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謬誤/179
<pagequality level="3" user="Zoeannl" />style="background: #ececec;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0.5em; font-weight: bold;" class="table-rh"更像是一種強迫,因為第一次拒絕後,稅務員的差役就會上門?
但讓壟斷者鼓起勇氣。溢價盜竊、關稅盜竊,如果它們像美式盜竊一樣違反公平原則,就不會違反法律;相反,它們是依法進行的;如果它們比普通盜竊更糟糕,它們也不會被法庭審理。
此外,無論對錯,我們在這個行業中都是被搶劫者或搶劫者。本書的作者在購買時可能會大喊“抓小偷!”;同樣有道理的是,他在出售時也會聽到這樣的呼喊;[1]如果他的處境與許多同胞不同,區別在於他知道在這個遊戲中他虧損的比賺的多,而他們卻不知道。如果他們知道了,這場遊戲很快就會結束。
我也不會自誇是第一個給事物起正確名字的人。亞當·斯密六十年前就說過,“當製造商舉行會議時,我們可以肯定地說,他們正在策劃一個針對公眾口袋的陰謀。”當公眾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時,我們能對此感到驚訝嗎?
那麼,假設製造商們在一個名為conseils generaux的標題下正式舉行會議。發生了什麼,他們決定了什麼?
以下是一次會議的簡要報告:
"船主: 我們的商船正處於低谷。{異議.) 這是不足為奇的。我不能沒有鐵就造船。我可以以 10 法郎的價格在世界市場上購買;但是根據法律,法國鋼鐵廠主強迫我向他支付 15 法郎,這從我的口袋裡拿走了 5 法郎。我要求自由購買我想要的任何地方的鐵。
"鋼鐵廠主: 在世界市場上,我發現運費是 20 法郎。根據法律,我必須向法國船主支付 30 法郎;他從我的口袋裡拿走了 10 法郎。他搶劫了我,我搶劫了他;一切都很好。
"政治家: 船主得出了一個草率的Template:Hws
- ↑ 擁有部分土地財產,並靠它生活,他屬於受保護的階層。這種情況下應該消除批評。這表明,如果他使用強硬的措辭,它們針對的是事物本身,而不是人們的意圖或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