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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主題/謀殺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謀殺是指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殺害個人出於各種原因可能不被視為謀殺,例如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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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所有非法的殺人事件都構成謀殺。例如,大多數國家將因魯莽疏忽造成的非故意死亡視為較輕的罪行,即過失殺人或過失殺人罪。同樣,沒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有時被指控為過失殺人罪,而不是謀殺罪。此外,一些非法的殺人事件有法律上的辯護,例如精神失常能力減退)。

一些有預謀的、故意的殺人事件有法律上的藉口,因此在法律上不構成謀殺。這些包括在戰爭期間殺死不投降的敵方戰鬥人員,殺死對自身或他人生命構成直接威脅的人(即,正當防衛),根據死刑判決處決某人,以及在一些國家,在特定情況下進行墮胎。有時,在極度激怒或脅迫的情況下進行的殺人事件在法律上被免除,視為正當殺人

大多數國家允許“影響精神平衡”的狀況被視為謀殺的減輕處罰因素。這意味著如果能夠證明某人在作案時正遭受影響其判斷力的狀況,則此人可能會被判犯有“由於責任減輕而犯下的過失殺人罪”,而不是謀殺罪。抑鬱症創傷後應激障礙和藥物副作用是可能在評估責任時考慮的狀況的例子。一個略有不同的辯護是精神失常,它幾乎專門用於精神病病例,例如由精神分裂症引起的精神病。此外,一些國家,例如加拿大、義大利、英國和澳大利亞,允許產後抑鬱症,或“嬰兒憂鬱症”,作為母親謀殺孩子的辯護,前提是孩子不到一歲。另見激情殺人

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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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殺人。申命記 5:17 [1]
不可殺人。出埃及記 20:12 [2]
...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常住在裡面。(約翰一書 3:15)
殺人犯...他們必有分於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就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 21:8)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受審判。(馬太福音 5:21)
不可姦淫,不可殺人(羅馬書 13:9)
列舉罪惡:嫉妒,兇殺,醉酒,荒宴(加拉太書 5:21)
列舉罪惡:他們也不悔改自己的兇殺,自己的巫術,自己的淫亂,自己的偷竊。(啟示錄 9:21)
列舉罪惡:殺人者,淫亂者,行邪術的,拜偶像的,並一切說謊的人(啟示錄 21:8)

許多基督徒,尤其是保守派基督徒,反對墮胎死刑安樂死,理由是它們終結生命,因此構成謀殺。

正當殺人與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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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有很多段落可以被解釋為為謀殺或死刑辯護。

