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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謬誤/20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pagequality level="4" user="Zoeannl" />style="background: #ececec;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0.5em; font-weight: bold;" class="table-rh"不是一個結束,而是一個手段;並且拒絕這個結果以避免損害實現這個結果的手段是荒謬的。他會意識到,如果他每天花兩個小時來滿足自己的需求,任何能夠為他節省一個小時勞動的條件(機器、肥沃、免費贈送,無論什麼),結果保持不變,都會使他可以支配那一小時,並且他可以用來增加他的享受;簡而言之,他會發現,節約勞動力就是進步

但是交換擾亂了我們對這一簡單真理的看法。在社會狀態下,以及由此導致的職業分離,商品的生產和消費不再在一個個人身上混合和混淆。每個人在他的勞動力中不再看到手段,而是看到了目的。對於每種商品,交換都會產生兩種利益,即生產者的利益和消費者的利益;而這兩種利益總是直接相互對立的。

必須分析它們,並考察它們的性質。

以任何生產者為例,他的直接利益是什麼?它包括兩件事:第一,儘可能少的人從事他的行業;第二,儘可能多的人需要他生產的商品。政治經濟學用更簡潔的術語解釋它,即供應非常有限,需求非常廣泛;或者用更簡潔的術語來說,競爭有限,需求無限。

消費者的直接利益是什麼?是該產品的供應應該擴大,需求應該受到限制。

既然看到這兩種利益相互對立,其中一種必然與整個社會利益一致,而另一種則與之相沖突。

但是,如果法律應該偏袒任何一方,它應該偏袒哪一方,與公共利益相同呢?

為了發現這一點,我們必須詢問如果人們的秘密願望得到滿足會發生什麼。

就我們是生產者而言,必須承認我們每個人都希望反社會。我們是葡萄種植者嗎?如果冰雹落在我們身上,我們不會感到非常遺憾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