其中
是比例因子。
由此可知
.
量
由這三個等式定義,在第二變分的處理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由於關係式7),
變為
,
因此,
.
第115條.
因此,積分的第二變分形式為
.
我們假設端點是固定的,因此在這些點上
,並且我們進一步假設所變分的曲線包含一條正則軌跡,沿著這條軌跡則

在任何地方都是連續的,因此
.
因此,上面的積分可以寫成
.
如果積分
對於曲線
來說要取最大值或最小值,則當曲線經受無限小的變化時,由此產生的變化
必須始終具有相同的符號,無論以何種方式選擇
,
;因此,二階變分
必須連續地與
具有相同的符號。
我們已經多次看到
,
以及對於任何其他值
,例如 
.
此外,如果
為負數,而
為正數,則我們可以取
足夠小,使
的符號僅取決於上述展開式中右側的第一項,因此為負數。因此,積分
不能取得最大值或最小值,因為它的變化先是正數,然後是負數。
因此,暫且不考慮
的情況,我們有以下定理:
如果積分
要取最大值或最小值,則它的二階變分必須連續為負數或連續為正數。
當
對
和
的所有可能值都消失時,也必須
消失,因為積分
應該是一個最大值或最小值,並且像在極值理論中一樣,我們必須研究第四階變分。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滿足的條件非常多,以至於數學處理非常複雜和困難。
因此,可以看出,在條件
滿足後,它得出:
- 對於最大值的可能性,
必須是負的,並且
- 對於最小值的可能性,
必須是正的。
這些條件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
第 116 條.
在第 75 條中,我們假設
,
,
,
是
在
限制內的連續函式。由於假設
,
存在,我們必須預先假設
和
關於
的二階導數(參見第 23 條)。由此也推出曲率半徑必須以連續的方式變化。在上一篇文章中推導方程 8) 時,已經默契地做出了這些假設。現在,我們將從
和
是
的連續函式的限制中解放出來,但保留關於
的連續性的假設。
定理表明,
和
在整個曲線(第97條)上以連續的方式變化,在大多數情況下提供了一種方便的方法來確定關於
和
連續性的假設的可接受性。如果在曲線
的某些點,
和
不連續,則始終可以將曲線劃分為這樣的部分,使得
和
在每個部分中都是連續的。然而,我們甚至不能說
和
在這樣的部分內是連續的,正如上面發展中假設的那樣。然而,如果
和
在這樣的曲線部分內是不連續的,我們只需要將曲線劃分為其他部分,以便在這些新部分內
和
不再發生任何突然的跳躍。在這些曲線部分中的每一個,都可以得出與整個曲線相同的結論,因此,關於
,
在整個曲線上的連續變化的假設是不必要的。但是,如果我們侷限於考慮曲線的一部分,其中
以連續的方式變化,那麼
,
在積分的積分中是連續的。

會被假設。這些假設不一定需要滿足,因為曲線的變化是任意的,並且很可能引入這樣的變化,其中
,
變成不連續的,只要我們願意就可以。然而,如果只有第一個命名條件得到滿足,我們可以放棄這些假設而不會改變最終結果。由於量
,
,
僅依賴於
,並且由於這些量是連續的,所以引入積分
以上給出的形式始終是允許的。因為如果
,
在曲線的整個軌跡中不連續,曲線已經經歷了變化,我們可以假設這條曲線被分成幾部分,在這些部分內,上述導數以連續的方式變化,然後積分將變成形式為
,
其中
是對應
值的分割點的座標。但由於
,
以連續的方式變化,我們透過對這些量的求和得到了完全相同的表示式
![{\displaystyle \left[L\xi ^{2}+2M\xi \eta +N\eta ^{2}\right]_{t_{0}}^{t_{1}}}](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f1c6a2cfdf2795c31ec2a2f20feb9fe4591a128e)
與之前一樣。數量
,
也在 8) 右側積分符號下找到;但由於定積分的概念,即使這些量以不連續的方式變化,我們仍然可以以這種形式寫它;然而,在進行積分時,我們必須將對應於不連續性進入部分積分的位置的積分進行劃分。因此,我們看到
,
的可能不連續性對結果沒有影響,只要
是連續的。因此,關於
,
連續性的任何假設都是多餘的;然而,在曲線被變化的任意小部分中,數量
和
不能在無限次內變得不連續,因為這種曲線的變化必然已經全部排除。
第 117 條.
遵循勒讓德、雅可比等早期數學家的方法,我們可以將第二變分賦予一種形式,其中積分符號下出現的所有項都具有相同的符號(正號或負號)。
為了實現這一點,我們在 8) 的積分符號下新增一個精確微分
,並從
中減去它,積分變為
.
積分符號下的表示式是關於
和
的一個齊次二次型。我們選擇量
使得這個表示式成為一個完全平方,即:
,

