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謬誤/36
外觀
< 經濟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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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IT 人們常說……但如果我被指責將謬論強加於保護主義者之口,我將允許他們中最強壯的運動員之一為他們發言。
"人們認為,在我們這裡,保護應該僅僅代表我們生產的商品的成本價格與我們鄰國生產的相同商品的成本價格之間的差額……以此為基礎計算的保護關稅只會確保自由競爭……;只有當條件和收費平等時,才會出現自由競爭。在賽馬的情況下,我們確定每匹馬必須負的重量,從而使條件平等;沒有這個,就無法進行公平的競爭。在貿易的情況下,如果其中一個賣家可以以更低的成本將他的商品帶到市場,那麼他就不再是一個競爭者,而變成了一個壟斷者……消除這種代表成本價格差額的保護,外國人就會入侵我們的市場,獲得壟斷地位."[1]
"每個人都應該希望,為了自己的利益,也為了他人的利益,保護國家的生產免受外國競爭,只要後者能夠以更低的價格提供產品."[2]
這種論點在保護主義學派的著作中不斷出現。我建議仔細研究它,並懇切地請求讀者耐心和關注。我將首先考慮歸因於自然的差異,然後考慮歸因於稅收差異的差異。
在這裡,像在其他情況下一樣,我們會發現保護主義理論家從生產者的角度看待他們的問題,而我們則為那些不幸的消費者辯護,他們的利益卻被他們有意地忽視。他們建立了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