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岩平原上的火災/叢林火災組織/叢林火災控制組織
外觀
1927年11月14日星期一,叢林火災控制組織舉行了首次會議。[1] 首席消防指揮官是M. R. Jacobs先生(首席護林員)。該組織[2][3] 在Weetangera附近的MacDonald's Camp、Stromlo附近的Weavers' Property、The Rivers的Maxwells' Property、Kambah的Gregorys' Property和Yarralumla附近的Horans' Property建立了消防站。這些消防站的裝置包括消防車、拍打器、耙子、斧頭,以及由各種農村承租人提供的消防車用的馬匹。
以下承租人被任命為各自地區的消防指揮官:J. Edlington (Tuggeranong) ; T. Cargill (Yarralumla); D. Tully (Stromlo): A. N. Shepherd (Weetangera); E Bondfield 和 M. Cavanagh (Ginninderra); E. Shumack (Ainslie); .J. Mayo (Majura); D. Murray (Mill Flat); H. C. A. Reid (Tidbinbilla).
1932年,叢林火災控制組織進行了審查,聯邦領地(農村)承租人協會為了加強部門組織,獲得了其成員的積極配合,在領地城市地區以外的租賃區域建立了叢林火災控制區。形成了10個這樣的區域,併為每個區域任命了消防指揮官,當地土地所有者組成了控制小組。隨後在每個地區任命了副指揮官,並做出了安排,以便與領地以外的土地所有者進行合作,特別是在北部和西部的邊界地區。指揮官的職責安排了以下職責由地區指揮官執行:
- 負責管理部門提供的全部消防裝置;
- 對地區內土地所有者擁有的所有可用消防裝置進行清點;
- 組織地區的消防資源;
- 在發生火災時,與官方消防指揮官一起負責行動;
- 參加消防控制人員的會議。副指揮官將在指揮官缺席期間代理指揮官,並在消防行動期間協助指揮官。[4]
- ↑ "叢林火災組織進行對抗". 堪培拉時報. 1927年11月18日. http://trove.nla.gov.au/ndp/del/article/1219633.
- ↑ "叢林火災組織進行對抗". 堪培拉時報. 1927年11月8日. http://trove.nla.gov.au/ndp/del/article/1219243.
- ↑ 叢林火災控制組織檔案
- ↑ 叢林火災控制組織檔案