因此,
.
我們將看到,可以確定一個函式
,它在區間
內是有限單值且連續的,並且滿足方程 9)。如果端點保持固定,則積分 10)相應地變為:

因此,第二變分與
有相同的符號,很明顯,*為了存在最大值,
必須為負,而對於最小值,這個函式在區間
內必須為正,如果存在最大值或最小值,
不能在這個區間內改變符號。*
這個條件是由雅可比提出的。勒讓德之前得出結論,當一個與
相對應的表示式為負時,我們有一個最大值,而當它為正時,我們有一個最小值。關於
的微分方程是否總是可積的,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在雅可比之後,我們將證明情況確實如此。
第 118 條.
在我們繼續之前,我們還沒有證明我們所介紹的變換是允許的。儘管方程式 9)很簡單,但我們無法對函式 v 的連續性做出結論,而這對於上述變換是必要的。¢ 因此,必須證明方程式 9)可以簡化為兩個線性微分方程組,該方程組可以還原為二階線性微分方程,因為對於該方程,我們有明確的標準來確定滿足該方程的函式是否保持有限且連續。
寫
,
其中
和
是
的連續函式,並且
在區間
內。
方程式 9)然後變為
.
由於函式
,
之一可以任意選擇,我們取
使得
;
那麼,由於
,我們有
.
從 11)和 12)可以看出
,
或者
,
其中
和
被認為是
的已知函式。我們將此微分方程記為
。在
由此方程確定後,
可以由 11)確定,並且由
我們得到
作為
的一個確定函式。
第 119 條.
為
推匯出的表示式似乎包含兩個任意常數,而方程 9)只有一個。然而,兩種情況下,兩個常數可以被一個常數替換,因為 13)的一般解為
,
因此,由 11)
,
此表示式僅依賴於兩個常數的比率。
從上述變換可以得出,
;
但這種變換隻有在區間
內找到一個非零函式
才能有意義,這個函式需要滿足微分方程
時才成立。
第 120 條.
如果我們有一個二階線性微分方程
,
如果
和
是這個方程的基本積分系統,那麼根據阿貝爾的關係(見福賽斯《微分方程》第 99 頁),我們有:
,
或者
.
如果
,那麼我們將有
,系統不再是基本積分系統。這個行列式只有在
變成無窮大時才會變成零;或者這個行列式的符號變化只能在
變成無窮大時才會發生。
在微分方程 y
中,我們有
,如果
,
構成該微分方程的基本積分體系,那麼
.
由此得出,
在所考慮的區間內或該區間的邊界上不能變成無窮大或零。因此,我們再次看到,
在區間
內不能改變符號。
如果
和
在區間
內連續,那麼透過對等式
進行微分,我們可以用
和
來表示
的所有高階導數。因此,如果對於一個確定的
值,例如
,給出了
和
的值,那麼我們得到了
的冪級數
(參見第 79 條),它滿足等式
。
第 121 條.
假設
在
的某個特定值
有一個確定的正值或負值,這個特定值
位於區間
內,那麼由於它的連續性,它在
的某個鄰域內也將會是正值或負值,比如
。我們可以改變曲線的形狀,使它在區間
內取任何形狀,而在該區域之外保持不變。
因此,
的總變分,因此也
的二階變分,僅取決於上述區域內的變分,根據上面的結論,我們可以找到一個關於變數
的函式
,它在給定區域內是連續的,滿足微分方程
,並且
和
在
處有給定的值,由此可知引入的變換是可接受的,我們有
.
當
為正值時,這個值顯然是正值;當
為負值時,這個值是負值,只要
(第 132 條).
然後,我們得到總變化
,
其中
表示括號中包含的量的三維表示式。
對於
的小值,可以看出
與上述等式右側第一項具有相同的符號。因此,我們得到以下定理:
積分
的總變化
當
為正時為正,當
在整個區間
內為負時為負。
如果
在區間
內的任意位置都可能改變符號,那麼就會存在曲線變化,使得
為正,而其他變化則使得
為負。因此,為了使
存在最大值或最小值,我們有以下必要條件:
為了使在區間
內的曲線
上存在積分
的最大值或最小值,有必要
在該區間內始終保持相同的符號;在最大值的情況下,
必須持續為負,而在最小值的情況下,該函式必須持續為正。
在這方面,值得注意的是,W. F. Osgood 教授在美國數學會刊(第二卷,第 273 頁)上發表了一篇論文,題目為:
"變分法的最小值的基本性質以及對魏爾斯特拉斯定理的證明"
這篇論文非常重要,可以大大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