凡輕慢審判官和祭司,就是耶和華你神所立的,那人的命必治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這罪惡。(申命記 17:12 NLT)
不可容巫師存活。(出埃及記 22:17 NAB)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苟合一樣,他們二人就都犯了可憎的事,必治死他們,他們的血要歸到他們自己身上。(利未記 20:13 NAB)
凡行巫術或占卜的,男的女的,必用石頭打死,他們的血要歸到他們自己身上。(利未記 20:27 NAB)
凡打父母的,必治死。(出埃及記 21:15 NAB)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在黑暗中滅絕。(箴言 20:20 NAB)
如果這話是真的(她婚夜並非處女),卻查不出處女的證據,就當把那女子帶到她父親家門口,城裡的人要用石頭把她打死,因為她犯了以色列的罪,在她父親家裡行淫亂的事。這樣,你就把這罪惡從你們中間除掉。(申命記 22:20-21 NAB)
若有你的弟兄,或你的兒子,或你的女兒,或你所愛的妻子,或你親密的朋友,暗中引誘你說,‘我們去事奉別神,就是你和你列祖素來不認識的,無論是近處的,或是遠處的,從地這邊到地那邊,’你不可聽從他,也不可順從他,也不可憐憫他,也不可寬容他,也不可保護他,你要殺他,你的手必先下手殺他,以後眾人也要幫助你。你要用石頭把他打死,因為他想要引誘你離開耶和華你的神,就是從埃及地,從作奴隸之家,領你出來的神。凡聽見這事的以色列人,都要懼怕,在你中間不可再行這樣可憎的事。(申命記 13:7-12 NAB)
在你神耶和華所賜你的城邑中,若有你的弟兄,或你的兒子,或你的女兒,或你的妻子,或你的朋友,行惡事,違背耶和華你神,去事奉別神,就是日頭、月亮,或天上的永珍,是我所禁止你們的,你聽見這話的時候,就要仔細查究。若是真的,以色列中行了這可憎的事,就把那男的或女的帶到城門口,用石頭打死。(申命記 17:2-5 NLT)
有一天,一個母親是以色列人、父親是埃及人的男人和一個以色列人發生了爭執。在爭執過程中,這個以色列婦女的兒子褻瀆了耶和華的名。於是,這個人被帶到摩西面前接受審判。他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人迪伯利的女兒。他們將這個人關押起來,等待耶和華在這件事上的旨意明朗。耶和華對摩西說:“把褻瀆神的人帶到營外,並告訴所有聽到他褻瀆神的人把手放在他的頭上。然後,讓整個會眾用石頭把他打死。你要對以色列人說:褻瀆神的人必承擔自己的罪過,受到懲罰。凡褻瀆耶和華名的人,必被以色列全會眾用石頭打死。無論是誰,無論是以色列人還是住在你們中間的外邦人,凡褻瀆耶和華名的人,必死無疑。 (利未記 24:10-16 NLT)
你們中間如果有先知,或者有作夢的人,他們向你們許諾神蹟奇事,並且神蹟奇事應驗了,但他們卻說:“來吧,讓我們敬拜外邦神的偶像。”不要聽他們的。因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正在試驗你們,看他是否全心全意地愛他。你們要專心事奉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敬畏他,遵守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語,緊緊跟隨他。那些試圖使你們偏離正道的假先知或作夢的人,必須處死他們,因為他們煽動叛逆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他曾把你們從埃及地為奴之地領出來。由於他們企圖阻止你們跟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你們必須處死他們,將邪惡從你們中間清除。 (申命記 13:1-5 NLT)
但是,任何宣稱奉另一個神之名傳遞資訊,或者假冒我名說話的先知,都必須處死。’你們可能會問:“我們怎麼知道先知的話語是來自耶和華還是來自其他人?”如果先知奉耶和華的名預言某件事,但這件事沒有發生,那麼這不是來自耶和華的資訊。那個先知是憑著自己的意思說話,你們不必害怕他。 (申命記 18:20-22 NLT)
所以,神任憑他們隨心所欲地行淫亂,以致彼此玷汙自己的身體。他們雖然知道神的真理,卻故意不信,寧願信從虛假。他們敬拜神所造的,而不敬拜那該受永遠讚美的造物主。阿們。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慾望。甚至婦女也背離了自然的性行為,彼此淫亂。男人也不再正常地與女人交合,而是彼此燃燒著淫慾。男人與男人行可恥的事,因此在自己身上承受了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不願認識神,神便任憑他們沉迷於邪惡的心思,叫他們行那些不當行的事。他們的生活充滿各種邪惡、罪孽、貪婪、仇恨、嫉妒、謀殺、爭鬥、欺騙、惡意和流言蜚語。他們是暗中傷人的、恨神的人、傲慢的、狂妄自大的。他們不斷地發明新的罪惡,不孝敬父母。他們不願明白道理,不守承諾,冷酷無情,不饒恕別人。他們明明知道神會處死那些行這些事的人,卻仍然一意孤行,甚至還鼓動別人一起犯罪。 (羅馬書 1:24-32 NLT)
因為耶和華對摩西說:“要將利未支派從人口總數中除掉,不要在你們統計以色列人時將他們計算在內。你們要讓利未人負責管理聖約的帳幕,以及帳幕內的器皿和傢俱。他們在你們行進時,要搬運帳幕及其器皿,還要照管它,並駐紮在帳幕周圍。無論何時移動帳幕,利未人就要拆卸和搭建它。任何其他人靠近帳幕,都會被處死。 (民數記 1:48-51 NLT)
耶和華又對摩西說:“告訴以色列人,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安息日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記號,是世世代代的記號。它幫助你們記住我是耶和華,使你們成聖。是的,要守安息日,因為它是聖潔的。任何褻瀆安息日的人,都要處死;任何在安息日做工的人,都要從會眾中剪除。只有六天做工,第七天要完全休息。我再說一遍:因為耶和華認為安息日是聖潔的,任何在安息日做工的人,都要處死。 (出埃及記 31:12-15 NLT)
凡咒詛自己父母的,必處死。他們犯了死罪。 (利未記 20:9 NLT)
人若與別人的妻子通姦,那人和女人都要處死。 (利未記 20:10 NLT)
祭司的女兒若失身行淫,玷汙了自己的父親,就該被火燒死。 (利未記 21:9 NAB)
如果你發現(一個城裡的人崇拜另一個神),並且你能證明這種可憎的罪行發生在你們中間,你就必須攻擊那個城,徹底摧毀所有居民,以及所有牲畜。 (申命記 13 NLT)
凡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主的,都要被滅絕。 (出埃及記 22:19 NAB)
他們立約,要全心全意地尋求他們的祖先耶和華,凡不尋求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的,無論是大人還是小孩,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要被處死。 (歷代志下 15:12-13 NAB)
人若仍舊說預言,他的父母,父親和母親,要對他說:“你不可活,因為你奉耶和華的名說了假話。”他若說預言,他的父母,父親和母親,要將他刺穿。 (撒迦利亞書 13:3 NAB)

伊斯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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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伊斯蘭學者認為,伊斯蘭教禁止一切謀殺。根據《古蘭經》,最大的罪過之一就是殺害無辜的人。

  • 不要奪取真主所禁的性命,除非是按律法處決殺人犯或破壞社會秩序的人。[古蘭經 17:33]
  • 凡是奪取他人生命,除非是為了懲罰殺人犯或破壞社會秩序,則如同殺害全人類;凡是拯救他人生命,則如同拯救全人類。[古蘭經 5:32]
  • 為了真主的道義,你們要與那些與你們作戰的人作戰,但不要逾越界限。真主不喜歡 transgressors.[ 2:190]
  • 先知穆罕默德已經明確指示了穆斯林軍隊的行為。“奉真主的名義前進,相信真主,信奉真主的使者的宗教。不要殺死衰弱的老人、年幼的嬰兒、兒童或婦女;不要對戰利品不誠實,要收集你的戰利品,做正確的事,行為良好,因為真主愛那些行善的人。 [艾布達烏德聖訓集 :2614]

關於非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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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 (ﷺ) 說:“凡殺害受保護的人,將永遠聞不到天堂的香氣,即使天堂的香氣能聞到四十年的路程。” [《薩希·布哈里》 :6914]

至於那些為了真主而遷徙,然後殉難或死亡的人,真主必將賜予他們豐厚的報酬。真主的確是最好的供養者。[古蘭經 22:58]

真主的確從信士那裡購買了他們的生命和財產,作為進入樂園的代價。他們在真主的道義上戰鬥,或殺敵或被殺。這是真主在《律法》、《福音》和《古蘭經》中對他們的應許。誰的承諾比真主的承諾更真實呢?因此,你們要為與真主的交易而高興。這才是最終的勝利。[古蘭經 9:111]

佛教的五戒之一是:我發誓要戒除傷害生命。 [3].

本頁面的部分內容取自維基百科的維基百科關於GFDL的條款,以及關於謀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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