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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算術函式[1] 是從正整數集合到複數集合的函式。重要算術函式的例子包括
尤拉 φ 函式,
定義為小於 n 且與 n 互質的正整數的個數

莫比烏斯函式,
馮·曼戈爾特函式,
和
這些函式中的許多是乘性的,也就是說它們滿足 a(m)a(n)=a(mn),當 m 和 n 互質時。如果一個函式滿足 a(m)a(n)=a(mn) 即使 m 和 n 不互質,則稱之為完全乘性的。為了定義一個乘性函式 a(n),只需給出當 n 是素數的冪時的值即可;對於一個完全乘性函式,給出當 n 是素數時的值唯一地定義了該函式。
給定兩個算術函式,它們的狄利克雷卷積定義為
其中,求和是對 n 的所有因數 d 進行的。很容易證明
,
也就是說,函式 e(n) 是狄利克雷卷積中的單位元。另一個基本的事實是,狄利克雷卷積是可交換的和結合的。
同樣很容易證明,在狄利克雷卷積下,乘法函式構成一個群,換句話說,除了 e(n) 是單位元和結合律外,還具有以下性質
- 對於任何乘法函式 a,都存在一個乘法函式 b,使得 (a * b) = e
和
關於馮·曼戈爾特函式最重要的一個事實是
.
莫比烏斯函式的重要性源於以下事實
,
因此,如果
,則
.
- ↑ wikipedia: 尤拉函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