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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謬誤/124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pagequality level="3" user="Zoeannl" />style="background: #ececec;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0.5em; font-weight: bold;" class="table-rh"以保證社會科學,尤其是《政治經濟學》,不把它當回事。

我更進一步。社會秩序無法達到其應有之完善,是因為其成員不斷努力以犧牲他人為代價來生活和享受。所以如果掠奪不存在,社會科學就沒有了物件,因為社會那時將是完美的。

我還要更進一步。當掠奪一旦成為一群由社會紐帶聯絡在一起的人生存的公認手段,他們很快就會制定一部法律來認可它,並採用一套道德體系來神聖化它。

列舉一些掠奪更明顯的表現形式,足以說明它在人類交易中所佔的位置。

首先是戰爭。在野蠻人中,征服者會殺死被征服者,以便獲得對敵人狩獵區的權利,這種權利即使不是無可爭辯的,至少也是沒有爭議的。

然後是奴隸制。當人們發現土地可以透過勞動變得肥沃時,他會對他的兄弟說:“你負責勞動,我負責產品。”

接下來是神權政治。“根據你是否給我一部分你的財產,我會為你開啟天堂之門或地獄之門。”

最後是壟斷。它的特點是保留了服務換服務的偉大社會法則,但它將力量施加於交易,從而損害了所接受的服務和所提供的服務之間的公正比例。

掠奪總是帶著它最終被毀滅的死亡種子。很少是多數人掠奪少數人。如果是這樣,少數人很快就會被削弱到無法滿足多數人的貪婪,掠奪就會因缺乏支援而消失。

幾乎總是多數人被壓迫,但掠奪因此並不免受不可避免的制約。

因為,如果代理人是力量,如戰爭和奴隸制的情況,那麼力量從長遠來看自然會轉到人數最多的一方。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