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合作手冊/定義/捐助者
誰提供援助
雙邊援助是指一個國家的政府直接給予另一個國家的援助。許多專門的政府援助機構提供雙邊援助,例如歐洲援助、美國國際開發署、英國國際開發署、法國外交部等。
多邊援助是指一個國家的政府給予國際機構的援助,例如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或歐洲發展基金。這些組織通常由捐助國管理。來自私人個人和營利公司的捐款是另一種重要的援助形式。
許多移民遷移到經濟機會增長的地區,並將錢寄給仍在他們離開的國家生活的親朋好友。這些款項被稱為匯款,佔國際貨幣轉賬的很大一部分。
非政府組織(NGO)在分配援助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許多非營利慈善組織從公眾那裡徵集捐款來支援他們的工作;慈善基金會通常監督一項捐贈,他們投資並使用收益來支援援助組織和其他事業。援助組織可能提供人道主義援助和發展援助,也可能專門提供其中之一。一些非政府組織與宗教派別有聯絡。
許多非政府組織開展自己的國際行動 - 分發食物和水,建造管道和房屋,教學,提供醫療保健,借款等。一些政府援助機構也直接開展行動,但也與非政府組織簽訂了許多合同或撥款,這些非政府組織實際上提供了所需的援助。
外國學生的獎學金,無論是來自政府還是私立學校或大學,都可以被視為一種發展援助。
私人援助
發展慈善機構構成了一個龐大的非政府組織網路,包括宗教部委、基金會、企業捐款和致力於發展援助的大學獎學金。
誰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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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委員會外部合作方案(歐洲援助) 歐洲援助的主要使命是實施委員會的外部援助工具,包括由歐盟預算資助的工具和歐洲發展基金。歐洲援助與它的各種合作伙伴合作:民間社會、國際組織和歐盟成員國的政府,建立協同作用和輔助性,旨在使外部援助更具參與性和有效性。 歐盟發展援助透過多年期計劃(1)分配,這些計劃由歐洲委員會發展總司(針對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國家)和對外關係總司(針對世界其他地區)協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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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c.europa.eu/europeaid/how/programming/index_en.ht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