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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刑法/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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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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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典第2條將“人身傷害”定義為

第。

...

“人身傷害”
...

“人身傷害”是指對人體的任何傷害或損傷,該傷害或損傷影響了該人的健康或舒適程度,並且不僅僅是短暫的或微不足道的性質;


加重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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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見:加拿大刑法/罪行/加重攻擊加拿大刑法/罪行/加重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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