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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疇論/泛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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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疇語言的使用使一個重要的過程成為可能,即在各種範疇中將明顯不同的概念聯絡起來。這裡給出了一個例子,但應該指出,所描述的技術具有極其廣泛的應用。

在集合的範疇中,笛卡爾積的概念至關重要。然而,它的描述涉及到集合的元素:集合 X 和 Y 的笛卡爾積由有序對 (x, y) 組成,X x, y Y。在任意範疇中兩個物件的積的定義中,這種定義無法模仿,因為在範疇的定義中,不需要物件是具有元素的集合。因此,必須找到笛卡爾積 X ´ Y 的一個性質,該性質可以表徵笛卡爾積,並且可以用範疇語言表示。這樣的性質必須完全用範疇的資料表示:用物件、態射和態射的複合表示。

對於任何給定的集合 A 和函式 f: A → X, g: A → Y,存在一個唯一的函式 h: A → X ´ Y,使得包含兩個投影的等式成立(參見 355),其中 p1: X ´ Y → X, p2: X ´ Y → Y 是投影。這是推廣的線索。對於範疇中的兩個物件 X 和 Y,三元組 (Z; p1, p2) 被認為是 X 和 Y 的積,如果 p1: Z → X 和 p2: Z → Y 是的態射,並且如果普遍性質成立,即給定任何物件 A 和態射 f: A → X, g: A → Y,則存在一個唯一的態射 h: A → Z,使得某些關係成立(參見 355)。

很容易證明三元組 (Z; p1, p2) 本質上是由普遍性質唯一確定的。這意味著如果 (Z¢; p1¢, p2¢) 也是一個積,那麼存在一個唯一的同構 w: Z → Z¢,使得兩個等式成立(參見 356)。因此,允許談論 X 和 Y 在中的積。當然,X 和 Y 不一定在中有一個積。但是,如果他們在中有一個積,按照上述定義,那麼這個積是唯一的。現在可以在其他各種範疇中尋找積。例如,在阿貝爾群的範疇中,按照定義,積表徵直和;在拓撲空間的範疇中,它表徵拓撲積。在任何與預序集相對應的範疇中,積表徵最大下界。因此,特別是,在與按整除排序的自然數相對應的範疇中,積正是最大公約數。可以證明,在任何存在積的範疇中,積在以下意義上是結合的。給定三個物件 X1、X2 和 X3,那麼存在一個等價關係(參見 357)。當然,對於集合來說,這是一個完全熟悉且微不足道的結論:在考慮三個集合的笛卡爾積時,集合的關聯方式無關緊要。然而,如果給出的證明在任何範疇中都有效,那麼就可以立即推斷出,例如,最大公約數滿足結合律。也就是說,如果 a、b、c 是任意三個自然數,那麼包含最大公約數的關係成立(參見 358)。這裡有兩點需要說明。首先,這個陳述 (358) 與集合的笛卡爾積是結合的陳述之間沒有明顯的聯絡。其次,透過以足夠的普遍性證明該陳述,即在範疇級別上,可以獲得比僅僅侷限於最初進行積定義的範疇(即集合的範疇)所能獲得的更多定理例項。

上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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