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謬誤/23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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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quality level="4" user="Zoeannl" />style="background: #ececec;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0.5em; font-weight: bold;" class="table-rh"我們呼吸的空氣;然而,實現他的願望並不會與社會利益相悖。
可以這樣說,如果這些願望得到滿足,生產者的工作將會越來越有限,最終會因缺乏食物而停止。但是為什麼呢?因為在這種極端假設中,所有可以想象的需求和願望都將得到充分滿足。人,就像全能者一樣,可以透過簡單的意志行為創造一切事物。那麼,在這種假設下,我們有什麼理由後悔工業生產的停止呢?
不久前,我假設存在一個由工人組成的集會,每個成員作為生產者,都有權透過一項包含其秘密願望的法案,我說從該集會中產生的法典將是系統化的壟斷制度,稀缺理論被付諸實踐。
同樣,一個每個成員都只關注自身作為消費者的直接利益的議會,將會傾向於系統化自由,壓制所有限制措施,推翻所有人工障礙——一句話,實現豐裕理論。
因此,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只關注生產者的直接利益,就是關注一個反社會的利益;
以消費者的直接利益為基礎,就是以公共利益為基礎。
讓我擴充套件一下對這個主題的觀點,即使可能顯得冗長。
賣方和買方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對抗。[1]
前者希望交易的標的物稀缺,供應有限,價格高昂。
後者希望交易的標的物豐富,供應充足,價格低廉。
法律,至少應該保持中立,卻站在賣方一邊,反對買方,站在生產者一邊,反對消費者,站在昂貴一邊,反對便宜,[2] 站在稀缺一邊,反對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